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超商寄杯限期兌換合理?消保處:非禮券定

作者: conk (conk)   2016-05-01 20:44:42
標題:
超商寄杯限期兌換合理?消保處:非禮券定型化契約可管
內文:
  國人愛喝咖啡,但部分超商限期喝咖啡,第二杯「寄杯」必須在一定期
限內使用。目前業者雖多是提醒性質,並無強制限期,但行政院消保處和民
間消基會皆表示,限期寄杯屬於商業行為,非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範圍,逾
期可視為放棄權利,消費者要留意寄杯期限。
  至於部分超商「限期咖啡優惠券」,消費者若逾期使用是否要補差價?
官方和民間的認定不同。行政院消保處認為屬於合法的「促銷行為」,折扣
逾期可回復原價,但超商應充分揭露資訊;民間消基會則主張已違反「禮券
定型化契約」,超商不得記載使用期限。
  依據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可記載事項第一條明定,禮券不得限定使用期
限;違者依消保法懲處,業者不改善最重可罰50萬元。
  咖啡商機一年數百億元,四大超商有許多促銷手法。有的是第二杯打折
,消費者可寄杯,例如7—11寄杯無期限,全家在收據聯註明「一周內兌換完
畢」,OK則促銷第二杯大拿鐵優惠期限至5月11日前;萊爾富可一次購買多張
優惠咖啡券,但限期約4個月使用,逾期每杯要補差額。
  行政院消保處副處長吳政學說,不論是寄杯或優惠券都屬於促銷手法,
不在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內,就像游泳池業者為了促銷,冬季可以有優惠,
但限定消費者不能在夏季使用,折扣逾期可回復原價。
  吳政學說,禮券定型化契約不得限定使用期限,是為了保障消費者手中
的禮券,不因逾期而變成無用的壁紙;超商限期促銷咖啡是合法的商業行為
,不宜管制,但業者必須在優惠券上充分揭露資訊。
  不過,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指出,超商販售多張咖啡優惠券,當然屬
於禮券,發行禮券一定有折扣等誘因,才會吸引消費者購買,咖啡優惠券應
受到禮券定型化契約規範。消費者可主張,超商限期使用咖啡券違反禮券定
型化契約,超商是無效規定;若業者不理會,消費者可向消保官、消基會檢
舉,或走法律途徑。
  游開雄說,至於寄杯算是業者提供的方便措施,一般購物必須一次取貨
,寄杯屬於消費行為的誠信原則,若消費者不在期限內使用,等於拋棄權利
,確實是禮券定型化契約的模糊地帶;但超商限期一周或十天之內取貨,也
容易引發消費糾紛,必須由雙方磋商。
萊爾富:促銷優惠期限早註明
【記者葉卉軒/台北報導】
  萊爾富優惠咖啡券有4個月的使用期,逾期每杯要補差價,雖然行政院
消保處認為是合法促銷行為,民間單位消基會卻說違反禮券定型化契約。對
此,萊爾富公共事務部經理彭博璋指出,優惠咖啡券的規畫當初是來自「促
銷活動」的概念,既然是活動就一定有開始和結束的時間,而店家也都有明
確和消費者說明。
  因此,一旦活動結束了,若再繼續使用優惠咖啡券當然需要補差額。
來源:
2016-05-01 15:05 聯合晚報 記者林政忠/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7266/1665683
作者: boards (GOLD)   2016-05-01 20:51:00
我小七還寄了二百多杯,五年前寄的,另二間全家加起來有一百多杯拿鐵,二年前寄的,下午去喝了二杯
作者: destiny02 (無名小人物)   2016-05-01 21:01:00
純噓樓上....
作者: PAYPASS (wallet )))) $$$$$$$$$$$)   2016-05-01 21:31:00
店家接受寄杯 你有事嗎
作者: joyce521 (chiou chiou)   2016-05-01 21:36:00
我全家之前超過還是可以換
作者: nching2 (nching)   2016-05-01 21:41:00
那是店家給方便,不要認為那是應該
作者: tdkblur (☑☜′▽‵σ☞☂)   2016-05-01 21:49:00
蕭譏穢每次言論真的是奇葩 很愛裝傻把一堆東西混在一起扯
作者: pp5542 (原來不是你)   2016-05-01 22:10:00
朝聖一樓.................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6-05-01 22:27:00
寄200多杯如果換加盟主的話..店家是可以不認帳的吧..?
作者: GeeGoddess (雞屎超讚der)   2016-05-01 22:31:00
一樓......
作者: sbtiagr (星奇*天)   2016-05-01 22:33:00
商品兌換等於禮券嗎? 應該不同吧?萊爾富是直接推咖啡8~9杯$299
作者: wiabc (cbaiw)   2016-05-01 23:26:00
不給寄杯的店才是頭殼壞掉,寄杯幾乎保證有第二次的來客數便利商店衝來客數這麼重要,有第二次來的機會就有買其他東西的機會,還能賭客人把那張小白單弄不見就賺了一杯萊爾富那個跟一般在講寄杯的方式不太一樣..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05-02 00:31:00
店家給方便就沒什麼應不應該的討論了.一定衡量利大於弊才會給方便,不然店家沒事給自己麻煩幹嘛也許加盟主覺得整體有利的啊,第一線的店員當然不爽雖然也不知道店員為何會不爽,寄杯的咖啡跟當次付款的咖啡,做起來難易度有差嗎?
作者: virkin   2016-05-02 02:15:00
一直說寄杯是店家給方便 如果真的那麼為難 請不要推銷!
作者: justo180 (胡士托)   2016-05-02 02:20:00
給方便還不是希望顧客回流,不就各取所需,何必講的好像是單方面回饋客戶額外施恩一樣
作者: f12345678900 (旅行的意義)   2016-05-02 05:27:00
推樓上 本來就各有賺到
作者: boards (GOLD)   2016-05-02 06:17:00
更正,上面是指目前還剩下的,小七那時寄四百多杯,前年還糟搶劫綁店員,全家共寄250杯,另有抹茶券10張,不知跑去哪了=_=遭對了,我是買一送一時才會寄杯看到那家小七被強盜搶劫,還以為我的咖啡要飛了呢
作者: steven21w (Kevin)   2016-05-02 10:18:00
無言
作者: kobedicky (伍佰勳)   2016-05-02 13:39:00
寄杯這樣超商就有現金流 可以這樣想嗎
作者: ymad (MD90)   2016-05-02 13:40:00
覺得一週實在太短,至少要到活動結束
作者: arioso0602   2016-05-02 16:27:00
400多杯好強XDDDD
作者: w921216 ( ゚∀゚) ノ)   2016-05-02 18:41:00
買一送一活動真的是少阿~
作者: kaojet (鄉民可能改變世界嗎?)   2016-05-02 20:00:00
買一送一還還讓你寄杯喔XD
作者: alohalela (Lela)   2016-05-02 21:24:00
買一送一讓你寄杯......
作者: kkkmmmsherry (雪莉兒)   2016-05-02 22:54:00
覺得一樓寄杯的店長膽子真大,如果經營不善…提早解約…一樓可能哭死
作者: spirit1116 (幽靈的禮物)   2016-05-03 02:43:00
如果真的要寄兩三四百杯 買一送一我也讓你寄 畢竟你全部換完的機率真的不高 我一次就收你一兩百杯的錢傻了才不賣
作者: boards (GOLD)   2016-05-03 07:45:00
車上找到小七咖啡券的一部份=_=http://i.imgur.com/P9k0N0U.jpg全家的是記在店家簿子上,比較方便
作者: luki945 (Luki)   2016-05-03 08:05:00
寄杯對店家還是比較有利一點 寄越久客人只會越忘記可是錢店家已經先收了
作者: boards (GOLD)   2016-05-03 08:18:00
4年前麵包券ˊ_>ˋ http://i.imgur.com/wEJctMh.jpg
作者: sabrina2597 (迷途知返)   2016-05-03 14:19:00
有點專業的寄杯卡……怕弄丟不敢寄 還是留現金比較好 XD
作者: boards (GOLD)   2016-05-03 15:13:00
我還有幾張便當餐券,店真的倒了=_=
作者: swoodstock (+woodstock+)   2016-05-03 19:19:00
真的換完的機率不大+1
作者: tdkblur (☑☜′▽‵σ☞☂)   2016-05-03 21:42:00
我們這邊的店家連兌換券的都可以寄杯
作者: wendyruwei (wendy)   2016-05-04 02:48:00
消費者付錢=買賣已成立,物權應該就是消費者的 店家不可以拒絕客人來領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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