※ 引述《lockgolden (鎖金)》之銘言:
: 身為子女的我們,總有一天會面臨雙親年老罹患重病的時候。
: 當父母因重症而昏迷休克時,院方會發病危通知書請我們簽名。
: 如父母先前未事先交代我們放棄(或繼續)急救,而身為子女的我們不忍父母在急救過程
: 中受到太多太久的痛苦而自作主張放棄急救。請問此舉算不算是犯下殺父殺母的五逆重罪
: ?
: 反過來說,如果身為佛弟子的我們,因為怕犯下五逆重罪而同意醫生繼續急救。無論是否
: 成功救回父母性命,都會讓父母的身心遭受強烈的痛苦。那麼下繼續急救的決定,究竟是
: 孝還是不孝?
根據泰國南傳上座部長老菩陀勾薩卡利耶(Somdet Phra Buddhaghosacariya)
所著"齋日八戒"(The Eight-Precept Observance):
1.第一戒不殺生有五個因素:
(1)有情生物出現
(2)知道是有情生物
(3)殺意(殺生的動機)
(4)殺的行動
(5)該生物的死亡
必須五個因素都成立才會違犯不殺生戒。
父母病危子女放棄急救只是放棄用特殊方法(例如插管)急救,
但醫院還是會用其他比較溫和的方式繼續治療(例如打點滴)。
由於子女沒有因素(3)殺意(殺生的動機)也沒有(4)殺的行動,
就算父母最後死亡也是因為病重死亡而不是因為放棄急救的行動殺死了父母,
放棄急救沒有導致(5)該生物的死亡,
因此不違犯不殺生戒。
舉一個佛在世時的案例。
http://tripitaka.cbeta.org/T22n1421_028
五分律卷第二十八(彌沙塞)
宋罽賓三藏佛陀什共竺道生等譯
第五分之五遮布薩法
有二比丘先相瞋,後共道行,於路相打,一人遂死。生疑問佛,佛言:「汝以何心?」
答言:「瞋心。」佛言:「無殺心,不犯;瞋他比丘得波逸提罪。從今不聽相瞋、未相
悔謝共道行,犯者突吉羅!」
佛在世時有兩個比丘打架,一個比丘把另外一個比丘打死。
不過那個打死人的比丘只有嗔心沒有殺心(殺意),
因此不違犯不殺生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