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玩遊戲用BUG到底該不該被砍帳號?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17-10-16 11:27:41
※ 引述《Zenonia (zenCoin)》之銘言:
<略>
我是覺得啦
既然是遊戲中辦得到的事
不就應該屬於合理範圍內?
因為又不是用外部程式來侵入改造
廠商自己遊戲規則/玩具沒設計好
就把利用『BUG』的玩家給污名甚至懲罰不是很ㄎ一ㄤ嘛
就跟鑽法律漏洞一樣
花幾億元訓練勞X成他卻不幹下去
但沒有法律能約束導致懲罰轉嫁給國民稅賦
沒法可辦當然無罪啊
廠商為了名正言順地袒護自身的疲漏
所以才都有那堆假掰的同意書
把無能的責任丟個一乾二淨
但嫌歸嫌 愛玩就往死裡玩 每訟賣腎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7-10-16 11:29:00
所以才會出現暴雪WOW這種你遊戲內一切物品都是租得這種帝王條款
作者: lf2597 (灑滿蔥花)   2017-10-16 11:29:00
不爽不要玩
作者: Dirgo (靜!)   2017-10-16 11:35:00
因為做遊戲的是人不是神,一定會有失誤的時候.最後終究會回歸到商業模式.充其量就是給發現的人一些甜頭,真的影響到公司利益絕對不會手軟的.
作者: sasakihiroto (白狗)   2017-10-16 11:38:00
有bug就無能 全世界的工程師沒半個有能會用bug玩遊戲都是一個字 貪
作者: pinacolada (西洽的包皮饅頭很獵奇)   2017-10-16 11:40:00
閃亂神樂的真空BUG造福多少玩家(x
作者: stussy (三重福山雅治)   2017-10-16 11:44:00
DS也一堆靠BUG輕鬆推王 但只能自HIGH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17-10-16 11:57:00
別再提法律了..法規這種人寫的東西本來就是有漏洞鑽漏洞鑽的漂亮無法可辦的確是有 可是多的是鑽不夠漂亮
作者: 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個人)   2017-10-16 12:42:00
就是有你這種想法的人才需要把契約寫死
作者: Zeroyeu (凌羽)   2017-10-16 14:30:00
會問這種東西的人不知道出社會了沒?........
作者: xxtomnyxx (翼天)   2017-10-16 15:06:00
我出生時也沒簽不得殺人放火的條約啊!所以我就可以不鳥你們訂的法律?殺人放火也是物裡上可以正常辦到的是喔!
作者: jpopaholic (日音スキ)   2017-10-16 17:26:00
殺人放火是刑法,契約是民法,兩種差那麼多還混在一起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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