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為什麼喪事殺諸生命以祭其靈、宴其賓...

作者: anatta (南無觀世音菩薩)   2025-03-15 13:42:09
為什麼喪事殺諸生命以祭其靈、宴其賓,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比殺親為更可憐憫?
現今世道陵夷,禮法壞亂。凡所行事,通皆圖撐架子,壯場面,不知何者應法,何者應戒
。汝母既在生吃素念佛,臨終尚有瑞應。勿道葷不宜用,亦當勉遵母意,全體用素。古者
喪禮絕不用葷酒。隋煬帝為太子時,其母死,不敢吃肉,偷令用竹筒裝肉,以蠟封口,用
包袱裹而進之。可見喪中用肉,古儒者如此之嚴,雖為太子尚恐人知,作此種辦法。今
人自己也吃肉,且以肉享賓客,賓客皆不知喪是何事,居然飲酒食肉,當做一場熱鬧開心
事辦。其於先王禮法,全體違背,而只知其要人誇美。如欲避用素系為省錢之嫌,宜標示
大義,而特提出若干錢以作公益,則人自不至以省錢怪也。人子於親,當令神識得所。今
之為人子者,多多皆是以落井下石為孝。如其不肯下石,似乎羞慚無顏見人一樣,越下的
石多,越自為得意。可憐父母一生為兒女,及至其死,又借此喪事殺諸生命以祭其靈,以
宴其賓,以自食啖。尚揚揚得意曰,我於我親喪,殺了幾只豬,買了幾多雞鴨魚蝦以宴賓
客,我父母生我一番,我也可謂盡心焉耳矣。而不知因親喪殺生,令親受殺報,凡眼不見
,謂為行孝;天眼視之,比殺親為更可憐憫。
何以故,以所殺生多,令親與自己及賓客,生生世世,相為酬償,可不哀哉。成家之子,
不借重債,況欲行孝,而借性命之債乎。汝雖皈依佛法,恐於此理未能瞭然,故為汝說。
即家中兄弟姊妹,有不知此理者,宜以光言令彼看,為彼詳說所以。彼等若曉得此理,誰
肯行落井下石之孝?行落井下石之孝,雖虎狼尚有不忍,況人乎哉?但以世人不知三世因
果,固執世間習慣之事以行喪禮,其悖先王喪禮也大矣。汝與光未一面,汝母與光亦無相
識,光何必要絡絡索索討人嫌,說者些空頭話做什麼。不過念汝尚信光,汝母一生勤儉慈
惠,念佛修善,光唯欲汝母得利益,不願汝母由汝等不明大理,致令受損。若汝等不怕自
己母親受損,不肯令其得益,則亦只好任汝等,光豈能強汝等不行乎?然光已說過,光心
無愧。光若不說,便失光之身分。
何以故,以汝以光為善知識故。譬如有人,欲得歸家。問路於人,必須指其當行之正路,
不當行之岔路。汝若仍依己見,一定要向不當行之岔路去,乃汝之過,與指路者無干也。
祈諦審吾言,是騙汝耶,是成就汝之孝道耶?知好歹者,當不以吾言為謬。(《新編全本
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192頁 答孫慶澤居士喪禮不宜用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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