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ista (諸神的黃昏)》之銘言:
: ※ 引述《mmcin2100 (劃過天空的火流星)》之銘言:
: : 大家都知道,咸豐皇帝一死才沒幾天
: : 太后黨就跟輔政八大臣對幹~最後的惡果就是慈禧太后專權40幾年
: : 我相信咸豐皇帝生前一定知道兩太后和八大臣不合
: : 那為何還堅持要八大臣輔政?搞到最後的政變連小皇帝都差點有危險?
: : 相信任何帝王對政變都深惡痛絕..
: : 這其中是否有其他隱情?暨然太子年幼
: : 怎不搞個攝政王制度之類的..自家人總比大臣(鰲拜之類..)安全吧?
: : 或是有了多爾袞的前車之鑑讓咸豐裹足不前?
: 要用攝政王制,那人選就是恭親王,咸豐與恭親王的關係不好,這種制度當然不會被考慮
: 用顧命大臣雖有鰲拜的前例,但這種集體領導制的好處就是不易有強人出現,
: 理論上大家的權力是相等的,肅順最多當個有權勢的的話事人,不會影響同治接班
: 的可能性,所以最後殺肅順的理由,都在抹黑肅順有篡位的野心,
: 這部份倒是有文章可作,我個人覺得還是不太可能。
當初殺三凶(載垣、端華、肅順)的罪名是
“一、大行皇帝彌留時,面諭載垣等立皇帝為皇太子,并無令其贊襄政務之諭,
乃造作名目,諸事并不請旨,擅自主持。即兩宮皇太后面諭之事,亦敢違阻不行。
二、御史董元醇條奏皇太后垂帘等事,載垣等非獨擅改諭旨,且于召對時言
‘臣等系贊襄皇上,不能听命于皇太后。即請皇太后看折,亦為多余之事。’
當面咆哮,目無君上。
三、每言親王等不可召見,意存离間。
四、肅順擅坐御座,進內廷當差出入自由,擅用行宮御用器物。
五、內旨傳取應用物件,肅順抗違不遵。
六、肅順面請分見兩宮皇太后,至召對時,詞气之間,互有揚抑,意在挑撥。
七、肅順于接奉革職拿問諭旨以后,咆哮狂肆,目無君上。
八、肅順扈從梓宮回京,輒敢私帶眷屬隨行。”
以上八條罪名,第四條到第八條都算小事,第三條明指恭親王對肅順的不爽
第一、第二條就是這個顧命大臣與皇太后間的實際運作的問題,
肅順覺得顧命大臣對皇帝負責,不需要跟皇太后負責,可是實際狀況是皇帝幼小
他能懂甚麼軍國大事,所以這個制度在一開始時就出現無法彌補的失誤,
除非慈安是希爾德 肅順是米達麥亞 不然雙方拼個魚死網破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了。
: : 對於這段歷史小弟完全不懂
: : 請板大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