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補充:煩惱障--障礙解脫之障;所知障--障礙佛果之障
摘自:2009年《宗義建立》雪歌仁波切教授 釋見諦法師(香光尼僧團法師)編輯
現在講的是,第一個毘婆沙宗。毘婆沙宗裡面,先講1.定義、然後講2.分類及3.語詞
解釋,這三個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用定義用什麼標準判斷他是或不是毘婆沙宗?這個
判斷的就叫定義。
後面的四個科判說明了毘婆沙宗對基、道、果真正的解釋,其中第四(境的主張)、
第五(有境的主張)、第六(無我的主張),這三個科判是解釋基,第七個就解釋道跟果。
前面的基,為什麼分這三個(境的主張、有境的主張、無我的主張)呢?
將這三個判為基,一般說,法有兩個—盡所有性(世俗諦)跟如所有性(勝義諦)。
法的表相就是盡所有性(即世俗諦),法的究竟的實相就是如所有性(勝義諦)。所
以從這兩方面講一切法。
譬如說,在盡所有性方面,就講境的主張方式跟有境的主張方式。在如所有性方面,
就講無我的主張方式,講的是法的究竟實相,不是表相。
前面已經講完這三個科判(第四、境的主張方式,第五、有境的主張方式,第六、無
我的主張方式),現在進入第七個「地道的建立」。
在「地道的建立」當中,又直接說明:(1)所斷及(2)地道的建立。
地道裡面,不論道也好,果也好,都是好的,是行者要證得的,要取該取的。
成佛的這條道也好,果也好,都是行者該取的、該修的。
在解釋時,就說到所斷及地道的建立。總之,以「所斷的建立」跟「地道的建立」兩
方面來解釋。
為什麼這樣分呢?因為要瞭解一個東西的正面,一定要連同其負面一起認識,才能瞭
解正面究竟的意義。
正面的道也好,果也好,瞭解了負面的,正面的道跟果才能理解得清楚。所以在分類
時,就講「所斷的建立」跟「地道的建立」。
解釋道跟果的時候,可能有人會想,為什麼這時要講所斷呢?要理解,真正要認識道
跟果,一定要瞭解負面的所斷,這樣對道跟果的理解會比較準確。所以這裡就分兩個,「
所斷」及「地道的建立」。
A.所斷
(毗婆沙宗)主張「障」分為二種:(1-1)具煩惱之障及(1-2)「非具煩惱之障」
;然而此宗(毗婆沙宗)沒有「所知障」這個術語。
首先談所斷,所斷分為兩個,即「具煩惱之障」及「非具煩惱之障」。
有幾個點要弄清楚,「所斷」跟「障」是一樣的意思。所以區分所斷時,就用「障」
這個詞—具煩惱之障、非具煩惱之障。我們平常講二障,二障即煩惱障跟所知障,所以二
障是兩個所斷。
這裡毘婆沙宗沒有直接用煩惱障,他特別用具煩惱障。又,他沒有用所知障,而用非
具煩惱障。
為什麼?首先,煩惱障跟具煩惱障有何差別呢?煩惱障沒有包含煩惱的種子,具煩惱
障則包含煩惱的種子。
譬如說貪、瞋、癡的種子不是煩惱,因為煩惱是心所(煩惱屬於身語意當中,內心意
知的心所法),屬於心法。
種子或習氣不是心法,種子的意思是它還沒有變成花,將來會變成花。處於花的前因
階段,稱為種子。同樣,煩惱的種子是它將來會變成煩惱,但是還未現行。所以煩惱的種
子不是煩惱,但是它還是具煩惱障。
具煩惱障的意思是,它具備煩惱的作用。所以具煩惱障的範圍比較大,它包含煩惱及
煩惱的種子。要理解,「具煩惱障」跟「煩惱障」有這樣的區別。
第二個是非具煩惱障,這裡毘婆沙宗沒有用所知障,為什麼沒有用呢?
前面講的具煩惱障跟煩惱障的區別,不只是毘婆沙宗的宗義,經部宗、唯識宗、中觀
自續及應成,所有的宗義都公認,前面解釋的是所有宗義所公認的。佛教徒一般常說的二
障是什麼呢?是煩惱障與所知障。這樣講(具煩惱障)的時候,並沒有包含所有的障礙。
後面的非具煩惱障,他(毗婆沙宗)沒有用所知障的這個詞,而是用非具煩惱。用這
個詞跟其他宗義都不同。
這是毘婆沙宗個人主張的問題,他個人的什麼主張的問題呢?毘婆沙宗不承認、不承
許所知障。為什麼不承許呢?因為所知障,先要承認對境的法有照在境裡面,好像我們的
像照到一個鏡子裡。
上部宗指經部宗以上—經部宗、唯識宗、中觀—不是毘婆沙宗。上部宗怎麼解釋呢?
我們的認知,我們的心法(心識覺知),面對境的時候,這些境相—影像—先來到這裡;
來到這裡之後,我們心沒有跑去那裡,我們就瞭解它,我們心就跟這個像就有連了。
上面的這些宗義者,覺得認知這裡有一個相,透過這樣就理解境。這個境的相,照到
這個(心識覺知)裡面,我們瞭解這個相時,就暸解這個境。
毘婆沙宗沒有這種的解釋,他的解釋就比較粗糙。他不像上部宗那麼仔細,所以他不
解釋這個。
上部宗講所知障,跟解釋有關聯—認知(心識覺知)瞭解對境時,對境的法,先照到
這裡(心識覺知),然後認知(覺知)就瞭解它。這個道理跟所知障有關聯,毘婆沙宗不
承許這種道理,他就不用所知障這個詞,他就用「非煩惱」或「非具煩惱」這個詞。
「非具煩惱障」只是用詞不同,實際上,他的想法就像「所知障」,他不會用所知障
,若用這個詞,它就關聯到這個道理,所以他不用,就用「非具煩惱障」。
若要指出它(非具煩惱障)實際是什麼東西,其實就是所知障。一般講,煩惱障會干
擾我們不能解脫;所知障會干擾我們不能成佛。
其中,因為(1-1) 主要是障礙證得解脫,(1-2)主要是障礙證得一切智。(P42/L9)
前面的具煩惱之障,主要是在哪方面產生障礙呢?它是解脫方面的障礙。非具煩惱障
,主要是在哪方面產生障礙呢?它主要是障礙證得一切智。
先就第一個,具煩惱之障主要是障礙證得解脫,為什麼用「主要」呢?在證得一切智
上面,它(煩惱障)也是障礙,但是它(煩惱障)主要是障礙證得解脫,用「主要」的意
思是這個。它(煩惱障)主要是「解脫」方面的障礙,故用「解脫」這個詞。
解脫跟成佛,有何差別呢?解脫的意思是自己脫離輪迴。
成佛更偉大,不只自己脫離輪迴,還有照顧輪迴裡的眾生。怎麼樣照顧呢?乃至有輪
迴,佛就一直照顧眾生。他自己已經脫離輪迴,但是還是照顧輪迴中的眾生,這就是成佛
。解脫與成佛有這樣差別。
成佛是不是已經解脫?當然!成佛一定是解脫(解脫輪迴),解脫不一定是成佛。
解脫是脫離輪迴,脫離輪迴不代表他照顧輪迴中的眾生,他脫離輪迴之後,他自己就
一直享受定樂(如阿羅漢住於如滅盡定的涅槃,寂滅為樂)。佛不是,他已經解脫(佛已
解脫輪迴),但是還一直照顧眾生,這就是他的偉大。
他這樣照顧眾生的話,他需要「一切相智」,剛才講「一切智」,他需要「一切智」
。他要懂所有的眾生的想法,所有眾生的根器。他要利益所有眾生,所以他不可以有一個
不懂的,他所有都要懂,所以他一定要證得一切智。
解脫來說,自己脫離輪迴,不必非要去除所知障,只要去除煩惱障就可以。所以煩惱
就是解脫方面的障礙。
佛是不是已經解脫呢?是的。所以,佛有沒有斷除煩惱障呢?一定有。
佛不只有斷除煩惱障,連非具煩惱障也斷除,兩個都斷除。這裡(煩惱障)用「主要
」是對證得解脫方面的障礙,這就是「具煩惱之障」。
「非具煩惱」障礙什麼呢?主要是證得一切智方面的障礙。
這裡一般就用「一切相智」,對其他的宗義來說一切相智與一切智,兩個是一樣的。
毘婆沙宗認為這兩個不同,為什麼不同呢?他不認同這個「相」。剛才講過,法的相
照到認知(心識覺知)裡面,這個他不認同,所以就不用「相」這個字,所以他不認同「
一切相智」。他用的是「一切智」,不用「一切相智」。在宗義建立裡,毘婆沙宗這部分
,一定要用「一切智」,不可用「一切相智」,這跟他的宗義的主張有關係。
現在以舉例說明,什麼是具煩惱障?什麼是非具煩惱障?
(...待續...)
轉自:道次世界
http://lamrimworld.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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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自:編者(見諦法師)說明
本論是雪歌仁波切於2009年10月,開講於南加州,前後為期約二年半。本講記是依南
加同學謄寫的文稿整理而成。為了便於閱讀,編者作了幾件事。首先,為方便閱讀,每個
宗派都自成一單元。因此在文稿中宗派交集處,依交集的長短,短的部分一律被移到或上
或下面的一講。總之,每個宗派都從新的一講開始,讀者若欲對照音檔,除了在幾個交接
處,要稍為注意外,其餘都跟原音檔排序相符。
經整理後,這四部的分配是毘婆沙宗是從第1講至第16講,經部宗是從第17講至第33
講,唯識宗是從第34講至第47講,中觀宗則從第49講至第66講。(...下略...)
(註:記得當時南加州同學謄寫手抄稿時,自己也參與了一小部分,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校
稿之類的,感謝當時上課的同學。)
[2] 摘自:基——所知,所知分有二——勝義諦、世俗諦 倉忠仁波切教授
毗婆沙宗不承許「一切相智」,因為自宗(毗婆沙宗)不承許諸法於覺知(即心識)
中有顯現「所取相」,所以不承許有通達諸法上的相之知,故不承許「一切相智」,而是
承許(佛智)為「盡無生知」,但是,實際上的事例是相同(都是指佛陀的智慧)。
(註:《大般若經》:「諸菩薩摩訶薩永斷一切煩惱、所知二障麤重習氣相續,得一
切相智(一切種智),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智慧境界,無所不見、無所不聞、無所不覺、
無所不識,於一切法(所知)見一切相。」大乘宗義說佛的正覺一切種智是一切相智。)
[3] 本文提到,解釋道跟果的時候,真正要認識道跟果,一定要瞭解負面的所斷(障),
這樣對道跟果的理解會比較準確。所以這裡就分兩個,「所斷」及「地道的建立」。
佛教修行者,內心證得道果,一定是斷除「所斷」,才證得「道果」。例如,證得初
果的道果,一定是斷除初果的「所斷」,初果的所斷是三結縛,一定是斷除三結的「所斷
」,才證得初果的「道果」。又如,三果一定是斷除五下分結的「所斷」,才證得三果。
又如,大乘初地菩薩的聖者,一定是斷除見道的「所斷」,才證得見道位初地的「道
果」。二地聖者也一定是斷除二地的所應斷,才證得二地的道果,證得二地的道果之後,
如果沒有進一步斷除三地的「所斷」,則不會從二地轉為三地,二地聖者進一步斷除三地
的「所斷」才會從二地轉為證得三地,以此類推,乃至斷除十地的所斷從九地轉為十地。
斷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就是說,修行道上,斷除一分「所斷」,則轉依證得更上一
分的道果。反之,若沒有斷,就沒有證,若沒有斷除「所斷」,則修行道上後後的道果就
無法獲證。大乘道而言,從初地至十地,乃至最後從十地至佛地,都是如此安立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