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故事是這麼說的:當你並沒有任何偷盜行為時,有一天你突然被他人指責是小偷,
這時候你感覺到受到傷害,你的心裡面出現了許多聲音,一方面為自己辯解、想告訴對方
自己不是小偷,一方對對方的誤解感到憤怒不平。
那麼,我們再倒帶回去,當你被指責是小偷時,我們把這個情境擴大,在你突然間覺得受
到傷害的時候,那當下,身體裡好像有一個實實在在的我,一個不必依賴什麼,渾然就在
那裏的我受到傷害了,接下來就是感到一連串的憤怒。
無我所要遮擋的我,就是上述情境下,那個看似實實在在、渾然天成的我,就是補特伽羅
我執,就是輪迴的根,就是無明,就是集諦,就是所應破,就是所應斷。
上面那個情境因為是憤怒,整個情況會很明顯,所以我們比較容易找到所破的我—那個不
曾存在,確又被有情認為實有、自性有的「俱生我執」,我們都知道我執是煩惱的基礎,
也就是說每一個煩惱背後都有我執,只是多數時候我們未曾察覺罷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