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4-10 medama

作者: medama ( )   2018-02-01 01:35:46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原文為轉貼新聞 https://goo.gl/82mVXb
: 新聞內僅提及「違法漫畫網站 漫畫村」,除此之外並未討論盜版媒介
: 但經過詳查之後,
: 漫畫村官網表示其本身並非違法網站,並未上傳任何漫畫
: 只是類似google搜尋引擎,使用者可藉由漫畫村連結到其餘網站的圖片
: 未觸犯日本著作權法中重製之規定
: 也沒有觸犯台灣著作權法的散佈規定
: (散佈:著作權法中指的是移轉所有權讓與第三人 例:販賣盜版漫畫)
: 因此應非違法網站,請版主詳查。
: 另想請問,
: 漢化組翻譯的漫畫已觸犯著作權法中「重製」之規定,
: 如果版上出現
: 1.明顯可辨識為漢化組等非正版授權漫畫之圖片
: 2.明顯可辨識為漢化組等非正版授權漫畫之圖片,且上面有漢化組名稱浮水印
: 3.明顯可辨識為漢化組等非正版授權漫畫之圖片,且上面有漢化組名稱浮水印及網站連結
: 這三者會觸犯版規4-10嗎?
原文推文太長了 我總結一下
版主有關違反版規的判決是:
推 jerry7668: 4-10違規1.163.186.177 01/23 22:42
推 jerry7668: 禁止討論非法acg媒介1.163.186.177 01/24 00:22
推 surimodo: 4-10 違規115.43.239.55 01/24 14:44
推 HomerEDLee: 違規60.249.181.117 01/25 23:01
推 jerry7668: 4-10 散布也算阿...1.163.189.186 02/01 00:36
但我在前篇已詳細說明「漫畫村」難以判斷是否為非法網站
目前唯一公開認為其為非法網站的只有新聞媒體的報導
不像漢化組已經有日本法律及警察判定為非法
所以該篇轉貼文應該沒有觸犯版規「禁止討論非法acg媒介」的部分
而版主今天又提出我的該篇文章觸犯「散佈」
但我並未散佈任何版權物 也沒有貼出任何網站的連結
所以應該沒有觸犯版規「散佈版權物」的部分
建議版主是否能用裁量權修改公告,以情節輕微無觸犯版規解桶?
不然照同樣標準去判的話
版上有貼漢化組浮水印的圖片恐怕都要進桶了
更何況有的漢化組浮水印上面還會帶網址 比我那篇還嚴重
(我那篇沒有網址 沒有圖片 只是提到網站名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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