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ONE_PIECE 板主 fm17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4-09-27 13:04:15
※ 引述《fm17 (IzuSou)》之銘言:
: ※ 引述《DDRMIX (約翰.史密斯)》之銘言:
: : #1GJ3RITm (ONE_PIECE) [ptt.cc] Re: [公告] 誠徵精華區動畫
: : #1GJopCZg (ONE_PIECE) [ptt.cc] Fw: [公告] 2012.9.29芥末日
: : #1JI_GX4R (ONE_PIECE) [ptt.cc] Fw: [公告] 4/18(五) 23:30
: : #1Juqt8o5 (ONE_PIECE) [ptt.cc] Fw: [公告] 8/9 停機公告
: : 這幾篇文章也是以[公告]發表之文章
: : 有1篇回文3篇轉文
: : 以板主標準來說
: : 轉文也是文章發表的一種
: : 應該也要給予退文
: : 為何無視這些違規文章
: : 僅刪除本人文章?
: : 明顯在板規執行上有雙重標準之疑慮
: : 請小組長明察
: 第一篇 #1GJ3RITm (ONE_PIECE) [ptt.cc] Re: [公告] 誠徵精華區動畫
: 此回復文章為小板主,且原本就負責該精華區動畫部分
: 並沒有逾越其小板主本分,且小板主應可當為板務看待
: 其他三篇文章非本板所發出的公告文,而是屬於站上的維修通知、活動等等
: 其性質應該不同
性質不同?
標題很明顯的就掛著[公告]兩字
原來板規還有規定到內容的部份?
請板主明確指出板規裡有哪一條有講到
「站上的維修通知、活動可允許使用公告文」
或是
「他板所發的文章可允許使用公告文貼至海賊王板上」
按板主先前回覆來看
無論內容為何
只要標題錯誤就是違規
否則為何ptt的維修通知、活動可以
我的討論板務的文章卻不行?
一樣都是ptt站方授權給使用者的權利
何來性質不同之說?
再者
小板主不等同於板主
他沒有任何劣退、水桶等指令權限
板面左上角也沒有他的ID
而小板主的職務是經板主自行任意授權
並非由網友投票產生結果而決定
所以任何一個基本的板務執行和發佈他都沒有資格作主
而小板主的工作範圍僅限精華區部份
並不在於文章板面部份
既然文章板面不屬小板主的工作區塊
在文章板面的地方小板主就只是一般網友
按照fm17板主的標準來看
理當不該在文章板面上發/回覆公告文
即使有板主授權都不恰當
應該用其他方式來發文
何故板主不進行處份?
因此
以這些案例來看
在板規沒有明確說明前
只要不是用POST
而是用回文、轉文的形式使用[公告]文
並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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