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地道] 《地道建立》 (7) (補充--金剛喻定)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04-03 16:41:31
: ■ 補充——金剛喻定
: * 聲聞無學道的定義,修道位最後續流以金剛喻定永盡煩惱障,現證無漏的無學道:
: * 大乘無學道,於修道位最後續流以金剛喻定斷除最後一分微細障,而現證圓滿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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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充──煩惱障主要障礙解脫之障、所知障主要障礙證獲一切相智之障
摘自:倉忠仁波切《佛教四部宗義.見解明釋集》
https://tsadong.tian.yam.com/posts
(1) 煩惱障:主要障礙解脫之障。粗細二種我執及其種子,以及,由彼所引生的貪
等及其種子,就是煩惱障。
(2) 所知障:主要障礙證獲一切相智之障。「諦實執習氣」及由彼引生的諸種「二
顯錯亂」之分,彼等是能障礙證獲一切相智之障,故是所知障。以修行的究竟果位而言,
所知障是:障礙證獲一切相智之障。從另一角度來說,所知障是:障礙同時現證二諦之障
。因為能障礙同時現證所知上的二諦,故稱為所知障。
(註:《大般若經》:「以一剎那金剛喻定相應妙慧,永斷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麁重
習氣相續,證得無上正等菩提,乃名如來、應、正等覺。....菩薩摩訶薩菩提心無間,入
金剛喻定,得一切相智(斷除障礙同時現證所知上的二諦之障,故佛果稱一切相智)。」)
何謂「諦實執習氣」?雖然已斷除二種我執(補特伽羅我執、法我執),但相續中仍
有二種我執所餘留的習氣,二種我執(補特伽羅我執、法我執)的習氣就是所知障。
例如,補特伽羅自性成立之執(補特伽羅我執)的習氣、法自性成立之執(法我執)
的習氣。以譬喻來說,瓶中裝有蒜頭,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將蒜頭取出,雖然瓶中已無蒜頭
,但仍餘留有蒜頭的氣味,此中,以「蒜頭」譬喻二種我執,以「餘留的蒜頭氣味」譬喻
二種我執的習氣。
心類隨眠成為種子或習氣,彼等是心類的質續流。
所謂種子,就是:堪能遇緣潤發顯現為覺知體性的習氣,未來遇緣潤發能再顯現為覺
知的習氣,彼是習氣、又是種子。
所謂習氣,就是:不堪遇緣潤發顯現為覺知體性的習氣,未來遇緣並不顯現為覺知的
習氣,彼是習氣,但不是種子。例如,心續中現行通達空性之智,就不現行補特伽羅我執
、法我執,因為二種我執隨眠成為種子或習氣,彼種子或習氣是二種我執的質續流。
(以心類的續流而言:(1)種續流──僅以心之明了分而安立。(2)質續流──心
類隨眠之習氣、種子就是心類的質續流。此中,種續流一定是心類;但是,質續流不一定
是心類,例如,心續中現行通達空性之智之時不現前二種我執,因為二種我執隨眠成為習
氣或種子,彼習氣或種子就是二種我執的質續流,但不是心類,而是不相應行。)
何謂「二顯錯亂」?例如,後得位通達瓶上空性之智,雖然彼智有通達瓶之空性,但
是,彼智中的顯現有「瓶之空性自性成立」之錯亂分,彼智不僅通達瓶之空性,並且錯亂
於「瓶之空性自性成立」,故是二顯錯亂之認知。
又,十地菩薩以下補特伽羅相續中顯現世俗諦之認知,皆是二顯錯亂之認知,因為,
彼等認知中不僅是顯現世俗諦,且是顯現「世俗諦自性成立」。
再者,此中必須清楚:「二顯錯亂」之分是所知障,因為彼屬是所知障,但彼不是「
二種我執的習氣」。也就是說,因為未斷除二種我執的習氣,故有二顯,由於有二顯,故
是錯亂,因為顯現彼法自性成立;但是,二顯錯亂並不是二種我執的習氣。
總相的闡釋是說,二顯是所知障,因為被法我執無明習氣所污染,故有二顯,例如,
八地以上菩薩的分別知中有二顯,因為被法我執習氣污染的緣故。但是,詳細觀察:二顯
是習氣嗎?是否有:是所知障但不是習氣?二顯並不是習氣,而是類似習氣。
其中的道理是:未斷所知障,故有二顯,又,二顯是以「有境趨入對境」的角度而安
立,所以,彼不是心類所餘留的習氣。因此,二顯不是習氣,但彼屬是所知障,可說是類
似習氣、類似所知障、所知障所攝。總之,由諦實執習氣而有的二顯錯亂,彼是類似習氣。
十地菩薩以下補特伽羅則是由自力或他力而顯現世俗諦,因為未斷除二種我執習氣的
緣故,由彼習氣之力,其相續中通達世俗諦之認知皆有二顯錯亂之分、顯現自性成立。
又,聲聞獨覺阿羅漢已經斷除煩惱障,故必定已斷除二種我執及其種子,但是並未斷
除二種我執的習氣。所以,以聲聞獨覺阿羅漢而言,入定空性無漏根本智的層面上唯有顯
現空性,並不顯現世俗諦,彼智無二顯錯亂;除了入定空性無漏根本智以外,後得智則皆
是顯現世俗諦之分別知,因為後得智的部分被二種我執習氣污染的緣故,必定有二顯錯亂
之分、顯現為自性成立。例如,後得智通達無常、通達粗分補特伽羅無我等等,彼等通達
世俗諦的認知皆有二顯錯亂之分。
總之,未斷除諦實執的習氣之前,除了入定空性無漏根本智以外,凡是顯現世俗諦之
認知皆有二顯錯亂之分、顯現為自性成立。
又,必須清楚「煩惱」與「煩惱障」的差別,是「煩惱」周遍是「煩惱障」,是「煩
惱障」不周遍是「煩惱」。
因為,(1) 是「煩惱」周遍是「心所」,煩惱必定是心所。例如,補特伽羅我執是
煩惱障,但不一定是煩惱。如「補特伽羅獨立實質有之執」包含心王與心所,彼二皆是煩
惱障,但是,彼之心王的部分不是煩惱。(2) 是「煩惱障」不周遍是「心類」,煩惱障
不一定是心類。例如,補特伽羅我執的習氣、三毒的習氣,彼等皆是煩惱障,但不是煩惱。
大乘修行者主要是修大菩提心,且以對治法「通達諦實成立空之見解」作為主要所修
的見解,雙修彼二(菩提心、通達諦實成立空之見解),而斷除主要所斷「諦實成立之執
及其習氣」而證獲大乘菩提。
「大乘菩提」就是:斷所有障礙、證大乘無學道之功德。此中主要是說滅諦與道諦。
「通達空性之智」是能斷除法我執之對治法,換言之,「通達空性之智」是斷除「法我執
」的能對治品。何以故?因為,自心續中的「通達空性之智」能對治自心續中的法我執。
此由二種角度說明:(1)心續中現行「通達空性之智」即不現行法我執。(2)當自
心續中現行「通達空性之智」,就是已破除法我執的執取境「諦實成立」或「勝義有」的
部分,因此心續中不現行「諦實成立之執」或「勝義有之執」。
再者,必須清楚「正對治」與「對治」有三邊際的差別。
是「正對治」周遍是「對治」,是「對治」不周遍是「正對治」。若是正對治,必定
於作對治的後一剎那獲得解脫道,因此,是「正對治」一定是「無間道」。
例如,「見道無間道」是能斷除見道所斷品之正對治,也是對治。第一剎那之見道是
「見道無間道」,彼是正對治見道所斷品,於後一剎那就證獲「見道解脫道」,此是已斷
除見道所斷品,如是,彼「見道無間道」是正對治,正對治見道所斷品。如是類推「修道
無間道」、「修道解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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