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4-13 〔本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 Ⅰ 有以下情事者,處水桶一週。
: 一 非經7-1程序,或非[板務]、[統計]分類發文、回文討論
: 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 二 於特定議題之[板務]分類下,討論其他議題者。
: Ⅱ 轉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風氣者,處水桶二週。
: 但轉錄與本板看板事務直接相關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 Ⅲ 經申請核准之新板開設宣傳文,不受本條限制。
: 想請教一下
: 如果今天把版主丟到一個架空的世界跟動漫人物互動
: 請問這哪裡跟4-13有關係?
:
→ jerry7668: 順便讓大家來看看小組長怎麼想的111.249.238.153 09/12 10:56
→ jerry7668: 還有 他那篇有說 "行為"111.249.238.153 09/12 10:57
→ jerry7668: 但那一篇只有提及人名 沒有說行為111.249.238.153 09/12 10:57
→ jerry7668: 他通篇文章有類似離開或是離職的暗示嗎111.249.238.153 09/12 10:57
→ jerry7668: ?111.249.238.153 09/12 10:57
→ jerry7668: 沒有阿111.249.238.153 09/12 10:57
這部分你有說服到我改判無違規
若是他那篇有討論到毛毛象板主的行為,我會維持判4-13違規
但他那篇雖然很硬要,但確實只是拿來和ACG的角色做比較,沒有直接討論到板主的行為
畢竟板上一直都不缺這種很硬要的偷渡文
至於要不要改判我和A板主已經去詢問小組長的意見了,等小組長回應了再決定要不要改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