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9-01-18 16:34:25※ 引述《mistystream (.)》之銘言:
: 這個類似狀況剛好在讀 《分別善惡業報經》(阿含部) 有看到
: http://tripitaka.cbeta.org/T01n0081_001
另外,對於業果的道理,作些補充——
摘自:《菩提道次第廣論》講授
達賴喇嘛尊者
上述說了很詳細的善業和惡業,以及善惡業的果報,又說了八種異熟的功德,以及八
種異熟功德的作用,以及其因緣之後,當我們了解業果之後,要如何去行善、斷惡呢?在
此有分兩者,總義及說到四力懺悔。
已造的惡業已經造了,既然已經造了,不是說業就決定了,不能再改變,不是!業決
定的意思是,善業必得善果,惡業必感惡果,可是業本身也是因緣法,它也可以隨著其他
因緣而改變。已造的惡業是靠什麼而去改變它的力量,將來生果的力量,是靠四力懺悔,
而去改變它的,所以說到四力修行道理。
我們可以看到第三是以進止,進就是取,止就是捨,了解業果之後我們要如何取捨,
如何進止的道理,可以分兩者:
壬三、思已正行進止之理(分二)
癸一、總示
癸二、特以四力淨修道理
癸一、總示
(142頁)如入行論云:「苦從不善生,如何定脫此,我晝夜恆時,理應思惟此。」
又云:「能仁說勝解,一切善品本,又此之根本,恆修異熟果。」謂既了知黑白業果,非
唯了知即便止住,應數修習,以此是為極不現事,極難獲得決定解故。
對於很細微的業果道理,我們要反覆的去思惟,因為很細微的業果道理,是很難了解
的。我們只能了解到因果的法性軌則,也就是像之前宗大師所說的,同類因必感同類果,
業可以增長廣大等等的這種道理,這種法性軌則我們是可以了解的。可是當我們講到非常
細微的因果軌則,因果互相觀待的內涵,就非常難了解。因為它不是可以用肉眼看到,或
可以用理由去推理的。我們只能了解到說,如是因感得如是果,可是很細微、很細微的部
分,這是很難了解的。
如果平常沒有思惟業果,那佛所說的這種細微隱蔽分,也沒有辦法了解。但是如果我
們平常有思惟業果,那對於佛所說的極細微隱蔽分的因果內容,就可以產生定解。
此復如三摩地王經云:「設月星處皆墮落,具山聚落地壞散,虛空界可變餘相,然尊
不說非諦語。」世尊是不說妄語的。所以佛說的極細微的隱蔽分,我們就可以了解,而且
相信。於如來語,應修深忍,若未於此(業果)獲得真實決定信解,任於何法,悉不能得
,勝者所愛,決定信解。如果對佛所說的法不相信,就沒有修法的基礎了,佛所說的其他
教法我們就不會相信了。
…(143頁)如是思已,遮止惡行之理者。既然了解,就要完全的遮止一切的惡業。
因為如同之前所說的惡業的過患,如是的去思惟,就可以知道惡業沒有遮止,縱使不想去
惡趣,可是也沒有辦法從惡趣獲得脫離,因為被業和煩惱所轉,沒有自在的能力,所以要
盡力的去學習防護惡業的十善道。
而且惡業的造作,乍看之下,好像會給予自己安樂,可是真正惡業感果的時候,我們
要非常無奈的,或者是所謂的淚流覆面的來忍受這些種種的痛苦。同樣的,我們去行善的
時候,雖然這個當下,並沒有所謂的很強烈的歡樂,可是卻能夠讓我們感受到非常快樂的
果報,所以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就像是用偷盜,而獲得的財富,以這個案例來解釋。依由偷盜的緣,讓我們獲得財富
,可是獲得財富的那個利益,那個短暫的這個利益並不是主因,並不是由偷竊的這個主因
而產生的,而是由之前,我們布施的主因,而來產生可以獲得財富的這個異熟果,這個果
報。只是偷竊它是一種緣而已,促成這個果早日成熟,說不定你可以將來可以一百年,讓
自己變成非常有財富的果報,因為之前布施的緣故,一百年真的可以無憂無慮去享受榮華
富貴的這種生活。因為由偷竊的因緣,讓你一百年的時候縮短,變成只能享受一年的財富
,所以讓你偷到足夠的錢,讓你這一年當中無憂無慮,這是有可能的。
總言之,因果都分得非常細微,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不可能偷盜成為你現在具有財
富的主因,這是不可能的。因由偷盜的緣故,將來會獲得什麼樣的果報呢?沒有財富。或
以現世報來講,就是今世坐牢,或者是成為囚犯。如果前世我們沒有累積這種財富因緣,
縱使去偷也偷不到東西,所以因緣本身,它的因果關係是非常細微的。如果我們沒有搞清
楚,會覺得偷盜可以帶來財富,那因果本身就有矛盾,其實不是的,今天你偷盜會獲得財
富的主因絕對並非來自於偷盜的,偷盜只是縮短的緣而已。而且這個緣可以讓你本來享受
更久財富,因由偷盜的緣故,讓你縮短了時間,所以這個我們要搞清楚。所以惡業乍看之
下,好像會帶來安樂,實際上以長久的眼光來看待整個前因後果,它會帶來痛苦的果報,
而且是唯有帶來痛苦的果報,甚至於他會縮短你安樂的異熟,這是我們必須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