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簡明成唯識論白話講記 第一篇第四章31~35

作者: stockeye (stockeye)   2021-09-07 2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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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三十一:若無心位,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遮於心,名無心定,應無色時,有別
實法,異色、心等,能礙於色,名無色定。彼既不爾,此云何然?又遮礙心,何須實法?
如堤塘等,假亦應遮。
講解:論主破曰:倘若照你們說,這三種無心位離開色、心等法,別有一種非色非心的實
法,能遮礙於心,令不起現行,就叫做無心定。那麼,應當入無色位時,也別有一種非心
非色的實法,能遮礙著色,令不現起,名無色定,你贊成嗎?如果不贊成有一個實法能遮
礙於色,那你為什麼又要說有一個實法,來遮礙於心呢?同時,遮心何必一定要用實法;
如堤、塘遮水一樣,假法也可以遮礙於水不往外流啊!
論文三十二:謂修定時,於定加行,厭患粗動心、心所故,發勝期願,遮心、心所,令心
、心所漸細漸微,微微心時,熏異熟識,成極增上,厭心等種。由此損伏心等種故,粗動
心等暫不現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此種善故,定亦名善。
講解:說一切有部認為,在修習禪定時,因加行功用,厭患那七轉識粗動的心、心所,發
起一種殊勝的期許與願望,想著收到遮礙這心王心所的預期效果。令這些心王心所漸次由
粗而細,由細而微,微之又微的剎那心時,熏在第八異熟識上,成了一種極增上厭心種子
。由此一種加行厭患的勢力,把這些心種慢慢的損滅或暫伏,到粗動的心王心所不起現行
的時候,就在這一期無心的分位上,安立了無想定、滅盡定兩個假名。因此厭心是善的種
子,所以這兩個定名也叫做善。
論文三十三: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依之粗動想等不行,於此
分位假立無想。依異熟立,得異熟名。故此三法,亦非實有。
講解:在修無想定的時候,其目的就是求無想果,所以由熏習而成的種子,招感無想天的
異熟識報體。這時依本識而生的粗動心等,便不起現行。就在此無心的分位上,安立了無
想的假名。因為是依於異熟識而建立的果法,所以也得名為異熟。由於以上所說的種種道
理,這無想定、滅盡定、無想果三法,也不是實有。
論文三十四:復如何知,諸有為相,異色、心等,有實自性?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有三有
為之有為相,乃至廣說。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自性。為證不成。非第六聲便表異體
,色、心之體即色心故。非能相體定異所相,勿堅相等異地等故,若有為相異所相體,無
為相體應異所相。
講解:此下破不相應行八至十一,生、住、異、滅四相。論主問外人曰:你們怎樣知道生
、住、異、滅四有為相,離開了色、心等法,別有實在的體性呢?外人答:因為佛經上說
過,有為法,有三種有為相,生、住異、滅,因為住相為有情所愛著,為捨愛故,把住異
合說為一。乃至廣說,無常一相,生、滅二相,住異滅三相,這不過是四相開合不同罷了

經上但說,四相與色、心等法非一非異,並沒有說離開了色、心等法之外,別有實在的自
性,因此你們引用經上的證據,是不能成立的。
你們不可以說,因為有第六的屬聲,便能夠表示另外有一個異體。例如,色法和心法的體
性,就是在色法和心法上有。不能說,離開色、心等法之外,另有什麼色、心的體性。並
不是能相的生、住、滅,離開了色、心等法的所相。試想堅、濕、煖、動的能相,能離開
地、水、火、風的所相嗎?當然不可以。如果照你們說,有為法的生、住、滅,一定離開
了色心等法的體,那麼,無為法的相,也可以離開無為法的體了(註:梵文文法,表示名
詞的變化,有八種語格,名八轉聲。這八轉聲是一體聲、二業聲、三具聲、四為聲、五從
聲、六屬聲、七依聲、八呼聲。第六聲,就是這八轉聲中的第六屬聲。)
論文三十五:又生等相,若體俱有,應一切時齊興作用,若相違故用不頓興,體亦相違,
如何俱有?又住、異、滅用不應俱。
講解:又生、住、異、滅四相,設若其體性是同時俱有,就應當一切時都能夠同起作用,
何以不能呢?若說它們的作用是前後相違,所以起不同時;體非相違,故能俱有。那麼,
體與用是不相離的,用既相違,體也應當相違,怎能說它是同時俱有呢?又,住、異、滅
三相的作用,也是不應當同起,因為它們前後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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