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gkc) 請立即解釋依據何項規則刪除罷免通知文.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6-12-30 09:33:52
※ [本文轉錄自 YoursEver 信箱]
作者: YoursEver (銀英傳出webgame!?)
標題: 請立即解釋依據何項規則刪除罷免通知文.
時間: Fri Dec 30 09:11:51 2016
如題,
請解釋為何刪除:
#1OPKJ7gy (ALLPOST) [ptt.cc] [情報] 七龍珠版版主gkc罷免投票
請以組規說明之.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06:00
:「酸我者刪、桶,提起罷免的人才可以轉文,但提起罷免的人又被我水桶了,通通都是我的權力,看你們怎麼跟我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07:00
請先和本人申訴再發組務版。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08:00
「請先和本人申訴在發組誤版,但我會先強詞奪理一番,然後把你水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09:00
樓上請勿抹黑~跟我申訴過的申訴有理,我都是立馬恢復權益。而且從這一連串違規申訴,就知道幾乎多數人的問題都出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10:00
「你們這些都是個人意見,但反對我、酸我的都被我水桶鎖文,所以你們的意見也匯集不起來,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11:00
根本就隨自己的意不理規定,在龍珠板是這樣到小組版也是違規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12:00
我跟你說啦,龍珠版平常就算新一集剛出也不過人氣就剛超過HOT而已,差不多100人的版你可以搞到70幾人罷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12:00
申訴,還有只有違規的人被水桶,請勿誤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13:00
看投票結果就知道啦~~~小組長聲明的應該刪除的違法選項(3)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13:00
「太好了這條版規剛好可以用來治治那些酸我的人,去吃我的水桶跟鎖文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14:00
即使我已經事先把組務的說法轉到版上,選項3竟仍獲得第2高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14:00
「這條版規只要我這樣解釋你們就完蛋了嘿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15:00
那如果我沒事先轉組務的意見,搞不好(選項3)就第一高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15:00
「都是大家有問題,我是為了大家的正義嗚嗚嗚嗚嗚嗚」(既視感?)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11:22:00
笑死 你辦的那個投票 總票數才21票是有什麼代表性可言 看看連署罷免你的票數好嗎哦 提一下 你的投票 第一高票--8票 第二高票--6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25:00
gkc不要說屁話了啦,今天就是因為你這個執政者已經完全失去代表性,所以才只能直接上訴;如果你真的還有任何一點點民主素養,怎麼不想想看自己是為何失去代表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11:26:00
目前贊成罷免gkc的票數超過70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1:27:00
你口口聲聲說版眾不重視規定,在我看來只是你過分使用你的裁量權,甚至於把裁量權使用來鞏固自身的權力;像你這樣的人真的拜託不要在那邊寡廉鮮恥的談民主談法治好嗎?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11:28:00
別為了曲曲一個小版工 讓自己認知扭曲的那麼嚴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1:40:00
連小組長都已公告聲明該如何做都違規關我的裁量權何事??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6-12-30 12:13:00
其實他下台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真的沒必要浪費時間跟他吵 沒看到我連回都不想回了嗎? 他只會跳針在把問題推給別人,都是板規/前任板主判例/小組長說的我只是照著做 重點還是在於板規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他真的不用浪費時間了現在該做的應該是找另外一個板主或小組長在罷免成功後對這段時間的受害者實施特赦他很明顯的就是社會邊緣人 連聖誕節平安夜也在ptt吵真的不用對他那麼好 還幫他找樂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3:29:00
不肯就事論事就抹黑別人社會邊緣人。不曉得光會攻擊別人難道就會讓你的言論更有說服力?還是更高格調?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6-12-30 13:41:00
又沒說是你 你幹嘛急著出來承認?怎樣?發現我講的很有道理完全陳述出你講話的方式和推拖的理由是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3:48:00
我也只說"別人"而已啊。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12-30 22:52:00
版皇派頭剩幾天可以擺了 可悲的傢伙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0 22:54:00
又桶了XDDD好好笑這人大宇宙力量的能力是不是無恥無限強阿XDDD真的好好笑 住在象牙塔的人阿 趕快走出來不然就回火星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23:00:00
我看講你自己吧~會叫版主違法認定的人才有問題吧。光從用字就可以知道某些人水準如何,難怪選項3會這麼高票@@真是禮義廉恥,恥為由要啊~~!!數據會說話我看也只有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6-12-30 23:02:00
到底剩幾天啊!好痛苦...造成小組困擾真的很想替龍珠版跟各位道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23:02:00
在某些人的價值觀裡選項3第一高票好光榮啊。小組完全認定違規的選項沒轉文第一高票,才叫傳說。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0 23:05:00
大家這幾天就洗洗眼吧 有些人白癡低能是無極限...活在自己的小圈子不知道幹嘛講的那麼high 對這種人就不要理他就好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23:06:00
白癡低能都出來了~不正代表自己的素質和水準??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0 23:09:00
我沒在跟你講話 不用自己來搭話 我是在跟龍珠板友閒聊而且說的也不是針對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23:10:00
我也只是對於你的用字發表看法而已。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0 23:11:00
就說你不用對我發表看法啦= ="不用自己一直把臉往人送...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0 23:20:00
客觀評論個人本來就是言論自由,不叫謾罵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6-12-30 23:27:00
推 覺得客觀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2-31 03:24:00
就是個玻璃心
作者: yiao (嶢)   2016-12-31 03:33:00
gkc幹嘛推文一直在罵自己 我又看不懂了 唉唉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06:00
:「酸我者刪、桶,提起罷免的人才可以轉文,但提起罷免的人又被我水桶了,通通都是我的權力,看你們怎麼跟我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07:00
請先和本人申訴再發組務版。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08:00
「請先和本人申訴在發組誤版,但我會先強詞奪理一番,然後把你水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09:00
樓上請勿抹黑~跟我申訴過的申訴有理,我都是立馬恢復權益。而且從這一連串違規申訴,就知道幾乎多數人的問題都出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10:00
「你們這些都是個人意見,但反對我、酸我的都被我水桶鎖文,所以你們的意見也匯集不起來,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11:00
根本就隨自己的意不理規定,在龍珠板是這樣到小組版也是違規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12:00
我跟你說啦,龍珠版平常就算新一集剛出也不過人氣就剛超過HOT而已,差不多100人的版你可以搞到70幾人罷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12:00
申訴,還有只有違規的人被水桶,請勿誤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13:00
看投票結果就知道啦~~~小組長聲明的應該刪除的違法選項(3)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13:00
「太好了這條版規剛好可以用來治治那些酸我的人,去吃我的水桶跟鎖文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14:00
即使我已經事先把組務的說法轉到版上,選項3竟仍獲得第2高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14:00
「這條版規只要我這樣解釋你們就完蛋了嘿嘿」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15:00
那如果我沒事先轉組務的意見,搞不好(選項3)就第一高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15:00
「都是大家有問題,我是為了大家的正義嗚嗚嗚嗚嗚嗚」(既視感?)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19:22:00
笑死 你辦的那個投票 總票數才21票是有什麼代表性可言 看看連署罷免你的票數好嗎哦 提一下 你的投票 第一高票--8票 第二高票--6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25:00
gkc不要說屁話了啦,今天就是因為你這個執政者已經完全失去代表性,所以才只能直接上訴;如果你真的還有任何一點點民主素養,怎麼不想想看自己是為何失去代表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19:26:00
目前贊成罷免gkc的票數超過70票
作者: Pttjoe0210 (批踢踢喬)   2016-12-30 19:27:00
你口口聲聲說版眾不重視規定,在我看來只是你過分使用你的裁量權,甚至於把裁量權使用來鞏固自身的權力;像你這樣的人真的拜託不要在那邊寡廉鮮恥的談民主談法治好嗎?
作者: Knulp (歪帽)   2016-12-30 19:28:00
別為了曲曲一個小版工 讓自己認知扭曲的那麼嚴重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19:40:00
連小組長都已公告聲明該如何做都違規關我的裁量權何事??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6-12-30 20:13:00
其實他下台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真的沒必要浪費時間跟他吵 沒看到我連回都不想回了嗎? 他只會跳針在把問題推給別人,都是板規/前任板主判例/小組長說的我只是照著做 重點還是在於板規沒問題 有問題的是他真的不用浪費時間了現在該做的應該是找另外一個板主或小組長在罷免成功後對這段時間的受害者實施特赦他很明顯的就是社會邊緣人 連聖誕節平安夜也在ptt吵真的不用對他那麼好 還幫他找樂子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21:29:00
不肯就事論事就抹黑別人社會邊緣人。不曉得光會攻擊別人難道就會讓你的言論更有說服力?還是更高格調?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6-12-30 21:41:00
又沒說是你 你幹嘛急著出來承認?怎樣?發現我講的很有道理完全陳述出你講話的方式和推拖的理由是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0 21:48:00
我也只說"別人"而已啊。
作者: Kulan (九首)   2016-12-31 06:52:00
版皇派頭剩幾天可以擺了 可悲的傢伙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06:54:00
又桶了XDDD好好笑這人大宇宙力量的能力是不是無恥無限強阿XDDD真的好好笑 住在象牙塔的人阿 趕快走出來不然就回火星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1 07:00:00
我看講你自己吧~會叫版主違法認定的人才有問題吧。光從用字就可以知道某些人水準如何,難怪選項3會這麼高票@@真是禮義廉恥,恥為由要啊~~!!數據會說話我看也只有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6-12-31 07:02:00
到底剩幾天啊!好痛苦...造成小組困擾真的很想替龍珠版跟各位道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1 07:02:00
在某些人的價值觀裡選項3第一高票好光榮啊。小組完全認定違規的選項沒轉文第一高票,才叫傳說。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07:05:00
大家這幾天就洗洗眼吧 有些人白癡低能是無極限...活在自己的小圈子不知道幹嘛講的那麼high 對這種人就不要理他就好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1 07:06:00
白癡低能都出來了~不正代表自己的素質和水準??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07:09:00
我沒在跟你講話 不用自己來搭話 我是在跟龍珠板友閒聊而且說的也不是針對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6-12-31 07:10:00
我也只是對於你的用字發表看法而已。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6-12-31 07:11:00
就說你不用對我發表看法啦= ="不用自己一直把臉往人送...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6-12-31 07:20:00
客觀評論個人本來就是言論自由,不叫謾罵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6-12-31 07:27:00
推 覺得客觀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6-12-31 11:24:00
就是個玻璃心
作者: yiao (嶢)   2016-12-31 11:33:00
gkc幹嘛推文一直在罵自己 我又看不懂了 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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