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雨港基隆在對岸應該也很有市場

作者: TURNA755 (KAWABANGA)   2014-07-29 03:45:40
這串下來我看不太懂
因為這些疑問,所以自己去查一些東西來試著回答自己,有錯還請指正
講在先的是個人信仰,因為也許有違各位的常識,我個人是這麼認為:
<作遊戲>跟其他創作一樣這件事要能持續且正常的運作
必須要有確實的收入,而不能只靠熱血運作
以生產創作為生和其他職業一樣,都存在很現實的生存風險
而同人本一本150~200塊,逛逛會場看好像大家花得是都不手軟啊 這就是同人市場的熱情
但相信大家都能同意同人本的利潤大概比作攤家餐飲差一點,所以...恩...(盡量不扯遠)
這些利潤必須要能支撐創作者(也許是部分)的開銷,他才有辦法投入心力創作
(緊急撤掉一些當事人不想被公開於此的消息)
>所以我第一個疑問是募資得來的98W到底有多少錢
我這麼檢視成本看看:
FB的粉絲頁是去年九月設的,但這年頭大概也只有國中生說做遊戲會先從粉絲頁開始作起
所以我猜開發從企劃上線到現在大概也過了一年
雨港找CV來全語音其實超級有心的對吧,但在台灣配音便宜也不是新聞
日本配遊戲一天就能收錄完,台灣只有更強的道理
三個聲優加領班錢根本也不用到四千塊,加上錄音室租金整個大概一萬上下
所以 (假設配音時間八個小時)
配音事小。(音樂我不懂 但求職網站上開五萬居多)
但常態的人事費就很可觀了
工作人員列一列至少六個人常駐,就都算2.4W美工薪資吧(真可憐)
一個月假設全員是六人上線,每個月人事就噴掉14.4W,
假設他們在粉絲頁設立的九月前已經完成企劃,之後以六個人常駐的人事來看
到五月底人事就已經支出129.6W (都假設在家工作 ←我自己都想吐自己J那五摳連)
至今七月底光是人事支出就已達158.4W。
...光看人事費用就比經營小餐飲高上非常多
這部分在雨港基隆的FB上提到先期資金有一筆貸款,
還好是貸款,現在景氣這麼差都有人為十萬塊翻臉的,希望他們沒有向老婆娘家借錢...
而就算!就算雨港基隆真的使用了五月FV的募資來周轉(但要說是限定版預購也說得通)。
也很夠種!也撐得夠久了吧!!!
所以我想問各位:五月以FV募得的一百萬,有很多嗎?
就算他們把募得的98W全拿去貼人事也不過只讓他們能夠正常運作6.8個月......
而這還都沒算到募款回饋所必須的實體產品生產的支出
這只是我自己好奇製作費作的計算,
而我個人認為他們是不需要向工作室外的人交代這些事情的
我相信大家都沒有聽過賣產品要交代成本及資金運用給大眾或消費者這種事
頂多就是交代材料是否安全生產過程是否符合法規云云
因為我不是工程師,所以沒有聽過軟體商品有什麼規範,
但以高法規一大階的 道德 來看:
也就是產品不會破壞電腦;不會開後門 把使用者的小祕密公諸於世罷了吧?
更何況,雨港以flyingV募資是募在很合理的專案上
>所以接著,來看募資的問題?
雨港使用的flyingV官網是這麼解釋募資的:
群眾募資(群眾集資)的英文為"Crowdfunding",顧名思義就是向群眾(Crowd)募集資金
(funding)。提案者公開自己的募資計劃,並提供相應的回饋吸引群眾贊助計畫,以獲得
足夠的計畫和支持者與執行費用。
(以下恕刪)(詳見官網: https://www.flyingv.cc/faq/crowdfunding )
即使是KICKSTARTER對於這部分也只是要求創作者與閱聽人是以<募資>共同完成創作
而雨港基隆申請的抬頭是: 《雨港基隆》木質遊戲隨身碟限定版
可以說雨港與backer們共同完成了木質遊戲隨身碟限定版,
而且幾乎是每個資助人都有至少一套 (只有八個人選擇了以一百塊的無償方案資助)
所以,質疑這個募資案的資金運作嘛......
我覺得別說是住海邊,根本是泡在海裡成海王子了 = =
>最後,雨港到底算不算獨立遊戲呢?
肯定的,屬於開發人員的資金,怎麼不是獨立遊戲 咧?
即使製作途中已經決定出周邊、或是交易文字版權,但她的資金還是獨立運作的啊?
雖然
我個人是認為:同人!=獨立遊戲,況且幾近原創的雨港基隆應該被劃分在獨立遊戲
(via:wiki 獨立遊戲 條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8B%AC%E7%AB%8B%E6%B8%B8%E6%88%8F )
但創作的分類定義明顯不是製作遊戲的問題,定義是觀察者給的
作品的生產過程是否 (能)在軌道裡運行才是遊戲製作的終極問題。
遊戲作出來就是得賣錢、進市場接受考驗,
我想,資金的回收才是遊戲製作中最重要的過程
也許大家免費遊戲、網頁遊戲、網頁免費遊戲玩習慣了,但想一想如果得靠這個生活,
應該也能同意創作的根本是私有財貨的生產,品質越高的創作越不可能是免費使用
所以有點像是繞一大圈後還是回歸到這個點上:
使用這個創作品需要你的付費,你願意付出使用她的費用嗎?
但我覺得我必須加入這場爭執的原因是:
傳統上在產品本身的質量之外,資訊也會影響消費者判斷購買的價值
例如產品是否使用了非法的材料、是否採用了非法的生產途徑、
生產者的職業操守、等等
當然還有生產者展現的環境道德觀(永續之類的),雖然這個台灣人應該是沒有在重視的
但今天在板上對看到對這遊戲的眾多疑問,似乎多在質疑生產者的職業操守,
甚至形成了雨港基隆製作團隊欺騙了大眾的氣場
但我自己自問找答案自答的結果,
都不能支持雨港基隆的製作團隊有存在重大的操守問題的假設
>>快速地回顧一下:
雨港基隆是否是同人遊戲?
→我相信除了畫二創的人們很清楚自己在作同人外,在同人誌販售會賣原創作品的人
應該感覺也很模糊吧 (汗
但,有 原作光環支持的同人創作 和 赤手空拳的原創作品,哪個更加值得讚許?
,我選後者 尤其這個團隊的經歷也許和素人沒兩樣,要說他們是(經歷)同人似乎也對
雨港基隆是否是獨立遊戲?
←如果合乎使用規範地使用FV平台與人共同創作<遊戲限定品>算獨立資金,那就算數了
雨港基隆若使用在FV募得的資金用在製作遊戲上是否不妥?
我個人認為即使是貼補了開發費用,那也是合理的運用。因為FV專案的<遊戲限定品>,
也應該和一般管道販售的產品同樣包含遊戲製作費用的成本
如果以FV參與的閱聽人因此認為自己應該有權力影響遊戲的製作過程與方向,
以及監督製作過程中的資金運用,我覺得是有點 想太多了?
畢竟專頁的履約回饋以及 風險與承諾 條目都沒有註明參與的閱聽人有這些權力
(而且老實說註明了我這些事才覺得奇怪,
畢竟不管是作同人還是獨立遊戲就是不想被股東管東管西,
而這也是大家最愛的獨立遊戲的特質啊?)
<<以上快速回顧
>>因為推文的關係我回去爬文補充了一些觀點,這裡把文字上挪置入本文:
回頭爬了一下想確定一下前面各位談的"問題"是什麼,看來就是雨港基隆的<資金很大>,
超越一般認為同人應有的資金水平。但請仔細想一想作遊戲的最低文化限度:
三個人三個月作手遊人事費用就至少要22萬起跳,成本不到這個價錢消費者才應該要擔心
而就我本文內粗略的計算,雨港基隆人事費至今大概一百五十萬,整個成本一定更高。
但兩百萬作一款遊戲有很多嗎?相信板上有很多有研究的先進都有研究
而雨港基隆的製作團隊的聲明是,他們有貸款。而兩百萬的貸款有很可疑嗎?
這背後是否就有各位最討厭的"商業"資金投入呢? 齁~?
青創的額度是每人兩百萬,但聽說這個也不好審過。
但正常的社會人信用好一咪咪的話可以貸款的額度也將近百萬,所以,
雨港團隊通通頭剃下去自己就能貸出幾百萬了。根本不用什麼大財團資助
所以不是不可能,正常人都辦得到
但要請各位注意:這絕對不是輕鬆的事情。
請各位衡量自己是否有勇氣貸款一百萬來創作遊戲
這是我最敬佩創作者的地方,他們真的有種敢承擔在現實中實踐夢想的重量
用鍵盤打兩百萬很輕鬆,但看到銀行紀錄貸款負債兩百萬絕對是很沉重的事情
老實說吧,真正作"商業"的人對錢的運用更謹慎更保守,
各位覺得尖端還是其他公司投入幾十萬進來,雨港基隆的製作團隊就會比較輕鬆嗎?
另外找一下前文最早被整理出來的疑慮:
1.>>
為什麼雨港基隆可以賣同人遊戲的兩倍價錢呢,我認為是因為製作團隊對產品有信心
老實說光看宣傳品我也有信心了:雨港基隆有一般架上JAVG的質量水品啊!!
即使像我這種人,不玩JAVG這種低度互動都快稱不上遊戲的圖像小說,都有點心動了
2.>>另外
宣傳很廣
目前看來他們都用免費的平台與管道宣傳。其實台灣跑ACG的媒體都很有成人之美的,
而且他們眼睛都放得很利,像雨港基隆這麼優秀且有話題,記者編輯們很快
就會主動接觸,即使沒被主動採訪,正常的製作人也會主動接洽採訪。
還是要提一下,台灣有在關注ACG的記者編輯從業人員其實人都很好,會很熱心幫忙
透過他們的媒體幫忙宣傳台灣大大小小的活動與創作者,為他們聲援。
所以大家有志創作、辦活動還記得要多多利用媒體們(就不打廣告了)
3.>>想到出小說這個事情
聽說從ISBN來看五月就篤定要出小說了,我不知道出版流程如何,所以我從另外一個方向
來假設情境:從九月到一月人事支出至少就要72W,真的到五月的話就至少花掉130W了
我想製作人大概得早早想辦法阻止船在開到目的地前沉掉,
如果都過了農曆年才想到可以小說化跟周邊的話大概就胃穿孔了吧...

製作團隊是否會為了讓尖端簽下小說合約就此出賣獨立製作者都有的一顆聖潔的靈魂呢?
我是不懂出版流程,但是把這個問題拉出來問我自己的話...
我會想到過去的一段往事.....在ELLEN PAGE公開出櫃之前我真的沒想到她是雷斯邊
而且如果告訴我Ian Murray McKellen也是GAY我還會驚訝什麼鄧不利多也是GAY!?
我想說的是,其實就算他們是GAY也很美好,當然如果真的這麼在意,
大家也可以像我一樣寫封信問一下所喬治,打錯了,問一下喬治武井是不是GAY
(當然我的重點在於簽了小說是否就等於出賣靈魂)
<<我心裡的重點整理至此
我是不願意想成這些疑問是對雨港基隆的抹黑,畢竟有很多東西我在查資料之前也不懂
查了可能還有誤解,所以如果有錯誤還請指正ORZ
最後想了想既然是討論我應該加入我個人的看法:
我個人是覺得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圖萬歲)   2014-07-29 03:49:00
推整理:)
作者: kasumi999 (San)   2014-07-29 03:49:00
好文幫推
作者: bosskiss00 (春藥料理王)   2014-07-29 03:51:00
這篇好文......
作者: chihuai (由衣姬我的嫁~~)   2014-07-29 03:51:00
作者: Seeker7 (七夜を名乘る)   2014-07-29 03:52:00
有一點必須補充:「同人」是相對於「商業」而非「原創」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3:52:00
我是從昨天才知道有雨港基隆這東西的, 要感謝戰文
作者: Seeker7 (七夜を名乘る)   2014-07-29 03:53:00
所以同人作品可分成「原創同人」與「二次同人」。最有名的例子:東方、月姬、寒蟬等都是「原創同人」。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4-07-29 03:54:00
好文幫推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3:54:00
基本上我已經把這起事件理解成宇昌案翻版了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3:54:00
同人算是指非正規出版品吧(印象中)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3:55:00
上上篇原po自己也承認是他個人認為的道德問題
作者: weiyilan (ヒメアマ)   2014-07-29 03:55:00
我只可惜之前基隆文都是隨便瞄一下跳過,沒跟到隨身碟
作者: doomleika (iSuck)   2014-07-29 03:55:00
同人就只是一堆人想弄點東西就可以叫同人了不過「同人末路出包闇」顆顆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3:56:00
就 同好XD
作者: bosskiss00 (春藥料理王)   2014-07-29 03:56:00
質疑方已承認是自身感覺的道德問題了。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03:57:00
好文推,很清楚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14-07-29 04:01:00
多派幾個工讀生來戰,戰到上一般媒體就有免費廣告了XD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4:02:00
好文推一個
作者: bosskiss00 (春藥料理王)   2014-07-29 04:03:00
結果反而這篇沒有質疑的敢出來承認 是自己道德潔癖...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4-07-29 04:03:00
bnn大,黑暗兵法啊~XD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04:04:00
嘛~反正現在已經等於在C洽免費廣告了 XD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4:07:00
我休假到1號, 正好就有個雨港戰文讓我看所以雨港戰文有算有價值了, 像我不知道都變知道了
作者: flysonics (飛音)   2014-07-29 04:10:00
我是質疑過的人 我出來說我不認為我有道德潔癖 謝謝
作者: gn00651037 (tony)   2014-07-29 04:12:00
成功變成楷模 失敗可能會擠壓到其他獨立製作的空間我想這是道德觀感可能衍生出來的問題吧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7-29 04:14:00
無違反FV規章,中華民國法律的新型態方式結果變成道德問題,那以後誰敢去嘗試創新阿XDD
作者: cielo1318 (西雅圖萬歲)   2014-07-29 04:15:00
這才不是文字遊戲,這是胸襟氣度的問題。
作者: gn00651037 (tony)   2014-07-29 04:16:00
創新本來就有很多風險阿 XD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17:00
因為累了,每次都會引到奇怪的地方去。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4:18:00
所以才會一堆人在這裡戰 不希望創新者受到無謂的道德風險的指責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18:00
至於道德潔癖?我想純粹是做事手法問題。
作者: david10ne (大胃汪汪)   2014-07-29 04:19:00
這樣說一說我也生火了 想當暴發戶
作者: gn00651037 (tony)   2014-07-29 04:20:00
只能說 成功了就不是問題 失敗了就到處是問題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7-29 04:21:00
看看隔壁的黃鎮台阿....在幹一次不給創新者鼓勵,反而說失敗了都是你們害到其他人其他人自己真的有那麼行,就不會搞到要創新求突破了拉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22:00
就是這樣的說法造成歪樓阿XDDDD看來看去都搞不清楚是你們的道德標準高還是我的XDDD
作者: LunaDance (s;omo;pbrupi)   2014-07-29 04:23:00
所以希望在網路上戰 稍微影響社會氛圍 不要萬事扯道德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4-07-29 04:23:00
做馬鈴薯沙拉的其他人都募不到錢勒,要創新,要挑戰,也要有能耐才行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24:00
作門鎖的也募不到啊,募不到的比比皆是。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7-29 04:24:00
扯自己圈子人後腿的,除了道德潔癖,我覺得拉雞更適合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25:00
你想用啥名詞都行。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4-07-29 04:25:00
那我們正在目睹一個現在進行式呢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4:26:00
喔不 我覺得這只是誤解 一個對募資跟創新的一個美麗誤解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27:00
就算是誤會也要硬搞成反動、公幹、詆毀、汙衊。OK啦其實說真的,差不多差不多。重點只是想"戰"吧XDDDD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4:28:00
gamma也是引戰起手式, 別當自己是觀眾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4:28:00
幫助大家打發時間(Y 但是我還要早起啊QQQQQQQ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4:29:00
還好我休假到1號, 科科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4-07-29 04:29:00
這時候還要早起,不用睡了啦~XD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7-29 04:29:00
原來他在引戰?他的話我真的感覺不出他到底想說什麼= =?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7-29 04:30:00
西洽表面氣氛太和平,搞的一堆人說話繞來繞去麻煩又迂迴...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4:30:00
他就是推一些似是非是的, 然後再中離換下篇繼續基本上他也是認為是道德門問題的人若我沒搞錯的話, 科科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4:31:00
回一下前面的 話說我曾經有問別人Indie跟同人差在哪 我個人
作者: mmrhahaha (呆)   2014-07-29 04:31:00
我也是這麼覺得 XD
作者: WindSpread (陽だまりの詩)   2014-07-29 04:31:00
話只說一半真的看得很累……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31:00
我哪裡引戰了阿....對他人攻擊之類的話我可半點沒說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32:00
s幹嘛還要搞不搞錯,我就是阿。無聊的猜測。
作者: Fate1095 (菲特)   2014-07-29 04:32:00
推這篇好文,那些眼紅的人只會想盡辦法把事情弄得更糟..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4:32:00
給你點臺階嘛,怕你跟watanbekun一樣會論述立場一直變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33:00
為啥?變啥?
作者: bm200300127 (逼M)   2014-07-29 04:33:00
推這篇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4:33:00
沒啊 我看好幾篇他的立場一直都很堅定啊XD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7-29 04:34:00
走上去讓你掛麻繩的
作者: david10ne (大胃汪汪)   2014-07-29 04:34:00
不 他很堅定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4:34:00
你去看watan上上篇的文章內容和他推文內容就會發現他有變換立場xD
作者: tn310611 (震動~)   2014-07-29 04:34:00
希望發售後能證明一切,八月我會用行動支持這套作品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35:00
趕踩228耶!這歷史背景超讚!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4:35:00
我覺得超堅定耶XD 只是稍微口氣稍微不正經了點吧XDDD
作者: strangegamma (黑川)   2014-07-29 04:36:00
阿,不,這怎麼說呢......正經的我留給上班用啊XDDD
作者: Syoshinsya ( = 偽善)   2014-07-29 04:37:00
XDDDDD
作者: TrenchCoat (風衣)   2014-07-29 04:37:00
休假到1號, 然後2 3號遇週末假期, 所以理論4號才上班所以這週讓我不正經吧
作者: ikz (不歸路)   2014-07-29 04:38:00
同意這篇
作者: tv1239 (路過的)   2014-07-29 04:38:00
我都是上班才不正經~
作者: dalan1226 (暗咖 ♥)   2014-07-29 04:40:00
對商人來說道德這詞根本丟在一旁吧...
作者: Y1999 (秋雨)   2014-07-29 04:43:00
你的道德不一定是我的道德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4-07-29 04:45:00
我看到了最好笑的笑話,因為要保護後面的人所以要用高道德來戰個天翻地覆,就算後進出現不也是同一批人出來保護後後進戰到後進絕頂升天wwwwww
作者: shintz (Snow halation)   2014-07-29 04:49:00
在台灣 有道德的商家都快倒光了
作者: phykevin (小胖)   2014-07-29 05:06:00
這篇好文 這篇道出了所有創業的問題 不單只是遊戲開發等當他們使用募資的方式 高道德的人就會用高道德標準檢視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9 05:12:00
基本上扯到隨身碟什麼的那根本是在鑽牛角尖了...最開始要講的一直都只有你到底定位在商業作還是同人作講清楚,不要自己掛獨立製作結果後面根本大財團而已現在一直糾結在隨身碟資金走向根本完全失焦打模糊仗了
作者: Caeures (Caeures)   2014-07-29 05:16:00
我也追這串追到半夜了,這文講得實在
作者: filet (無力中)   2014-07-29 05:54:00
推這篇,看到一堆信仰神人也是一絕!
作者: iwcuforever (大路尋騎)   2014-07-29 06:02:00
西洽什麼時候這麼多dota2玩家XDDDDD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9 06:04:00
其實一開始會被針對也是因為你一個號稱獨立製作的竟然可以弄到國內大出版社幫你出小說還比你遊戲先出XD這要讓人覺得沒特地意圖的話真的人人都是小天使了
作者: bnn (前途無亮回頭是暗)   2014-07-29 06:11:00
樓上別這樣說.軟體業Coming Soon常有的.
作者: iwcuforever (大路尋騎)   2014-07-29 06:31:00
DOTA2常被叫做信仰2,因為和足球一樣DOTA是信仰,哈哈真的其實別管哪麼多,回歸本質,覺得遊戲好就買,不好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9 06:43:00
我沒有說一定有負面意圖啊,但是會讓人質疑的裡由之前也戰到翻了。
作者: n99lu (大家都有病)   2014-07-29 06:54:00
我很想問這裡是雨港雞龍版嗎?就這麼想在網路上說服人嗎?根本就沒共識的問題就不要多費唇舌了吧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9 06:59:00
基本上我覺得作者的官樣文章出來後就該停了...後面開始去爭那根隨身碟完全是在打爛仗
作者: superpai (超級白)   2014-07-29 07:09:00
無罪推定原則也是一種道德啊 誰說道德不是拿來要求別人不可人身攻擊也是道德啊 大家都很要求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9 07:11:00
我同意。其實我也拿不出馬小九賣台的證據。
作者: Fate1095 (菲特)   2014-07-29 07:13:00
重點就在於作者文章出來以後版主還在繼續引導戰局阿..
作者: superpai (超級白)   2014-07-29 07:14:00
這串是典型的典型的道德觀點爭辯ㄟ 一方說自己比較沒道德就怪了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4-07-29 07:15:00
應該是一邊認為要高道德順便潑髒水
作者: superpai (超級白)   2014-07-29 07:16:00
「高」也只是個批評的話術而已 沒有比較高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4-07-29 07:20:00
喔,那就一邊用低道德標準順便潑髒水吧
作者: windycat (wCat)   2014-07-29 07:28:00
推這篇
作者: bogardan (hammer)   2014-07-29 07:55:00
說真的,沒有這串戰文,還真沒打算注意這遊戲
作者: scotttomlee (ほしのゆめみは俺の嫁!)   2014-07-29 08:21:00
推~嗯,不過看看同人本一本150~200塊...讓我覺得某些作者大多是100的同人本還真佛心(也還有同人遊戲是200的...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8:26:00
你快速回顧第一點,月姬就狠打你一臉 別忘了他也是原創喔還是國外就是原創 而雨港就界線模糊?
作者: hellwize (獄巫)   2014-07-29 08:28:00
對啊 因為有這串戰文 讓我打算只玩不買了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14-07-29 08:30:00
啊原來前面幾段推文就有人說了XD至於其他文章部分 推喔
作者: koko147 (心情電梯)   2014-07-29 08:37:00
只玩不買還真了不起,您還真有道德呢~~~反正就像之前一篇文章提到的動畫女兒死不完的問題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4-07-29 08:41:00
反正就是過程不夠痛苦不足以作為少數人的楷模、台灣的第一
作者: moritsune (君をのせて)   2014-07-29 08:42:00
好文,不過第2頁就好幾個W,還是END吧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4-07-29 08:42:00
砲大型同人遊戲如果過程不夠完美,可能會跟柯南一樣引起鼻屎大的動機、汪洋般的殺意吧。老是有這種作好事就應該清苦遵守一堆有的沒有的原則、才能入少數人高道德標準的法眼。可是很奇怪,一般人只要耍賴說對啊拎杯就是沒這麼清高,剛剛的標準就自動不適用於他了,社會就是被這樣拖累的吧。
作者: wxes50608 ([Intellect/_______/VWB])   2014-07-29 08:48:00
嚴以律他 寬以待已 上一句臺灣記者式疑問句下一句高速轉換戰場 橫批 宣傳成功 臺灣酸民真正爽
作者: snocia (雪夏)   2014-07-29 08:50:00
把整串當空氣,在標題外推文的路過
作者: mikeou896 (~諾~)   2014-07-29 09:00:00
雖然我每次玩AVG遊戲都會玩到睡著 可是看完這篇之後我也決定要買個一套來供著
作者: sdfsonic (S音)   2014-07-29 09:04:00
作者: kula0000 (庫醬)   2014-07-29 09:05:00
你不爽可以號召抵制,但是這麼囂張地說只玩不買難怪神抄之塔會紅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4-07-29 09:07:00
要抵制的話應該是不玩不買,只玩不買還大聲說跟搶有甚麼差別
作者: Fate1095 (菲特)   2014-07-29 09:10:00
只玩不買=推廣盜版阿..話說這種人不會被桶嗎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09:10:00
通篇「我相信」的實質說服力很低…當然本文起手就先打了預防針,「只是為了回答自己的」,但如果有意要說服他人,用滿了「我覺得」「我相信」沒有說服力可言。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4-07-29 09:17:00
你相信 嘛 其實這也是跟信仰論差不多沒錯到最後才出來"募款" 是否是用來當人事費我想很明顯
作者: chrisvzxs (CHRIS)   2014-07-29 09:20:00
公然宣稱只玩不買是什麼心態啊...
作者: ddt442 (DGNAN)   2014-07-29 09:29:00
盜版心態啊XD 真是糟糕,居然公然這麼說呢...
作者: kullan (Welcome to Hentai-wan)   2014-07-29 09:29:00
就是這遊戲還讓我點手指玩X版 已經是莫大的榮耀了
作者: ddt442 (DGNAN)   2014-07-29 09:30:00
另外什麼信仰根本是假議題,金流也是假議題無非找事戰他媽的今天遊戲公司作遊戲出來賣,你管他錢用到哪裡?就算他錢都像麥可貝那樣拿去買遊艇,一句話:關你屁事一句話:你今天作的錢沒有獲得他承諾的東西,要戰金流啥的OK沒問題,沒拿到東西嘛,該戰今天連東西都還沒生出來就已經快要被逼著生帳簿了鄉民會不會太看得起自己了?更何況那些沒付錢的?
作者: windersword (鄉民是群眾暴力的代名詞)   2014-07-29 09:44:00
簡單來說就是鄉民免費吃習慣了 一下有個高價品就在哀開公司做生意什麼都要成本 風險都要自己扛
作者: hellwize (獄巫)   2014-07-29 09:52:00
嘛 有「好心的朋友」要「借」我玩,不給他玩一下實在太浪費了。反正道德都是假的,我玩遊戲時不會爆炸就OK了。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14-07-29 09:56:00
講這麼多 所以到底有沒有商業進去運作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09:56:00
這下是否該像前幾篇文章一章指著那些誤會的板友窮追猛打?不是只有有沒有說的問題,還包含何時說,只考慮前者根本太膚淺。說別人搶站道德至高點的人自己同樣也是那副嘴臉。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10:00
誤會的爽快承認自己誤會,沒有人會窮追猛打這篇提出來的論點除了道德主觀外也都是客觀事實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12:00
客觀事實?想要表達客觀所以一堆不確定的用語哪來的客觀事實且不論你論點對錯,照你的說法就是在那些板友沒有爽快承認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16:00
除了用了比較多的我相信、我覺得,內容並沒有偏頗之處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16:00
錯誤前我們可窮追猛打了?當基礎無法確立時接下來要建的東西同樣的也無法確立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17:00
窮追猛打是你說的,我可沒有這麼做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17:00
爽快承認錯誤就不會有人窮追猛打是你說的啊(笑)你沒這麼做我也沒有說你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19:00
爽快承認錯前可以窮追猛打?我沒這麼說吧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22:00
當然,你只是說了個和現在的情況一點都搭不上的條件。既然兩方都沒打算承認錯誤,那你說那句話一點意義都沒有。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4-07-29 10:24:00
兩方???????奇怪了,沒錯也要道歉,邏輯(亮標)不通阿
作者: OK8066889 (麟唄舞集)   2014-07-29 10:26:00
信仰不同當然會戰阿~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26:00
條件?先說「誤會」、「窮追猛打」的都不是我啊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4-07-29 10:26:00
這篇真的是最棒的總結無誤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26:00
誤會的是誤會人家買盜版啊,樓上不要沒追完推文就在亂回文。更正:不是買盜版,是想盜版。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28:00
樓上的推文我看了一下前後不通...不好意思我真的看不懂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28:00
不是你沒先說那條件就不是你設的。嗯,前句的樓上指的是 Xavy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29:00
我沒看到你說你是指盜版...結果原來從根本上就沒交集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30:00
→ hellwize:對啊 因為有這串戰文 讓我打算只玩不買了推 ddt442:盜版心態啊XD 真是糟糕,居然公然這麼說呢...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31:00
嗯,好,可以停了,我要論述的不是這個推文的問題hell板友的心態我沒有發表任何意見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31:00
我就推在澄清盜版言論的前兩句啊。
作者: johnnycgi (紅茶不加糖)   2014-07-29 10:32:00
那就沒事啦
作者: onelife (旺來)   2014-07-29 10:32:00
推這篇,這一串很多質疑都太過於想當然耳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4-07-29 10:32:00
mjsg(字體大小30)請拿出我沒追完推文的證據不然我就要質疑你沒吃早餐了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33:00
所以你告訴我為何看不出兩方?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4-07-29 10:33:00
希望 watanabekun大能夠認同這一篇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4-07-29 10:34:00
這也不知道,你不懂邏輯(亮標)喔
作者: mjsg (mjsg)   2014-07-29 10:36:00
邏輯是在建立同等認知下用來推理的法則,您連前提都不會建就別提邏輯了。
作者: j9145 (Swordcane)   2014-07-29 11:17:00
先不提是不是真得有「好心的朋友」借你玩啦。說穿了還不是玩免錢。 這樣好意思說得好像自己很高級一樣。
作者: wsxwer   2014-07-29 11:33:00
朝聖推 同意這篇
作者: koala1112 (無尾熊)   2014-07-29 11:40:00
推這篇!老實說這串很有宣傳效果看完讓我想去玩看看XD
作者: ericdragonw (掐哩嘎嘎!!)   2014-07-29 11:48:00
道德推
作者: hanmas   2014-07-29 11:57:00
這篇好專業阿講不通的地方就說我不清楚
作者: alen3568184 (alen)   2014-07-29 11:58:00
語音的價格是這樣算的嗎? 配三集動畫就超過這價了吧
作者: vuv87 (FISH)   2014-07-29 12:11:00
推好文
作者: Xavy (グルグル回る)   2014-07-29 12:47:00
alen不要不懂裝懂啦
作者: traystien (青春18きっぷ)   2014-07-29 14:00:00
衝著這個討論串決定去買一套來供著
作者: gmoz ( This can't do that. )   2014-07-29 14:04:00
出小說又怎樣XDD 尖端嗅到商機來出個小說有干涉遊戲開發嗎XD既然有證據就提出來 不要在那邊陰謀論 一刀斃命不是比較快http://i.imgur.com/aB0GRld.png看了這篇之後我決定去下標特典板了XD
作者: thbw666 (富和尚)   2014-07-29 14:13:00
捕風捉影的現在只能打哈哈了
作者: rayarising (崛起)   2014-07-29 14:59:00
好文推推
作者: helba (網路貧民窟)   2014-07-29 15:03:00
淚推viva
作者: joy3252355 (九月 ~*)   2014-07-29 16:25:00
推優質好文
作者: muller26 (ミュラー)   2014-07-29 18:36:00
作者: g5637128 (幫QQ)   2014-07-29 19:52:00
作者: jameschen007 (想不出來)   2014-07-29 2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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