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09-20 05:44:00那個...不是國道客運的話,本來就不是在新竹轉運站裡面搭,而是在外面的廊道搭不是?另外竹科接駁車的問題,如果市區公車的主管機關真如busgoer所言,因為公路法第1條把"發展公路運輸事業"包進去,所以市區公車的主管機關比照公路法第3條,只能是縣市(含直轄不含縣轄),不包含科學園區管理局跟鄉鎮公所那包括竹科巡迴巴士,或寶山鄉幸福巴士,大概都只能視為交通車了(後者還有機會看新竹縣府願不願意跳出來當主管機關,前者就...)不過有說非市區公車或公路客運的接駁車,就一定不能立站牌?我看很多醫院或百貨的接駁車也是有站牌不是?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4-09-22 01:11:00那你之前吵幸福巴士的路權時就先講嘛!反正勞務採購的話,經營範圍不就是開標的政府機關說了算?(然後既然新北的F字頭跟桃園的L字頭也有站牌,那應該就沒有勞務採購性質的路線,不能立站牌的說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