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修]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76

作者: cool810 (silence)   2019-02-08 09:38:22
(接續前文:#1SKbegIk 古印度佛法傳承源流~菩提心的修持方式-73)
CBETA B10, No.0067《菩提道次第廣論》卷十〈上士道.學菩薩行〉
http://tripitaka.cbeta.org/B10n0067
庚二、顯示學習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第三經義,其經文時正是觀擇生等之時,故說施等真實無生(由勝義理智量觀察布施
等三輪體空)。言分別者,顯其唯是分別假立(唯是無尋無找的名言識當中觀待施設安立)
,非說施等不應習近而應棄捨。是故乃至未成佛前,於此諸行無不學時,故須學習六度等
行(言正行者,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六度,六度是菩薩學處)。
此復現在當由至心勵力修行,諸能修者策勵而修,暫未能者當為願境,於能修習此等
之因,集聚資糧,淨治業障,廣發大願,是則不久當能修行。
若不如是行,執自不知及不能行,謂於此等不須學者,自害害他,亦是隱滅聖教因緣
,故不應爾。
《集經論》云:「觀察無為厭有為善,是為魔業。知菩提道而不尋求波羅蜜多道,是
為魔業。」又云:「若諸菩薩離善方便,不應勤修甚深法性。」
《不可思議秘密經》云:「善男子,如火從因然,無因則滅。如是從所緣境,心乃熾
然,若無所緣,心當息滅。此諸善巧方便菩薩般若波羅蜜多徧清淨故,亦能了知息滅所緣
,於諸善根不滅所緣,於諸煩惱不生所緣,安立波羅蜜多所緣,亦善觀察空性所緣,於一
切有情以大悲心亦觀所緣。」
此中別說無緣、有緣,當善分別。如是煩惱及執相縛,當須緩放,學處(戒律學處)之
索,則當緊束。當壞二罪,不當滅壞諸善所作。學處繫縛與執相縛,二事非一。護律緩放
與我執縛緩放,二亦不同。
一切種智由多因成,僅一一因非為完足。獲妙暇身,本當從其種種門中而取堅實。若
說一石驚飛百鳥,修道一分不修餘者,當知是遮二資糧門(福慧二種資糧門)不善惡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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