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known (ya)
2024-03-08 04:15:26這邊錯的一塌胡塗。
※ 引述《nobady98 (1+2=3)》之銘言:
: https://www.plurk.com/p/3fjbrs3yao
: 我直接援引夏阿特噗裡的留言吧
: 其實iwin比較像是最後的防波堤
: 如果把iwin搞掉,那各位創作者就會直接被衛道人士限制……所以iwin並非沒有作為,
而是
: 他們在幫忙將這條限制的紅線劃出來,而且盡量畫低一點
: [虫虫01)]iwin只是收檢舉的部門,法律不改你就算把它搞掉還會有you win或是we win
,或
: 是直接向警局檢舉
: iwin的存在是為了過濾掉大部分沒有犯法的圖片,不過他們只要收到檢舉就算沒犯法也
會"
: 建議"網站下架,但網站一定會下架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
https://dict.revised.moe.edu.tw/dictView.jsp?ID=36297&la=0&powerMode=1
字 詞 防波堤
注 音 ㄈㄤˊ ㄅㄛ ㄊㄧˊ
漢語拼音 fáng bō tí
釋 義
位在海港外廓的堤防建築,用以阻隔波浪及海流對港內船舶安全之影響
防波堤是一種人工結構物,以人為方式減少水體的波浪強度,來抵禦海岸或建築的地基被
潮水沖蝕的堤壩建築形式,通常採用透水性較強的網格形式建造。它們一般是垂直於海岸
或者河岸的堤壩狀的建築。
wiki
iwin官網
https://i.win.org.tw/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是依照兒少法第46條授權, 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邀請各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 如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數發部等共同籌設。
作者:
nobady98 (1+2=3)
2024-03-08 04:21:00謝謝☺
作者:
Vulpix (Sebastian)
2024-03-08 04:30:00iwin應該比較像是能即時下架隱私照片的機構吧?怕等司法會太久之類的。問題應該還是撈過界。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4-03-08 04:34:00推這篇 前一篇不知道在幹嘛
作者: lslayer 2024-03-08 04:37:00
就是在純槓的吧 版上都討論很多很久了 他還可以我不知道
作者: jacky5859 ( ) 2024-03-08 04:40:00
到現在還搞不清楚的不是樂子人就是想吸眼球的
感覺比較像是總加速師那類人,基本上只有網路才能成力的類型,現實這樣做會很慘...
作者:
nobady98 (1+2=3)
2024-03-08 04:48:00但我還是覺得比起直接去泡茶,有先警告會比較好
啥== 現在是連警告都不應該有好嗎"擴大解釋"都講幾遍了...
作者:
nobady98 (1+2=3)
2024-03-08 05:05:00大概因為我也是噗浪那派的吧?被說服了?
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眾檢舉違規停車卡視野 危害性絕對比 未成年創作高,現在也限縮了
作者: megah321 2024-03-08 05:22:00
原來如此,iwin和展翅那邊還各種避重就輕的回答,都快一個月,還有超過一半的人不明白問題的嚴重性
作者: SnabbaCash (SnabbaCash) 2024-03-08 05:33:00
udn那篇文章根據站方收到的說法是違反第一級也就是紅色區 按照他們的規定應該也會同步交給檢警判斷要不要提起公訴 但就結果來看可能是檢警覺得沒辦法成立所以沒有提起公訴。所以iwin的判斷跟檢警的標準不一樣卻可以要求你先下架文章不從就能罰你錢你也沒地方能尋求救濟,等於iwin在原本能提起公訴的標準外又額外給一堆根本實際上到不了法院的警告。怎麼會覺得這樣比較好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24-03-08 05:47:00不用跟他解釋,就是專門來幫iWin洗白的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4-03-08 07:25:00
竟然還有創作者站那邊,真是配了個服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24-03-08 07:38:00
仔細看了一下,只是個路人,沒在出本也沒在畫圖,搞錯了
作者:
lone714 (海膽)
2024-03-08 07:54:00推
作者: vig077 2024-03-08 07:57:00
根本就是思想犯
iwin串就有整理反對立委的名單了是不是又來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3-08 08:18:0036樓是用IE不成還是跟98有關係或是來釣關鍵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