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法語] 倉忠仁波切:「煩惱障」、「所知障」定義8

作者: ykkdc (ykk)   2022-08-10 13:20:31
續前篇...#1YxnjWoR (Buddhism)
*無明的我執、我所執、法我執
摘自:《佛教四部宗義.見解明釋集》倉忠仁波切教授
比較自續派以下、應成派建立二種無我之理
再者,以辯論觀察的方式而推論——
「補特伽羅的蘊體」(即補特伽羅相續所攝的五蘊)是法,緣「補特伽羅的蘊體」而
執為自性成立是法我執,並不是補特伽羅我執(人我執);
但是,「我所」不是「區分為"法與補特伽羅"隨一的法」,彼是由「自補特伽羅」而
差別出,所以「薩迦耶見我所執」不是法我執。
此中重點在於:「薩迦耶見我所執」的所緣境,有自(自相續所攝)「補特伽羅我所
」的法,故彼是「補特伽羅我執」之分,是「薩迦耶見」周遍是「補特伽羅我執」。
由上說明,中觀應成派主張,「薩迦耶見」分為「薩迦耶見我執」、「薩迦耶見我所
執」,彼二(薩迦耶見的我執、我所執)皆是「補特伽羅我執」(人我執)。
但是,中觀自續派以下(包括中觀自續派、唯識宗、經部宗、有部毗婆沙宗)共許「
薩迦耶見我執」就是「補特伽羅我執」,並不簡別緣「他補特伽羅」所引生的我執,因此
無能正確區分「我所執」、「法我執」的差別。
中觀應成派則不如是,自宗主張:
緣「自補特伽羅」之「我」及「我所」而執為自性成立之分別,彼認知是俱生薩迦耶
見,薩迦耶見一定是緣「自補特伽羅」所引生,並不是緣「他補特伽羅」;
緣「他補特伽羅」而執為自性成立,並不是薩迦耶見,彼是染污無明之「補特伽羅我
執」(人我執);緣「補特伽羅的蘊體」而執為自性成立,則是法我執。
* 「執"我的孩子"是諦實成立」之認知,是不是「薩迦耶見我所執」?
首先清楚:「薩迦耶見」的所緣境,必定是「自補特伽羅相續」的法。
由此觀察得知,「我的孩子」、「我的先生」、「我的車子」等等(屬法),(但是
彼等法)並不是「自補特伽羅相續」的法,所以,緣「我的孩子」(屬法)而執為自性成
立之分別,彼顛倒知不是「薩迦耶見我執」,也不是「薩迦耶見我所執」。
雖然彼顛倒知與「補特伽羅我執」有關,但是,彼顛倒知本身並不是「薩迦耶見我所
執」,因為其所緣境不是「自補特伽羅我所蘊體」。
又如,緣「我的衣服」而執為自性成立之分別,並不是「薩迦耶見我所執」(不是我
所執),因為,「我的衣服」不是「自補特伽羅我所蘊體」。
但是,我的衣服被偷,我就會生氣,為什麼?
此中之理,緣「我的衣服」而執為自性成立之分別,彼認知是「法我執」,但是,因
為「我的衣服」(屬法)與我有關,所以,由「補特伽羅我執」(執我為自性成立之執)
引生非理作意,並由非理作意引生貪心,因為貪心的緣故,我的衣服被偷,我就會生氣。
以凡夫而言,由「補特伽羅我執」(人我執)、「我愛執」引生貪等諸煩惱,「我愛
執」則是由於「補特伽羅我執」的緣故,
但是,從另一角度來說,凡夫的「補特伽羅我執」、「我愛執」是類似相同,因為彼
二幾乎是同時造作。以阿羅漢而言,彼心續中並無補特伽羅我執,但是有我愛執。
總之,執取「我的孩子」是自性成立之顛倒知,雖然與「補特伽羅我執」、「我愛執
」有關,但是,彼顛倒知本身並不是補特伽羅我執、薩迦耶見我所執。(彼是法我執。)
如此類推,執取「我的先生」、「我的車子」、「我的房子」(彼等屬法)是自性成
立之顛倒知,相同的道理。(彼等不是我所執,彼等屬法我執。)
若是不了解自心續中現行的補特伽羅我執,那麼就無能破除補特伽羅我執的執取境。
所以,不透過學習了解法我執、補特伽羅我執、煩惱,如何能斷除彼等?因此,學習教理
、依教理思惟,這是非常重要的!
破除我執的執取境,就是建立通達空性之智,再不斷串習彼智,使得彼智力持續增盛
,與彼相違的補特伽羅我執、法我執的勢力就隨之減弱,我們就是依靠這種智慧(屬道)
而解脫成佛。
如果沒有破除補特伽羅我執、法我執的執取境,根本不可能產生通達空性之智(空性
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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