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m2igYG0.jpg
: 客服回信了
: (竟然七點不到就開始上班 好早)
: 您好:
: 兌換券若是購買而來則可提供環保杯折扣,若是無償取得則無法提供,
: 現做杯裝飲料現場買一送一活動,可提供兩杯環保杯折扣,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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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顧客服務中心 專員6016
:
法規設計原意是指
當業者無條件直接送飲料時
這時不適用杯扣
但是在說明時太簡略了
就變成送的不用給杯扣
回到實務面
買一送一的本質就是消費行為
不論是買一或送一
都不屬於所謂無條件贈送
自然都應該給杯扣
否則改天業者以加價送的名義行銷第二杯是不是也不用給杯扣?
例如原本100元一杯的飲料
當以第二杯五折時
跟 買一杯飲料加50元送一杯
難道後者就可以用送的即豁免杯扣?
早期是以使用幾個杯子數來決定退幾個杯扣
即便是買一送一也是如此
後來星巴克率先喊出 買一送一只退一個杯扣
才讓其他業者跟進
並宣揚送一的部份已經是免費取得不適用杯扣
這其實與法規原意相違 也違背環保設計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