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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十一:由此應知,諸有對色皆識變現,非極微成。餘無對色是此類故,亦非實有。或
無對故如心、心所定非實色。諸有對色現起色相,以理推究離識尚無,況無對色現無色相
,而可說為真實色法?
講解:由此應當知道,凡是有對礙的色法,都是由自己內識所變現,並不是由所謂極微的
和合而成的。眼等五識所起的有對礙色,已如前破。其餘「法處」所起的無對礙色,也不
是實有。因為它和這有對礙色是同類之故。或者因為它是無對礙的緣故,所以也同心、心
所法一樣,決定不是實有的色法。現有色相可見的一切有對色,以理推究,尚且不是離識
而有實體,何況無色相可見的無對色,而可說為真實的色法嗎?
論文十二:表無表色,豈非實有?此非實有,所以者何,且身表色若是實有,以何為性?
若言是形,便非實有,可分析故,長等極微不可得故。若言是動,亦非實有,才生即滅,
無動義故。有為法滅不待因故,滅若待因應非減故。
講解:前面講的是方圓大小的形色,現在講的是行住坐臥的表色、和心理動態的無表色。
外人問:你們唯識家既然說有、無對色都不是實有,那麼有表色及無表色,豈不是實有嗎
?唯識家答曰:這表、無表色,當然也不是實有,什麼理由呢?先說這依身而起的表色,
如果身行的動作是實有的話,試問以什麼東西來做他不變的體性呢?若說身的形色就是表
色的體性,那便不是實有,因為凡是有形色的東西,都是可以分析的,至於說構成形色的
長短極微,早已為長短形色而失其本圓相,更談不到是實有了。
若說身業的動作就是表色的體性,那也不是實有,因為有為法都是剎那生滅,根本沒有動
的實在性。所以有為的生滅法,並不等待什麼滅的原因而後始滅,如果滅要待因的話,那
就不是滅而是生、住了。
論文十三:若言有色,非顯非形心所引生,能動手等,名身表業,理亦不然。此若是動,
義如前破。若是動因,應即風界,風無表色定不應名表。又觸不應通善惡性,非顯香味,
類觸應知。故身表業,定非實有。
講解:若說別有一種色法,既不是青、黃、赤、白的顯色,也不是大、小、方、圓的形色
,而是由心力所引生的色,能夠令手足動作自在,這就叫做身表業。這種說法,在道理上
也不對。此若是動,那在前面已經破過了。若說不是動而是動的因緣,那應當是風界,然
而風是沒有表示的,不應該叫做表色。
又,身根是通於善、惡、無記三性的,風為觸塵所攝,但通無記,不應名為身表業。應當
知道不屬於顯色的香、味等塵,也同觸塵一樣不是身表業。所以你們所說的身表業,決定
不是實有。
論文十四:然心為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力,似有動作,表示心故假
名身表。語表亦非實有聲性,一剎那聲無詮表故,多念相續便非實故。外有對色前已破故
。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
講解:然而,以第六識內心為因,由第八識變現手等色相,好像有相在那裡相續,似有動
作,假名身表,並不是離心識之外,另有一個名身表的緣故,安立假名稱為身表業。語表
也沒有真買的語性,一剎那之聲不能表示一定的意思,多念相續心不是真實的存在。客觀
的有對色,前面已經破斥。然而也是由於第六識心動的緣故,第八阿賴耶識變現了相分聲
,生滅相續好像有所表示,假名為語表,實際上並沒有實在的語音。這生滅相續好像是有
,安立假名稱為語表,在道理上並不違背。
論文十五:表既實無,無表寧實?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謂此或依發
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立,故是假有。
講解:有表色已如前破,非實有之法,無表色可以說是實有嗎?然而大乘所說的無表色,
雖非實有,卻是依思心所的活動,依思願善、惡分限而假立,這在道理是不違背的。此外
還有二種分別,一種是散無表,依發殊勝身、語善、惡的種子思心所,在止惡作善,止善
作惡的功能增長時而假立的。二種是定無表,依定中止息身、語惡的現行思心所而假立的
。這二種無表色,因為是假名安立,所以說是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