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講我個人的想法,最近看到倒果為因的狀況實在太多了......
1.為何雙北還不能比照台南實施所有路線的公車間轉乘優惠?
這點還沒有辦法做到的原因在於補貼的經費的由來?要市政府一口氣貼這麼多錢?
要全面補貼也應是逐步施行,業者與政府間都有彼此的考量,
商業與公眾利益兩者之間需取得平衡,在有共識前不可能全部同時上線,
而且市民小巴在很久之前就已經推公車間雙向轉乘,
怎麼是到現在才提全面實施這件事?是因為幹線公車規模比較大?
2.編號不應該隨便更改,有他的歷史性!
我不否認,這次推出的新版幹線公車在路線名稱識別上有爭議存在,
主要在外籍人士辨識上不太直覺,直接用道路名字的拼音作為識別可能還是不太方便,
但我覺得用「老牌路線不應該隨便改號」這個理由完全否決更改編號的決策太過牽強。
因為政策實施更改路線編號的狀況,新一代的臺北市幹線公車並非先例,
1999年推出的捷運接駁公車系列路線有多少就是用老牌路現存在已久的編號所改?
光是綠2(原517)、紅10(原61)、綠11(原510)、紅12(原516),
還有其他像是近十年內非政策因素改掉的681(原110)、小26(原小9區、219)等
這些「路線沒調整但被改號碼」(註1)的案例,說穿了就是習慣的問題。
3.路線根本沒走完整條同名道路,沒資格改稱幹線
安安~你知道第一代(舊版)的幹線公車有多少是走完同名的道路的?
除了仁愛、信義之外似乎就沒有了耶。
這個問題並不是這次新版的幹線公車才出現的,
即便因為道路設計問題,有的人認為應該還是要走滿七、八成的同名道路,
https://i.imgur.com/Hkp0o4b.jpg
回頭看看以前的舊版幹線公車,除了忠孝幹線只涵蓋忠孝東西路56%的範圍,
忠孝新幹線(現600)涵蓋73%、重慶幹線涵蓋重慶南北路70%的範圍外,
其餘路線的確有涵蓋八成以上的路段。
至於新版幹線的部分,因為事前公運處就有公布各幹線應該必經的「核定範圍」,
意即當時本來就只針對該道路上人口較為密集的路段作為指定區間,
所以沒有走完整條同名道路的狀況也是事前就能想到的,
但還是有許多人等到路線評選出來才開始吵,
可是人家新聞都報這麼大了,自己不做功課而且事前不向官部門提出質疑,
等到結果出來才再問,這樣的質疑方式與順序似乎不太對吧?
https://i.imgur.com/awCgXRs.jpg
新版幹線公車的路段涵蓋率來說,
除了重慶、承德(註2)、復興、忠孝、和平(註3)、羅斯福路、基隆路
因為道路設計及維持既有路線問題,涵蓋率沒有100%符合公運處的要求外,
其餘皆有達到公運處公告的範圍甚至是超出指定路段。
如果用「同名道路涵蓋比例」來看,新版的幹線公車涵蓋比例確實沒有比舊版的多,
但回頭看舊版幹線公車的涵蓋比例,除了忠孝、忠孝新與重慶外,
雖然大部分都有走滿八成以上的區段,
不過營運狀況及服務水準皆不如現行的新版幹線,象徵性大於實用性,
除了信義路沿線短程接駁的需求較為龐大之外,
其他的幹線只光靠「同名道路」沿線民眾搭乘是無法支撐路線的營運的,
若不適當調整聯外動線只一昧要求得走完整條同名道路的要求,
反而會加速幹線公車的衰敗。
然後再來比對一下新舊幹線公車的重疊比例吧,
除了新版忠孝幹線與忠孝新相比,於忠孝東路重疊比例未達八成外,
其他與舊版幹線有重疊的同名道路路段都有八成以上是涵蓋到的。
https://imgur.com/PFyaAyK.jpg
另外,新北市的幹線公車是「跨區幹線」,
主要是選定連結各行政區行經主要道路的公車路線及班次是否密集為依據,
並非以行經的幹道為唯一標準,
且於跨行政區沒有統一的路名或某些路段行經的幹線公車不只一條,
與臺北市早年就已將路名跨行政區整併的狀況不同,
故不宜更改編號,而是以增加方框的方式區隔,兩者狀況不同不宜相提並論。
註1:因為原本同編號路線同時有正副線或其他附加性質路線,
為利民眾區別而更改編號的狀況不列計,例如245副改656、249左改670等。
註2:承德幹線計算的涵蓋範圍比例為128%,但實際上僅有88%符合公運處核定的範圍,
12%南京西路~市民大道路段未行經,
多出的40%則是核定範圍外的承德路七段(文林北路口~大業路口)。
註3:和平幹線計算的涵蓋範圍比例為130%,但實際上僅有88%符合公運處核定的範圍,
12%重慶南路→南昌路及羅斯福路→重慶南路路段未行經,
多出的42%則是核定範圍外的和平東路三~四段(麟光~名門社區)。
註4:各路線的里程數值係以Google地圖自行拉出推估,可能與實際有些許誤差(<1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