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 《菩提道次第廣論》飲食知量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8-09-06 07:50:45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
《菩提道次第廣論》〈道前基礎.修習軌理〉
未修中間如何行者。…復應學習四種資糧,是易引發奢摩他道、毗缽舍那道之正因,
所謂密護根門、正知而行、飲食知量、精勤修習悎寤瑜伽,於眠息時應如何行。…
飲食知量者,謂具四法:非太減少,若太減少饑虛羸劣,無勢修善,故所食量,應令
未到次日食時無饑損惱。非太多食,若食太多,令身沉重,如負重擔,息難出入,增長昏
睡,無所堪任,故於斷惑全無勢力。相宜而食、消化而食者,依飲食起,諸舊苦受,悉當
斷除,諸新苦受,皆不生長。非染污心中量食者,謂不起眾罪安樂而住。
又於飲食愛著對治者,謂依修習飲食過患。過患有三:由受用因所生過患者,謂應思
惟任何精妙色香味食,為齒所嚼,為涎所濕,猶如嘔吐。由食消化所生過患者,謂思所食
至中夜分,或後夜分,消化之後,生血肉等,諸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不淨,住身下分。此
復日日應須除遣,及由依食生多疾病。由求飲食所起過患,此有五種:由為成辦所生過患
者,謂為成辦食及食因,遭寒熱苦,多施劬勞。若不成辦,憂憾而苦;設若成辦,亦恐劫
奪及損失故,發起猛利精勤守護而受諸苦。親友失壞者,謂由此故,雖父子等互相鬥諍。
不知滿足者,由於飲食愛增長故,諸國王等互相陣戰,領受非一眾多大苦。無自在過失者
,諸食他食者,為其主故,與他鬥競,受眾多苦。從惡行生者,謂為飲食,飲食因故,三
業造罪,臨命終時,憶念其罪,追悔而死,沒後復當墮諸惡趣。
雖乃如是,然亦略有少許勝利,謂由飲食安住其身。若唯為此故,依止飲食,不應道
理。故應善思而後受用,謂由身住,我當善修清淨梵行,施者施主亦為希求殊勝果故,搾
皮血肉而行惠施,亦當成辦彼等所願,令得大果。
又應憶念《集學論》說,應當思念饒益施主及身中蟲,現以財攝,於當來世,當以法
攝。又應思惟當辦一切有情義利而受飲食。《親友書》亦云:「應知飲食如醫藥,無貪瞋
癡而近習,非為憍故非慢故,非壯唯為住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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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
(一)非過少
(二)非過多
(三)相宜消化而食
(四)非具足煩惱而食
(一)非過少
原因:饑餓使身體虛弱,無勢修善。
應行:未到次日進食時,不會有饑餓損惱。
(二)非過多
原因:1.身體沈重;2.息難出入;3.增長昏睡;4.無所堪能;5.故斷惑無心力。
應行:八分飽即可。
由以上二者可知,飲食不能不足,亦不宜過量,以八分飽為適量。否則多食少食皆會導致
修行不得力,影響修善與斷煩惱。《雜集論》云:「飲食粗重者,謂極多少食,於方便行
,無堪任性。」
(三)相宜消化而食
原因:1.飲食不當所引起的苦受將會斷除;2.飲食不相宜引生的新苦受可避免而不生長。
(略論釋云:謂食未消而復加食,使消化不及,因而生病者是。)
應行:相宜合乎飲食衛生;不應未消化前而復食。
(四)非具足煩惱而食
原因:若染汙心而食,起眾罪故而斷之。
染汙心,可分求食染汙與進食染汙。譬如,以非法動機希求美食,此為求食染汙;
正食時生起貪著或慳吝等,此為進食染汙。
以上「飲食知量」歸納而言,即須了知二量──與身相應之量和心理之量。唯了知此二量
,才能合理安排飲食,避免以飲食不當影響修行及造罪業。不能知量而食之關鍵,即愛著
飲食勝過理智的自制力,因此以下須講飲食愛著之對治。
【飲食愛著的對治】:
對治愛執飲食的方法,謂思惟過患分三:
(一)由受用因所生過患思惟
思惟任何精妙色香味之飲食,被齒所嚼,被為涎所濕,猶如嘔吐之物。
(二)由食物消化後所生過患思惟
謂思所食之物至中夜或後夜時,消化之後,生血肉等,有餘一類變成大小便穢而往
身體下分,又必須日日遣除。及由依飲食而生極多疾病,如食物中毒等。
由食物消化所引之過患有四:1.生長血肉等不淨物;2.產生大小便穢;3.須每天排
泄大小便;4.引生各種疾病。應當如是思惟飲食自性唯苦,以對治飲食愛。
(三)由求飲食而生過患思惟﹞此分五種:
1.成辦所生過患:
成辦食物及成辦食物之因,必須現遭寒熱之苦,極多勤勞。假如因此沒有達成所願而
感憂苦,假如成辦,亦唯恐被奪及減損而發起猛利精勤守護,而備受應此而生諸苦。總之
,為成辦飲食所生過患有三:一、成辦過程中有辛勞之苦;二、成辦失敗有憂憾之苦;三
、成辦後有守護之苦。是故,過程與結果唯是痛苦之自性,故以貪執推動而追求飲食之行
為,其自性唯苦。
2.(小範圍)親友失壞過患:
謂由成辦食及食因故,父子眷屬相互鬥諍。一切鬥諍之起因即內心的貪執,欲界眾生
內心最貪執之處,為飲食男女。飲食受用一旦不得滿足,自然引發人與人之間的鬥諍。此
處,以親友代表人類之間最親善的關係。
3.(大範圍)不知滿足過患:
由於成辦食及食因的愛執增長故,大至諸國等相互征戰,無量有情領受極多不同大苦
。歷史上,發生過眾多部落之間、民族之間與國家之間的戰爭,究其根源,正是人類之貪
欲。其中不乏以「飲食愛增上」(經濟利益衝突)而暴發戰爭者。所謂經濟競爭,大至集
團,小到個人之間的競爭,悉為人類貪心所致。
4.無自在的過患:
諸多依於他有情而獲得飲食的人,必須為其雇主而與他人鬥爭,受眾多大苦。世人常
為糊口,而為雇主效命,做眾多違心之事,為雇主的利益參與競爭,身心極其痛苦。
5.從惡行生的過患:
為了成辦食及食因故,三業造罪,臨命終時,憶念其罪追悔而死,死後墮諸惡趣。
此思惟過患分五,其中前二,是依於不淨觀方式思惟愛執飲食過患,斷除已生飲食愛
執之心。第三思惟由求飲食所起過患,是依於思惟成辦飲食及飲食因上的煩惱,而斷除未
生飲食愛執之心。
飲食問題在廣論裡面,建立在未修中間,目的是將護修習所緣行相,是護持戒律,集
積資糧的正因之一。
至此,或有人疑:「飲食過患如此巨大,吃飯似成極大罪業,是否唯有禁食,才不致
染上罪惡?」
此問並未掌握關要,決定罪性唯在動機。動機為庸俗的世間貪求,飲食確為染汙,而
將心念導向高尚無私的目標,飲食也將為自他二利提供純淨能量,有如是殊勝利益。
故須了知,真正具足智悲的修行人,飯食之間亦成辦功德,而未經聞思不懂修法之俗
人,即使吃飯亦是造罪。因此,同行一事,智愚動機迥異,其果亦具天淵之別。
【思惟正確飲食之勝利】:
理由:
若依於正確的飲食能安住其暇滿之身,故需思惟少許勝利。若不依於正確飲食,不應道理
。故應善思而後受用。倘若僅為養身而依止飲食,則不合道理,傍生亦具有為身覓食之本
能,人若僅為養身而受用飲食,則與傍生無異。
(一)﹝自利方面思惟﹞
飲食為了能令身安住而能善修清淨梵行。
(二)﹝利他方面思惟﹞
1.布施飲食的施者施主,為求殊勝果故,榨皮血肉而行惠施,我當成辦彼等所願令
得大果而正受用飲食。
2.飲食不但能饒益施者施主,並且能饒益身中之極多蟲有情,先以財攝,未來世當以
法攝。
3.為了利益一切有情義利而受飲食。
《親友書》以視飲食如醫藥之心來修習。這樣能斷除因為飲食而生的驕慢心,及僅為
能安住其身的狹隘目的。
若不聞思安樂之道,世間皆以飲食男女為安樂究竟,而沒有透過佛法的智慧觀察,事
實我們和傍生無異,甚至傍生更勝於我們。因為它們溫飽即能滿足,非我們人類那種不知
滿足的心,所帶來的極多困苦。
若能了知真安樂之果及因後,飲食漸能由正確引導而成為安樂正因,非過去無知貪婪
所引極大苦因,也遠離傍生之心,發展暇滿人身特殊的心性作用。
作者: rcanny (初心)   2018-09-06 15:53:00
感恩分享
作者: creative88 (create)   2018-09-06 16:31:00
隨喜
作者: luciful3 (阿源)   2018-09-08 09:39:00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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