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江味農居士 金剛經講義 見諸相非相

作者: creative88 (create)   2021-12-29 16:26:28
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補】結經者安佛告須菩提,示下文道理重要。此句即是印許,以下更推廣言之。方纔一
問一答,祇說身相。實則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汝說不可甚是,蓋性本非相也。此妄字是
廣義,虛妄猶言虛假,既知是虛假,應回光返照,不可向外馳求於相,從速歸性。性本真
實,豈能以虛假見真實耶。知此則凡夫之病可免,不至墮入輪迴。
(丑)次,明即相見性。
「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
【補】諸相即一切相,即凡所有相。祇須徹底明瞭一切相皆是虛妄,即不逐妄,即知有真
。故見諸相非相,則相不能障性,即見如來,何必滅相,即相可以見性也。汝答得見如來
,極是。見字亦有功夫,要真能見諸相非相方可。若祇是說理,即不能見如來,則字,歷
來流通本作即,此依唐人寫經作則,則與即本可通用,但作便字解可通,作就字解則不能
通。
○凡所有相,既是虛妄,皆不當住。故上說法相,說非法相,即包一切相,佛說不住相,
即是令人見如來。若執應化身,即不能見法身。故不住相,即令人見性。又不住相,是不
執著。不執著,即不為相所轉,并且相反為我所轉。故祇須了知是虛妄,不必斷滅且亦不
可斷滅,蓋相本由性現也。佛令人對世間法,不可執著,亦不可厭惡。凡夫執相,是住法
相而生煩惱;修行人厭惡世法,又住非法相而生煩惱。須知性本無相無不相,不能斷滅。
吾人用功,須先觀照,久久方能照住,最後能照見。依佛說二邊不著去修行,行來行去,
至功夫純熟,深之又深,方是般若波羅蜜,方真見諸相非相,即心經所謂照見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也。心經之色,即此經之相,受想行識,即喜怒哀樂起心動念,照到皆空,方
是諸相非相。皆空即是三空,非小乘之但空。故又云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如此說色與空
尚是兩橛,故又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此即空有同時,此與凡所有相四句相通。凡所有
相皆是虛妄,與空即是色通,一切假名,當體即空也。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與色即是
空通,色即空,可見空不在色外,何必滅色明空,故云則見如來。見如來,即見性也。不
執著相,即能度一切苦厄。
苦厄無量,舉其大者,凡夫之分段生死,小乘之變易生死是也。凡夫身有長短,命有壽夭
,流轉生死,謂之分段生死。小乘證得性無相,既得體,本可現相,彼畏苦,不肯入世度
生,心中起微細生滅,佛名為變易生死。若見如來,即能度此等苦厄,度苦厄由於見如來
,見如來由照見,故用功最要是作觀。此科經文,若消歸自性,則遇一切相時,第一步功
夫,即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至於色聲香味觸法,則觀諸相非相。
或以在塵勞不易作觀為疑。請就上海言之。吾人終日所聞者,車聲,人聲,種種喧擾聲,
須知此等聲,皆起滅不停;此等熙來攘往之眾生,皆忙於衣食,不由自主。然此實非車聲
,人聲,種種喧擾聲,乃無常苦空無我之聲,當體即空。然明明是聲,而如此作觀,則不
著有,不著空,乃是般若波羅蜜多之聲。故經文無論何句,皆可作觀,行住坐臥,不離這
個,則受用無窮。如此依文字起觀照,先須我去讀經,是經轉我。至於作觀,則是我轉經
。經轉我,則以經轉移凡情。我轉經,更為重要功夫。此科經文,是說明上文之所以然,
即降伏其心應無所住等之總結。故依此文觀照,與觀照上文無異。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則見如來,見如來即見性,見性即不住相之所以
然。見性見得一分,即初地菩薩,即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見得究竟,即成佛
,即上文福德不可思量之所以然。成佛見性法身顯現,徧滿虛空。即上文用虛空作比喻之
所以然。須知本經說來說去,皆說無住。前文不住於相,即釋應無所住,因此一開口,先
說降伏其心,所有一切眾生,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即教吾人不住。滅度無量眾生成
佛,指示吾人發心之法門。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又將此法掃却,此即指示吾人不住法相。
後說菩薩應無所住,亦教人不住法相。行於布施,教人不住非法相。雖復說但應如所教住
,意思仍是教人住於無住。即古德所說但求妄息,莫更覓真。真即真心,又即真如,應者
如如平等也,何以如如平等,性體本如此。有此性體,即能現相。故證得者,不可存此真
心。若一覓真,即是六七識,即成為妄。古德謂之執異,執異即判真妄為二,不是平等,
故說應如我所教住,以降伏妄心。凡夫均是妄心,必妄心分分除,真心方分分現,但求妄
息,莫更覓真,即此意也。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住即妄。故前文開口即言降伏不言住,何以又說若見諸相非相則見
如來,此是說不住之益。倘能見諸相非相,即見得真性。此即上文不說住而說降伏,但應
如所教住之總結。於此可知金剛經行文如天馬行空,而說理則細針密縷,處處開,處處結
。讀此科文。如奇峯突起,看似與上文不接。實為上文之總結。正如重山疊水,層層包裹
。處處有來龍去脈,處處有結穴也。就文字說,一面說,一面掃,正是不住法相,不住非
法相,真足當文字般若。讀此經,講此經時,在前文須將後文攝入,在後文應回顧前文。
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即與下文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四句偈相照應。若見諸相非相
則見如來,與下文於法不說斷滅相,亦息息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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