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假設男方女方有一方是佛教徒 另一方則非佛教徒
如果結婚宴客 請葷食要先預宰 所以婚禮酒席並不算三淨肉
就會牽連殺生 不過主要是廚師屠夫宰殺 男女方只算教唆犯
這樣牽連的殺業算輕算重?
如果全部請素桌 親友會吵架 有些人可能來吃意願很低
雖然沒殺生 可是可能會吵翻天!
所以緬甸帕奧禪林人多勢眾 所以遵守戒律吃素 避免預先宰殺
違反三淨肉。
以前結婚是公開 所以一定會請客
但現在結婚是兩人去戶政登記 不一定要請客
所以也可以不宴客 有人會這樣做嗎?
可是結婚通常公公婆婆爺爺奶奶會請親友吃飯 所以不請客吃吃喝喝也很難讓人苟同。
想來想去 最好的方式還是不結婚
這樣就不用預約宰殺
也不用逼非佛教徒的對方全部擺素桌
佛教本來就是不認同結婚生子的
有子為子憂慮
不過有些佛教家庭還是認為要結婚生子 傳宗接代
就會抨擊我勸人不婚不生
佛教本來就是這樣的 釋迦牟尼也不認同結婚生子的
雖然佛也有結婚生子 但是是被爸爸逼的
佛教本來就跟國家政策和儒家思想不一樣
而且小孩如果要結婚 到時候要擺葷素桌又要再吵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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