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Dragonball版主gkc過失且不願作回應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1-12 22:25:25
申訴案原文:
文章代碼(AID): #1OPHDwNK (C_JapanBoard) [ptt.cc] [申訴] Dragonball版主gk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3019130.A.5D4.html
案件經過:
本案中使用者lovemusic於Dragonball板所發之文章
為gkc板主判定為違規文章 故以劣文刪除退回
經使用者lovemusic向gkc板主申訴後
lovemusic板主通過申訴請求 而解除水桶 然未依程序提出消除劣文之請求
故使用者lovemusic至小組板申訴 申訴目的為請gkc板主正式進行消除劣文之程序
判決: 請gkc板主正式為使用者lovemusic進行消除劣文之程序
另對gkc板主記予一警告
組務對此案之見解如下:
1.使用者lovemusic與gkc板主確實有信件溝通上的紛爭
但因與判決無關 故組務並不過問
此案之重點 在於gkc板主既已撤銷判決
則退文記錄(劣文)即應協助刪除 不應待使用者提出方願處理
或以"使用者僅要求恢復發言權 而未要求撤銷劣文"為由 而未對劣文作出處理
從本組先前所受理申訴案(註1)中
可知gkc板主對於消除退文之手續並不十分熟悉 因此組務視此案為行政疏失
故要求gkc板主既已撤回判決 即應繼續進行後續消除劣文之動作
[註1]
文章代碼(AID): #1ONDQE5z (C_JapanBoard) [ptt.cc] Re: [申訴] Dragonball版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2479246.A.17D.html
2.gkc板主或許對於組規處理流程有所誤解
即使使用者上訴到小組板 板主仍然保有繼續進行板務處理的權利
如同先前另一篇關於退文之申訴文(註2)
gkc板主即在組務進行正式判決前與申訴人達成協議 願意進行消除劣文之程序
而組務亦在得知此事實後 協助板主進行消除劣文 並且宣告結案
組務實無法理解為何類似之案件 前案可經協議在組務進行判決前即行處理
而後案則須待組務判決方願處理 而造成案件上的延宕
組務希望gkc板主處理板務之基準 能更有一致性 以避免造成爭議
[註2]
文章代碼(AID): #1ORb8ZXc (C_JapanBoard) [ptt.cc] [判決] Dragonball版主g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3624995.A.866.html
3.根據組規規定 被申訴者須於接到通知信後7日內作出答覆 否則記與一警告
因gkc板主先前拒絕說明此案 經組務1/5通知gkc板主須做出答覆後
gkc板主雖表示已知悉此通知 但gkc板主至 1/6 下午15時方作出答覆 已超出7日時限
gkc板主或許因當下計算時程有誤而作出錯誤判斷 (如忘記12月有31天)
雖僅超出一日 但已超過組規之規定時限 故依規判罰一警告
另外 此案使用者lovemusic於提出申訴時
因寄出信件時忘記備份申訴信件而無法提出信件備份
但因gkc板主自承於29日收到申訴信 使用者lovemusic亦證明此節
組務故在確認後受理此案 故對於板主於案件中之疏失 亦必須公正處理
4.經組務查詢Dragonball板之板規
發現Dragonball板並無任何罰則規定板主可劣退使用者之文章 僅規定水桶時限
故Dragonball板先前所有涉及劣退之判決可能有適法性問題
而當中更有兩起案件當事人因受劣退處罰至組務申訴 組務已不能置身事外
因此組務希望gkc板主能對為何在板規並未規定具體罰則之情況下
對Dragonball板使用者做出劣退判決一事做出說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38:00
來看gkc怎麼辯吧,雖然同一套路的可能性非常高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2:39:00
現在還差多少申訴案件還沒處理?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2 22:43:00
辛苦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43:00
剩YoursEver的「挾私怨判處水桶」的申訴案了吧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2:45:00
因為有些文章小組長還沒 s 結案, 所以感覺還很多只是辛苦小組長還要撥時間看這些文章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47:00
我是用申訴案標題部分文字下去搜的,有[判決]者即已結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2 22:47:00
結果最重要的罷免案反而被申訴案卡住@@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48:00
案,還沒有此兩字的就剩四樓所述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2:48:00
還要再撐個幾天了吧, 就先暫時不要在 Dragonball 板發推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49:00
雖然是卡住,但也由於板友們群起力抗板主不當處置,專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2:49:00
文了, 免得又要來申訴卡位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2:50:00
因為沒人想 or 敢發文了吧, 與其被水桶不如自己暫時離開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51:00
近日做出判決,而離罷免成功之日也就不遠矣不過如果沒罷免的話,gkc同樣也會因申訴案被記警告兩次而被拔,只是罷免案變成催化劑讓事件提早結束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2 22:52:00
小組長跟反抗軍們辛苦了 吃顆仙豆休息一下吧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2 22:53:00
至少警告三次 加我的申訴案他也是沒回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53:00
唉唉,看來那個醜N的N是等於三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2 22:54:00
小組長辛苦了 ..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2:55:00
#1ON7s68V (C_JapanBoard) 樓上這篇? 去年 12/23 拖到現在都沒回, 這個就有問題了吧?咦, 但是已結案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2:57:00
#1ORb7kva 小組長是說gkc放棄答辯,因而判frankieeeee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2 22:57:00
不重要,快把這個垃圾版主的版主位子拔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2:58:00
先給小組長多一點時間處理最後一案吧, 不知道會死掉多少腦細胞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2 23:08:00
這是幾連敗? 六連敗嗎? 而且語氣一次比一次重可悲的江湖術士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3:11:00
不到半個月七篇 [判決] 文 (回覆文不算進來), 這個紀錄在這個小組板應該是第一次吧? 還是同一個板主的然後從 12/22 到現在的文章全都和龍珠板有關 ...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2 23:14:00
不適合當板主的還是別鬧了吧查一堆資料 佐證自己 結果都是被打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2 23:15:00
如果有自知之明, 直接離職就好, 何必惹眾人厭, 還拖小組長下水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2 23:16:00
口口聲聲說 小組長說怎樣怎樣結果都是自己在斷章取義上次判決案出來 敗訴 還說自己沒輸是有多阿Q?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2 23:18:00
看看他會不會說小組長犯強制罪 要他在被通知後馬上回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2 23:20:00
我猜他六天後再來回覆? 又可以拖久一點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2 23:23:00
小組長 我認為之前他不回應的案件也應各給予他警告他身為版主有義務看懂、讀懂版規和組規 今天我們申訴者都看懂申訴流程 就只有他一個誤解 實有鑽漏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2 23:25:00
frankie 等最重要的判決出來再煩惱那些吧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2 23:25:00
洞回避答辯之嫌 他非得要小組長您親自一篇一篇回答須答辯不可 顯已嚴重失職 這屬我個人見解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2 23:26:00
他是非被拔不可 時間問題而已 當然我也希望能快就快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2 23:27:00
malosing大 也是 小組長辛苦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3:28:00
文章代碼(AID): #1OSyi_Qm (DragonBall)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2 23:29:00
小組長倒數第二句的希望可能要改成要求喔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3:29:00
文案中ahobo被gkc板主以莫須有之罪名水桶。雖此使用者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3:30:00
並未到此組務板申訴,然希望小組長能明察秋毫,在相關事件結束後能還給該使用者一個清白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2 23:31:00
ca大 都是在等罷免 所以都沒在申訴後續的等結束 再慢慢討回應有的處理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2 23:33:00
是的,只是提醒小組長別忘了還有此案要處理...在此向小組長道聲辛苦了!也請gkc板主莫要繼續循援引其他與組務板、龍珠板無關的規定來辯護之套路,做到「不顧左右而言他」之板主基本原則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01:00
另外 Dragonball 看板另一板主 swercy 應該也要出面了吧?看板板務最新的文章居然是 2009 年的, 今年都 2017 年了這八年內雖然之前有其他板主處理板務, 但這樣好像也不太對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00:04:00
小弟跟愛音樂版友都有寄信給他 要求他關心一下版務 可是他只來留個不知所云的推文 也沒後續如果板主都不管事 可以罷免嗎其實另一位s版主也嚴重失職 而且都特別告訴過他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00:11:00
canandmap大謝謝你,我暫不申訴就是為了等罷免,以免因為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11:00
看了一下龍珠板過往歷史, 前 r 板主任內徵求第二位板主,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00:12:00
申訴又延後罷免,讓gkc有機會再亂桶別人,製造更多申訴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12:00
s 板主應徵並列入板主, 2009 年的 s 板主的公告文後就沒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00:12:00
我是最初一批無端被水桶的 也是不想多件案子 省麻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00:21:00
以申請消除退文。小組長的問題將於周末發專文回覆。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00:25:00
gkc你認為你還適任嗎....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28:00
哈哈 前後相距不到一個禮拜 都是講希望版主回答一個禮拜前死要辯 現在知道了齁 哈哈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34:00
連申請取消退文都漏資料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0:35:00
說明 我猜又是拿“站規”出來說 投我一票正解~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35:00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35:00
看來是還沒上手就貿然上路了吧至於swercy板主,我會蒐集相關證據後至本板檢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36:00
所以根本不適任, 該寫的沒寫, 還要拖時間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37:00
此次風波該板主並未盡板主之責出面滅火,亦辜負板友對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00:37:00
因小組長說要取消....可以有點悔意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38:00
其之期待,顯然亦不適任我說那個gkc啊,你至少也該「參考」其他板主申請消除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39:00
哈哈 很簡單啊 他板主欸,板規沒有又怎樣自己修文或公告就可以了啊,板規沒有就自己生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39:00
劣文的文章吧?不要說我怪你沒做功課,申請看板和申請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00:39:00
就算你還搞不清楚自己錯在哪 你也可以複製本篇小組長的見解那段...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40:00
板主都沒寫,是要處理申請案的板主用讀心術來讀你心嗎?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40:00
都發第二篇了 我看根本故意拖時間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40:00
http://i.imgur.com/1KHleF4.jpg 前一篇消除退文更扯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41:00
拜託你,至少把消除劣文的程序,該附上的資料好好了解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0:41:00
板規XDD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41:00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0:42:00
因為“板規”被退 因為“板規”取消退文 滑天下之大稽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42:00
就算你沒做過公務員沒考過公職,PTT的申請消除劣文說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00:42:00
gkc你自稱IQ很高是真的嗎??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43:00
人家是版主欸 板規沒有又怎樣 他等下就生給你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43:00
我相信應該都會教你怎麼寫...板上也有過往文章可以參考所謂隔行如隔山,IQ高不代表可以對不熟的領域馬上上手如果你真的一時找不到,我給你文章代碼文章代碼(AID): #1OTD8mk4 (ID_Problem)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46:00
他那擺明心不甘情不願的要拖時間,我之前也沒申訴罷免過,看看別人的文跟著打不就好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47:00
文章代碼至少會用吧?不會的話,到該板中把括號前的#1OTD8mk4貼上,就會出現了@cute781217:從這幾天與他的交鋒中,我發現他對於板主的相關權限設定非常不熟,小組長也有指出這一點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0:50:00
他熟的很 都是站規規定的!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51:00
正因為不熟,所以才會胡亂引用站規,又拿不是PTT上的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52:00
正常啊 因為他都花時間在找只字片語來曲解合理化自己的濫權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52:00
法律判決來為自己辯護。甚至連「再犯」的定義都搞錯我本以為他是裝傻,結果越來越推翻我的虛無假設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53:00
老實說我不認為這跟不熟悉指令權限有關,單純智商問題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55:00
無論是智商還是不熟指令權限,我還是希望能善後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56:00
當然 剩下最後一案 然後就是萬眾矚目的罷免宣判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0:57:00
先到這裡吧~祝各位晚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0:59:00
晚安 (眼睛好累)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0:59:00
晚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1:00:00
還在上班 晚安晚安 開心的心情繼續上班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1-13 02:19:00
好誇張......小組長辛苦了他這樣亂來根本是在浪費眾人的時間 光看這串來龍去脈就可以猜想小組長花多少時間在審理案子申訴者又是花了多少時間在嘗試溝通而不得其果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3 02:38:00
我卡一個劣文已申訴半個月還不恢復,影響在他板發言權重點我根本就沒違規,被這樣弄真是糟蹋人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1-13 02:40:00
要卡很久喔 他每次都說沒欠我 但我很想跟他說 在很多版不能推文好幾天真的很悶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3 02:46:00
我是常分享資訊的人,但因劣退而無法推文予本站網友了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1-13 02:47:00
#1OTB5Era (DragonBall) 另外這篇公告也是說要退文 最好順便解釋一下 版歸沒有規定的東西 版主發篇公告就行了是嗎? 那要版規幹嘛? 都讓你gkc公告要怎麼規範就好啦不過話說回來 讓gkc繼續擔當版主 確實影響到龍珠版面清潔和版友推發文意願 小組長真的不考慮先處理罷免案嗎?看到這篇判決這麼詳盡 小組長應該花不少心力來處理 但只怕讓gkc持續管版 未來會出現更多申訴(現在很多版友只是怕影響罷免進度而先不提出) 屆時小組長又會耗費更多心力來處理 所以誠心建議小組長改變處理方針 優先處理罷免案 這樣對龍珠版眾和小組長來說都是個解脫 感謝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1-13 03:09:00
請問一下罷免版主的連署 小組長有受理了嗎根據第一篇轉文小組長底下的推文來看 要等連署時間結束再轉來 我看第二篇轉來的時間點當時也還沒連署結束如果沒有受理的話 是否該現在再轉一次連署罷免呢?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3 03:48:00
小組長英明!!看了判決文真是大快人心各位Z戰士都辛苦了!剩最後一擊!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07:35:00
這次真的在集元氣玉啊~~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12:29:00
哇勒 取消劣文的文章因資料不全 被不予處理真是太扯了 讓加害者處理被害者的問題最後處理不好 還是被害者受苦 這什麼世界啊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3 12:42:00
不會吧..是不是故意的啊他..很惡質耶這樣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1-13 12:54:00
就算不是積極故意也是消極故意 gkc這麼愛談法治 應該懂這意思吧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7-01-13 13:05:00
札瑪斯你不能就這樣輸掉啊 最後再來一招妖氣佈滿大氣層吧!!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13:13:00
太過分了吧 申請退文 不附資料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1-13 13:16:00
謝謝回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15:58:00
既然說週末六日會回覆小組長的問題,關於大家的疑問也會擇要回拔,相關資料已補上,昨天只是因為打太快的疏忽~剛一上線就補上並非故意。如造成不便~我很抱歉。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3 18:01:00
怎麼還沒有自知之明引咎辭職在這邊蝦攪和啊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3 18:36:00
請大家去AboutBoards看gkc如何兩套標準,有嘴申述不反省自己真的要以PTT為家喔,時間多到讓人羨慕,可悲阿,哈哈哈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18:53:00
gkc:你看過法官自己怠職然後叫原告重告的嗎??可是我看過法官判錯罰鍰 要申訴者自己去找別人要回來耶XD記得當初有人回板友:你自己去找站方工程師處理這種話耶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20:50:00
ID_Problem使用說明及規定 置底文也看一下, 標 s 就不會再去檢視文章了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3 20:52:00
希望你以後做個好人,別再自以為是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20:55:00
原來他主戰場又拉回關於life的事務了退文板 說自己打太快而疏忽 你打完文章不會回頭看?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3 21:04:00
gkc你就不能腳踏實地照規矩來嗎?去重新申請一次。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21:06:00
反正損失得不是他啊 真的很糟糕的一個人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21:14:00
lovemusic不就是當初被怠職然後叫你自己想辦法的苦主嗎XD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21:15:00
l 大第一次退文有退過了嗎, 可在 主選單 > U > B(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試試看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21:15:00
說真的啦 要吵回第十宇宙吵 第七宇宙到底哪裡惹到你(指)
作者: zvex (姐弟戀)   2017-01-13 21:52:00
處理超慢的 你GKC快點回復不要霸占龍珠版 \沒人喜歡你去交朋友不要掛網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22:02:00
建議靜待判決結果出爐,他板事務毋需拉過來救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23:03:00
樓上說得沒錯 我們還是耐心等待就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10:00
早就說過當事情平緩時某些人就會出現了~~結果果然~哈哈哈哈。誰要被有心人士挑撥利用~我也沒辦法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3 23:28:00
講的好像被罷免是因為他版事務,真是噁心的嘴臉你被龍珠版友罷免是因為你在龍珠版的橫行,跟你其他版作為無關,其他版的作為只是映證你的人格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23:30:00
自己在龍珠版搞出一堆問題自己不負責 跟他人何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32:00
我的問題我一定面對~但我前幾天推文就說了~別人不過是利用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3 23:32:00
板友不必擔心被他板事務模糊焦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33:00
這點趁機操弄版眾的情緒,甚至借刀殺人,昨天都有人承認了而且還是上面這位~那如果知道自己還要中計,那就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3 23:33:00
倒是在他板還是強調自己在龍珠這裡處理板務沒任何問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34:00
真的喔~有心人士的挑撥離間手法又開始囉。
作者: HSKAO (^o^)   2017-01-13 23:39:00
gkc的意思是龍珠板友被人挑撥離間才會罷免你?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23:40:00
期待gkc能夠憑著良心盡快解決自己在龍珠版引發的問題。
作者: HSKAO (^o^)   2017-01-13 23:41:00
請問你前面被申訴然後全輸的案件 哪件是被人挑撥的?哪件無關龍珠板的事務?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23:42:00
願意反省、道歉並為自己的錯誤負責,相信龍珠板板友不會太過計較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23:43:00
gkc在龍珠版被大家厭惡是你自己言行造成,不是他版版友挑撥每次都把錯推給別人,這招大家都已經看膩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3 23:43:00
小組長會因為你在他板的行為亂下判決嗎?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3 23:48:00
被害妄想也太嚴重,就算別人真的來火上加油也是自己過去的行為造成的,多行不義必自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51:00
不是我的意思是說~每當有人出來挑撥就一定會有人中計起舞。問題是~輸的原因多是因為(以前沒有判例)。關多行不義何事?連完全依據規定和指示的投票一樣引發問題。我想就事論事。其他過度的模糊形容詞我想不該這樣拿來用。
作者: HSKAO (^o^)   2017-01-13 23:55:00
你的意思就是不服小組長的判決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56:00
我的意思是~如果小組長說即使認定並無不妥但也要參考前例~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23:57:00
哪些版友中計起舞?請說出是哪些版友,你說的也很模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57:00
那也許就是卡漫小組的文化,那我尊重。你可以自己觀察就知道~說出來就又會引戰。
作者: HSKAO (^o^)   2017-01-13 23:58:00
你不說清楚才是引戰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23:58:00
文化是需要磨合,如果小組長有這樣的認定~日後當然就入境隨俗
作者: HSKAO (^o^)   2017-01-13 23:59:00
因為推文的板友都可能被你影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00:00
HSKAO你懂我,我的意思就是這樣,gkc你不說出來也會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01:00
不是影射~基本上很理性的說只要你看得出某些人的企圖,多半你就不是中計的人。當然看出來但還是被他們利用除外。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03:00
gkc你這樣講也是影射到很多人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05:00
也不用影射~你有沒有中計自己很清楚,當然就算真中計也不要緊當他們的陰謀被拆穿後不要再中計就好。像我昨天就拆穿他們的詭計~你看今天某C就會說不要被它版事務影響。而且昨天還是明顯到我拆穿有心人士的手段~還有人明目張膽承認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07:00
gkc可以指出是哪些人嗎?就當作是提醒大家也可以啊X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09:00
你是說哪些人是有心人士嗎?? 如我昨天推文所說~每當事情平緩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0:09:00
就算這邊有任何一個是被煽動 都不影響妳失職的事實本質..你不用再模糊焦點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10:00
時就會有什麼Yxx、Yaxxxx、xxxx046、akxxxx等人出來挑撥添火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10:00
不要一直講這些啦 我只想知道是哪些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11:00
74該做的我一定做~該回得我明天也一定回。不是在模糊焦點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11:00
ok 這樣比較明確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12:00
可以的話ID能完整打出來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12:00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13:00
怕有人ID類似會被誤認就不好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13:00
可是好像沒有人認同你的被挑撥離間論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14:00
還有哪些人是中計的?有包括我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14:00
如果你在龍珠版很受歡迎,他版的人再怎麼挑撥離間也沒用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14:00
其實認不認同無所謂~重點是有沒有正中特定人士的下懷最重要即使表面上不認同~但那些有心人士心理大呼(二虎相爭真好看)(借刀殺人成功),那基本上他目的達到了~你認不認同也不重要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18:00
認不認同無所謂? 所以你不重視龍珠版友的意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20:00
要看懂我的意思~我是說你不認同~但事有心人士卻達到他的目的那基本上他的陰謀還是成功,不認同也於事無補。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21:00
勸你還是明講哪些人被利用,比較能讓人信服,不講也是引戰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0:24:00
gkc,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奉勸你還是少抱怨先檢討自己.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4 00:31:00
什麼時候有事情平緩的幻覺了,你甚至沒有跟任何一個龍珠版友,跟所有被你害得必需站出來討回公平正義的人一個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0:32:00
於事無補的是你的心態....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4 00:32:00
誠心的道歉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4 00:33:00
PTT各板之間雖獨立 卻像是鄰居關係 有小人出沒特別來此地通知 這就是我們的目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35:00
又被我預言中了~又一隻出現了。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4 00:35:00
守望相助 拔刀一場 盼各位理解諒解:)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37:00
又被你預言中,又一隻出現,那又如何?如果你在龍珠版很受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0:38:00
而且 你覺得平緩是因為 我們大多不是整天有時間看板回話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38:00
歡迎,你的做法版友都很認同,再多隻來都沒幾個會被利用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39:00
平緩是因為一堆人忍著不申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40:00
你要不要被利用隨便你~~至於受不受歡迎看原因吧~總之明天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40:00
怕影響罷免案判決的時間?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41:00
不然你在龍珠板辦投票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41:00
廠廠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42:00
看看你受不受歡迎?^^你不是最尊重民意嗎? XD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42:00
在龍珠版辦投票吧,題目是gkc版主受不受大家認同,gkc我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43:00
就連合法的投票辦了都這樣了~我現在對投票可考慮考慮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0:43:00
信你對自己應該很有信心建議你還是辦一辦,來證明自己,再不辦你就沒機會辦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44:00
你可以扣掉你說的那些人的票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0:45:00
無所謂~先把小組長這篇要我說明的還有相關文章回完再說。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0:45:00
剩下的票會是你當選時的幾倍呢?XD很晚了 大家晚安 ^^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02:28:00
真的很無聊的人 自己的行為不被眾人接受動不動就說人家在挑撥,你龍珠板惹得爭議就夠多了好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4 07:48:00
這種垃圾人跟他多說也是浪費力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6:17:00
我看垃圾人是講你自己吧~看自己的用詞難怪會有人不屑來版。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6:35:00
執法不公的才是垃圾人 明顯違規不桶一堆人講述事實結果被你濫權擴大解釋桶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7:15:00
你自己看清楚吧~反而因為某人在人家自介開戰文,讓有人不屑本版。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7:27:00
被不削的是誰呢? 應該不是龍珠板吧?要不要辦要投個投票看看板友的意見如何? ^^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7:55:00
注音文跟別人有什麼關係?真的濫權使用板規清算的垃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7:57:00
看清楚人家不屑本版的原因吧~就可知道垃圾人是否事在說....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8:02:00
所以你是認定他走在陳述事實所以不罰嗎?那渣醜N也是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03:00
人家是指誰啊?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8:03:00
陳述事實因為妳的判決實質遭到駁回數次何以他要被桶?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03:00
辦投票最公平,相信我,再辦一次投票,絕對很清楚很公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04:00
版規的連接詞是用"並"所以需前者和後者同時成立。我可沒清算,而且人家說不屑來正是因為有人亂開戰文。還想轉移話題到無關的注音文。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07:00
板規好像也不重要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08:00
很重要啊~我必須有版規或站規依據才判罰。不然就不是法治。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08:00
你發個公告就多了新板規啦XD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09:00
唉,不用跟他浪費時間了,先去吃晚飯比較實在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8:09:00
是啊,反正只要不是他討厭的有事就算明著犯板規也沒事,這就是他所謂的法治呀真的跟你浪費時間真的不重要,今天員工吃尾牙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10:00
必須有版規或站規依據才判罰,所以想罰人就馬上生出新規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10:00
某人又在曲解了~如果真的是不是我討厭的事沒事~就不會有人宣稱是我的粉絲但違規還是被我水桶。請問誰是被我公告後訴及既往處罰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12:00
大家都不討厭的事,你覺得討厭你就罰,這樣還說不是獨裁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13:00
我連投票的選項都是用你們的意見,都沒加入我的意見。請問何來我討厭就罰?? 現在投票底定我也是案投票結果來處理也沒對針對作品講幹字的人警告。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15:00
看清楚,這不是在說上次那個鳥投票的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15:00
這叫獨裁喔。何況原本大家不討厭的是(選項3)但明顯採線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15:00
投票出來的結果 結果照自己的意思來解釋 也是厲害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16:00
事實上就有人被你誤判劣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16:00
K的部分經查屬實我就立刻還他公道了~這與是否法治無關。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17:00
影響到他的權利 你敢說你都沒錯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17:00
上次投票結果大家都不滿意,你真的尊重版友,就再辦一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18:00
我的確有說這部分經查屬於誤判,所以還他公道。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18:00
上次投票結果大家不滿意的原因,是因為你照自己意思去解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19:00
那是你自己不來投的吧~何況再辦一次更扯,不然以後選舉只要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8:19:00
然後其他五件都是濫用版規的判決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20:00
你可以發一篇文 請大家再推文 討論要不要投票阿 你不是會吸收各方意見嗎^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21:00
某C引戰功力果然厲害,之前判決多的是因(以前沒有判例吧)。而不是濫用版規。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21:00
沒有要求重新選舉阿,是完全不同的選舉題目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22:00
既然同樣一個議題已經合法定案,那麼就沒有再投必要。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8:22:00
又在用慣用的跳針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22:00
一言不合就說別人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23:00
你下面連看字詞都看錯,還在說人跳針。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23:00
你眼睛也業障很重,我都說是不同的選舉題目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25:00
我是沒看到有別人說c大引戰 請指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26:00
龍珠版上自己觀察就知道。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26:00
......你的觀察力真是一級棒我只觀察到大多數的板友都對你很感冒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27:00
又只是「參考」版友意見,我不會中你的技倆,廠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27:00
你要轉移話題我也沒辦法。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18:27:00
反正就他自由心證為主啊,連明顯違反版規也不辦,甚至還承認是蓄意的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28:00
我沒說蓄意~L也有寄信問我版規問題~我也回信解釋告訴它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29:00
我先提個問題 你在龍珠板公告要討論板務只能在那篇下推文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29:00
..這樣叫轉移話題 我暈...自己說人家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29:00
事實就是不符合罰則的要件,當然無法處罰。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29:00
版友都已經說想再辦投票,題目就是對版主認不認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30:00
連觀察上面推文都看得出來,是你看不出而已。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31:00
當初你剛選上時,辦個投票那麼容易,現在卻這麼龜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31:00
目前是~但是該公告到1/16日自動失效。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31:00
我真是服了你的強辯精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32:00
那你實施細則、選項認定....等具體內容先寄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34:00
那當初投票為什麼版友不需要寄實施細則、選項認定等等給你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34:00
雖然設有期限 但影響到板友發文權利 請問你是憑那條規定大家不能發文討論板務?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34:00
那是你現在提議的阿~所以由你負責,之前我是以推文討論處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35:00
不只我提議喔,現在也是有版友推文說要辦理投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35:00
重點是版主有為持版面清潔的責任,況且下篇你既然有看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36:00
所以這也應該以推文討論處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36:00
就不該再問我版規和公告的問題。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36:00
汗 到底誰是板主啊 (笑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37:00
誰規定投票只能處理版規,投票最基本精神是要符合民意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37:00
廢文才會影響板面清潔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39:00
現實上政府也不會辦與(政策無關)的任何投票。因為你說的那些直接做""民調""就能解決,不需要發動公投或投票。而你說的投票題目明顯無關版規和版務政策。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40:00
板友認真發文討論板務你認為影響清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40:00
當然你可以自己做民調我不反對。事實就是有版友反應版面已經被相關文章當各版洗版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41:00
所以禁止發文 只能在推文下討論?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41:00
不用扯到政府,版上只有你獨大,沒有民意代表與監督機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42:00
該公告只禁5天,就是希望5天可以把進版第一頁的洗版狀況改善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42:00
不要推給板友 我是問你身為板主自己的認定!!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42:00
一版獨大 跟政府的執政環境大不相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43:00
所以暫時開放專文推文討論,還是可以發表意見。有阿~組務就是一個監督機構。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44:00
你覺得發文討論板務影響板面清潔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44:00
而且你說有人反映影響版面 也就那個釣魚的sos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45:00
都有人反映說被人當個版以版務文洗版而且確實會使龍珠版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45:00
小組長和組務是你的「上級」,你硬要說是監督機構,那民意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46:00
代表的機構呢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46:00
版眾就是~而且這又扯遠了,這跟投票與政策相關無邏輯關聯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47:00
扯遠也是因為是你先扯到政府,逃避版友想辦新投票的意見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47:00
你最會扯遠 然後又變成我們扯遠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48:00
因為你在做的是民調而非投票。所以當然沒有必要性。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49:00
版眾只是人民 並沒有一個有權力能管理政府的民意代表民調都想辦新投票,版主卻覺得沒有必要性,所以不尊重民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0:00
那你要不要順便去管管站長??因為與政策面無關~當然為何要用行政資源滿足你的民調做法?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51:00
又想轉移話題,你是男人就正面回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2:00
轉移的人是你,同樣的問題即便我去問某隱版的版主群~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52:00
我說過喔,不只有我想辦新投票,上面一堆推文都有提到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52:00
"有人說"?請問有多少人? 是大多數人都這麼認為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3:00
也不會有幾位版主會只為了做民調來辦正式投票。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53:00
不辦個投票你怎麼知道?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53:00
他就是不敢辦阿,看到那罷免的壓倒性票數,誰敢辦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53:00
GKC的有人反應影響版面 就一個人 還是那個釣魚的SOS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4:00
參酌實際狀況就是如此~處理版面洗版我還辦正式投票??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54:00
萬一只有極少數人這麼認為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54:00
GKC說有人反應L大引戰,也就只有那個釣魚的SOS....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5:00
問題就出在有人反映的經查證確實是事實。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55:00
你因為少數人去影響大多數人的權利?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56:00
我字誤 是c大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8:56:00
gkc又沒看清楚,沒人說你說L大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6:00
至於你要討論~你還是可以討論,只是先以推文。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8:56:00
"事實"是啥?同一件事不同人就有不同的認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7:00
我幾時說(有人反映L大引戰)。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57:00
是我打錯 我道歉 我指的是你說C大引戰 我只看到SOS說你指的兩個事情都是同一個釣魚的SOS說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8:00
一個版面進版全被相關議題占滿還不叫洗版喔。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8:58:00
你都說"相關"議題惹 不能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8:59:00
我是說與版務相關議題。況且戰時禁止討論某些議題在其他版也有判例,還是要我幫你詢問其他版的版主??只不過希望不要又是壓倒性一堆版主一致認為我的做法正確。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9:02:00
又推給其他板怎樣又怎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9:03:00
這樣最有說服力啊~你有疑問我可以以第三方公證證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9:03:00
我們提到其他板就不能 你提到其他板就可以 標準何在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9:04:00
不管你參考什麼? 只要你在龍珠板發公告 這就是你的認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9:04:00
有人是在龍珠版討論他版事務~現在這裡是申訴用的小組版~一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9:05:00
既然這做法是認定可行的那就沒有問題。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9:12:00
請問我有有離題嗎? 現在是你被申訴+罷免我討論你在龍珠板上的行為那裡不對? ^^上面多打一個"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19:14:00
我上上句又不是在回你。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19:16:00
我問看看確認一下嘛XD推文討論很容易搞錯 所以請註名ID 謝謝 ^^不要"有人"來又"有人"去XD像我講的都是指龍珠板板主gkc大師 ^^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19:29:00
對他人嚴格,對自己寬鬆,一直是他的作風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20:28:00
gkc就徹底貫徹什麼叫獨裁啊 行政+司法+立法一把抓自為行政~自己釋法~不爽在新生板規 然後說自己依法行政 呵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21:23:00
跟他多說真的無意 我沒錯都是別人錯 曲解別人文意來合理化自己的濫權 被打臉就說事小組長意見不同只能說真得拜託小組長 罷免案可不可以先審 不要在拖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5 01:51:00
我只知道 如果今天有個板友是他分身以他的行為他早就把他的分身終身水桶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14:18:00
都依規定並參考判力也叫獨裁,那我沒話說。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5 14:25:00
“判例”這個字請不要隨便亂用 謝謝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38:00
來看gkc怎麼辯吧,雖然同一套路的可能性非常高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6:39:00
現在還差多少申訴案件還沒處理?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3 06:43:00
辛苦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43:00
剩YoursEver的「挾私怨判處水桶」的申訴案了吧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6:45:00
因為有些文章小組長還沒 s 結案, 所以感覺還很多只是辛苦小組長還要撥時間看這些文章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47:00
我是用申訴案標題部分文字下去搜的,有[判決]者即已結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06:47:00
結果最重要的罷免案反而被申訴案卡住@@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48:00
案,還沒有此兩字的就剩四樓所述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6:48:00
還要再撐個幾天了吧, 就先暫時不要在 Dragonball 板發推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49:00
雖然是卡住,但也由於板友們群起力抗板主不當處置,專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6:49:00
文了, 免得又要來申訴卡位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6:50:00
因為沒人想 or 敢發文了吧, 與其被水桶不如自己暫時離開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51:00
近日做出判決,而離罷免成功之日也就不遠矣不過如果沒罷免的話,gkc同樣也會因申訴案被記警告兩次而被拔,只是罷免案變成催化劑讓事件提早結束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06:52:00
小組長跟反抗軍們辛苦了 吃顆仙豆休息一下吧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3 06:53:00
至少警告三次 加我的申訴案他也是沒回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53:00
唉唉,看來那個醜N的N是等於三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3 06:54:00
小組長辛苦了 ..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6:55:00
#1ON7s68V (C_JapanBoard) 樓上這篇? 去年 12/23 拖到現在都沒回, 這個就有問題了吧?咦, 但是已結案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6:57:00
#1ORb7kva 小組長是說gkc放棄答辯,因而判frankieeeee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3 06:57:00
不重要,快把這個垃圾版主的版主位子拔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6:58:00
先給小組長多一點時間處理最後一案吧, 不知道會死掉多少腦細胞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7:08:00
這是幾連敗? 六連敗嗎? 而且語氣一次比一次重可悲的江湖術士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7:11:00
不到半個月七篇 [判決] 文 (回覆文不算進來), 這個紀錄在這個小組板應該是第一次吧? 還是同一個板主的然後從 12/22 到現在的文章全都和龍珠板有關 ...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7:14:00
不適合當板主的還是別鬧了吧查一堆資料 佐證自己 結果都是被打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7:15:00
如果有自知之明, 直接離職就好, 何必惹眾人厭, 還拖小組長下水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7:16:00
口口聲聲說 小組長說怎樣怎樣結果都是自己在斷章取義上次判決案出來 敗訴 還說自己沒輸是有多阿Q?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7:18:00
看看他會不會說小組長犯強制罪 要他在被通知後馬上回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7:20:00
我猜他六天後再來回覆? 又可以拖久一點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3 07:23:00
小組長 我認為之前他不回應的案件也應各給予他警告他身為版主有義務看懂、讀懂版規和組規 今天我們申訴者都看懂申訴流程 就只有他一個誤解 實有鑽漏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7:25:00
frankie 等最重要的判決出來再煩惱那些吧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3 07:25:00
洞回避答辯之嫌 他非得要小組長您親自一篇一篇回答須答辯不可 顯已嚴重失職 這屬我個人見解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7:26:00
他是非被拔不可 時間問題而已 當然我也希望能快就快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13 07:27:00
malosing大 也是 小組長辛苦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7:28:00
文章代碼(AID): #1OSyi_Qm (DragonBall)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7:29:00
小組長倒數第二句的希望可能要改成要求喔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7:29:00
文案中ahobo被gkc板主以莫須有之罪名水桶。雖此使用者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7:30:00
並未到此組務板申訴,然希望小組長能明察秋毫,在相關事件結束後能還給該使用者一個清白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7:31:00
ca大 都是在等罷免 所以都沒在申訴後續的等結束 再慢慢討回應有的處理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7:33:00
是的,只是提醒小組長別忘了還有此案要處理...在此向小組長道聲辛苦了!也請gkc板主莫要繼續循援引其他與組務板、龍珠板無關的規定來辯護之套路,做到「不顧左右而言他」之板主基本原則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01:00
另外 Dragonball 看板另一板主 swercy 應該也要出面了吧?看板板務最新的文章居然是 2009 年的, 今年都 2017 年了這八年內雖然之前有其他板主處理板務, 但這樣好像也不太對吧?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08:04:00
小弟跟愛音樂版友都有寄信給他 要求他關心一下版務 可是他只來留個不知所云的推文 也沒後續如果板主都不管事 可以罷免嗎其實另一位s版主也嚴重失職 而且都特別告訴過他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08:11:00
canandmap大謝謝你,我暫不申訴就是為了等罷免,以免因為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11:00
看了一下龍珠板過往歷史, 前 r 板主任內徵求第二位板主,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08:12:00
申訴又延後罷免,讓gkc有機會再亂桶別人,製造更多申訴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12:00
s 板主應徵並列入板主, 2009 年的 s 板主的公告文後就沒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08:12:00
我是最初一批無端被水桶的 也是不想多件案子 省麻煩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3 08:21:00
以申請消除退文。小組長的問題將於周末發專文回覆。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08:25:00
gkc你認為你還適任嗎....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28:00
哈哈 前後相距不到一個禮拜 都是講希望版主回答一個禮拜前死要辯 現在知道了齁 哈哈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34:00
連申請取消退文都漏資料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8:35:00
說明 我猜又是拿“站規”出來說 投我一票正解~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35:00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35:00
看來是還沒上手就貿然上路了吧至於swercy板主,我會蒐集相關證據後至本板檢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36:00
所以根本不適任, 該寫的沒寫, 還要拖時間吧?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37:00
此次風波該板主並未盡板主之責出面滅火,亦辜負板友對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08:37:00
因小組長說要取消....可以有點悔意嗎.....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38:00
其之期待,顯然亦不適任我說那個gkc啊,你至少也該「參考」其他板主申請消除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39:00
哈哈 很簡單啊 他板主欸,板規沒有又怎樣自己修文或公告就可以了啊,板規沒有就自己生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39:00
劣文的文章吧?不要說我怪你沒做功課,申請看板和申請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3 08:39:00
就算你還搞不清楚自己錯在哪 你也可以複製本篇小組長的見解那段...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40:00
板主都沒寫,是要處理申請案的板主用讀心術來讀你心嗎?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40:00
都發第二篇了 我看根本故意拖時間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40:00
http://i.imgur.com/1KHleF4.jpg 前一篇消除退文更扯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41:00
拜託你,至少把消除劣文的程序,該附上的資料好好了解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8:41:00
板規XDD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41:00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8:42:00
因為“板規”被退 因為“板規”取消退文 滑天下之大稽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42:00
就算你沒做過公務員沒考過公職,PTT的申請消除劣文說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3 08:42:00
gkc你自稱IQ很高是真的嗎??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43:00
人家是版主欸 板規沒有又怎樣 他等下就生給你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43:00
我相信應該都會教你怎麼寫...板上也有過往文章可以參考所謂隔行如隔山,IQ高不代表可以對不熟的領域馬上上手如果你真的一時找不到,我給你文章代碼文章代碼(AID): #1OTD8mk4 (ID_Problem)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46:00
他那擺明心不甘情不願的要拖時間,我之前也沒申訴罷免過,看看別人的文跟著打不就好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47:00
文章代碼至少會用吧?不會的話,到該板中把括號前的#1OTD8mk4貼上,就會出現了@cute781217:從這幾天與他的交鋒中,我發現他對於板主的相關權限設定非常不熟,小組長也有指出這一點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8:50:00
他熟的很 都是站規規定的!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51:00
正因為不熟,所以才會胡亂引用站規,又拿不是PTT上的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52:00
正常啊 因為他都花時間在找只字片語來曲解合理化自己的濫權啊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52:00
法律判決來為自己辯護。甚至連「再犯」的定義都搞錯我本以為他是裝傻,結果越來越推翻我的虛無假設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53:00
老實說我不認為這跟不熟悉指令權限有關,單純智商問題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55:00
無論是智商還是不熟指令權限,我還是希望能善後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56:00
當然 剩下最後一案 然後就是萬眾矚目的罷免宣判了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3 08:57:00
先到這裡吧~祝各位晚安!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3 08:59:00
晚安 (眼睛好累)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08:59:00
晚安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09:00:00
還在上班 晚安晚安 開心的心情繼續上班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1-13 10:19:00
好誇張......小組長辛苦了他這樣亂來根本是在浪費眾人的時間 光看這串來龍去脈就可以猜想小組長花多少時間在審理案子申訴者又是花了多少時間在嘗試溝通而不得其果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3 10:38:00
我卡一個劣文已申訴半個月還不恢復,影響在他板發言權重點我根本就沒違規,被這樣弄真是糟蹋人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1-13 10:40:00
要卡很久喔 他每次都說沒欠我 但我很想跟他說 在很多版不能推文好幾天真的很悶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3 10:46:00
我是常分享資訊的人,但因劣退而無法推文予本站網友了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1-13 10:47:00
#1OTB5Era (DragonBall) 另外這篇公告也是說要退文 最好順便解釋一下 版歸沒有規定的東西 版主發篇公告就行了是嗎? 那要版規幹嘛? 都讓你gkc公告要怎麼規範就好啦不過話說回來 讓gkc繼續擔當版主 確實影響到龍珠版面清潔和版友推發文意願 小組長真的不考慮先處理罷免案嗎?看到這篇判決這麼詳盡 小組長應該花不少心力來處理 但只怕讓gkc持續管版 未來會出現更多申訴(現在很多版友只是怕影響罷免進度而先不提出) 屆時小組長又會耗費更多心力來處理 所以誠心建議小組長改變處理方針 優先處理罷免案 這樣對龍珠版眾和小組長來說都是個解脫 感謝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1-13 11:09:00
請問一下罷免版主的連署 小組長有受理了嗎根據第一篇轉文小組長底下的推文來看 要等連署時間結束再轉來 我看第二篇轉來的時間點當時也還沒連署結束如果沒有受理的話 是否該現在再轉一次連署罷免呢?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3 11:48:00
小組長英明!!看了判決文真是大快人心各位Z戰士都辛苦了!剩最後一擊!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3 15:35:00
這次真的在集元氣玉啊~~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3 20:29:00
哇勒 取消劣文的文章因資料不全 被不予處理真是太扯了 讓加害者處理被害者的問題最後處理不好 還是被害者受苦 這什麼世界啊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3 20:42:00
不會吧..是不是故意的啊他..很惡質耶這樣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1-13 20:54:00
就算不是積極故意也是消極故意 gkc這麼愛談法治 應該懂這意思吧
作者: NuCat (騎烏龜去爬山)   2017-01-13 21:05:00
札瑪斯你不能就這樣輸掉啊 最後再來一招妖氣佈滿大氣層吧!!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3 21:13:00
太過分了吧 申請退文 不附資料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1-13 21:16:00
謝謝回覆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4 02:01:00
怎麼還沒有自知之明引咎辭職在這邊蝦攪和啊
作者: y50 (命中人)   2017-01-14 02:36:00
請大家去AboutBoards看gkc如何兩套標準,有嘴申述不反省自己真的要以PTT為家喔,時間多到讓人羨慕,可悲阿,哈哈哈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2:53:00
gkc:你看過法官自己怠職然後叫原告重告的嗎??可是我看過法官判錯罰鍰 要申訴者自己去找別人要回來耶XD記得當初有人回板友:你自己去找站方工程師處理這種話耶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4:50:00
ID_Problem使用說明及規定 置底文也看一下, 標 s 就不會再去檢視文章了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4 04:52:00
希望你以後做個好人,別再自以為是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04:55:00
原來他主戰場又拉回關於life的事務了退文板 說自己打太快而疏忽 你打完文章不會回頭看?
作者: lovemusic (有人姓Hell)   2017-01-14 05:04:00
gkc你就不能腳踏實地照規矩來嗎?去重新申請一次。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4 05:06:00
反正損失得不是他啊 真的很糟糕的一個人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5:14:00
lovemusic不就是當初被怠職然後叫你自己想辦法的苦主嗎XD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01-14 05:15:00
l 大第一次退文有退過了嗎, 可在 主選單 > U > B(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試試看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05:15:00
說真的啦 要吵回第十宇宙吵 第七宇宙到底哪裡惹到你(指)
作者: zvex (姐弟戀)   2017-01-14 05:52:00
處理超慢的 你GKC快點回復不要霸占龍珠版 \沒人喜歡你去交朋友不要掛網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14 06:02:00
建議靜待判決結果出爐,他板事務毋需拉過來救援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7:03:00
樓上說得沒錯 我們還是耐心等待就好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10:00
早就說過當事情平緩時某些人就會出現了~~結果果然~哈哈哈哈。誰要被有心人士挑撥利用~我也沒辦法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4 07:28:00
講的好像被罷免是因為他版事務,真是噁心的嘴臉你被龍珠版友罷免是因為你在龍珠版的橫行,跟你其他版作為無關,其他版的作為只是映證你的人格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07:30:00
自己在龍珠版搞出一堆問題自己不負責 跟他人何干?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32:00
我的問題我一定面對~但我前幾天推文就說了~別人不過是利用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4 07:32:00
板友不必擔心被他板事務模糊焦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33:00
這點趁機操弄版眾的情緒,甚至借刀殺人,昨天都有人承認了而且還是上面這位~那如果知道自己還要中計,那就是自己的問題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4 07:33:00
倒是在他板還是強調自己在龍珠這裡處理板務沒任何問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34:00
真的喔~有心人士的挑撥離間手法又開始囉。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7:39:00
gkc的意思是龍珠板友被人挑撥離間才會罷免你?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07:40:00
期待gkc能夠憑著良心盡快解決自己在龍珠版引發的問題。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7:41:00
請問你前面被申訴然後全輸的案件 哪件是被人挑撥的?哪件無關龍珠板的事務?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4 07:42:00
願意反省、道歉並為自己的錯誤負責,相信龍珠板板友不會太過計較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7:43:00
gkc在龍珠版被大家厭惡是你自己言行造成,不是他版版友挑撥每次都把錯推給別人,這招大家都已經看膩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7:43:00
小組長會因為你在他板的行為亂下判決嗎?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4 07:48:00
被害妄想也太嚴重,就算別人真的來火上加油也是自己過去的行為造成的,多行不義必自斃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51:00
不是我的意思是說~每當有人出來挑撥就一定會有人中計起舞。問題是~輸的原因多是因為(以前沒有判例)。關多行不義何事?連完全依據規定和指示的投票一樣引發問題。我想就事論事。其他過度的模糊形容詞我想不該這樣拿來用。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7:55:00
你的意思就是不服小組長的判決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56:00
我的意思是~如果小組長說即使認定並無不妥但也要參考前例~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7:57:00
哪些版友中計起舞?請說出是哪些版友,你說的也很模糊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57:00
那也許就是卡漫小組的文化,那我尊重。你可以自己觀察就知道~說出來就又會引戰。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7:58:00
你不說清楚才是引戰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7:58:00
文化是需要磨合,如果小組長有這樣的認定~日後當然就入境隨俗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7:59:00
因為推文的板友都可能被你影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00:00
HSKAO你懂我,我的意思就是這樣,gkc你不說出來也會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01:00
不是影射~基本上很理性的說只要你看得出某些人的企圖,多半你就不是中計的人。當然看出來但還是被他們利用除外。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03:00
gkc你這樣講也是影射到很多人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05:00
也不用影射~你有沒有中計自己很清楚,當然就算真中計也不要緊當他們的陰謀被拆穿後不要再中計就好。像我昨天就拆穿他們的詭計~你看今天某C就會說不要被它版事務影響。而且昨天還是明顯到我拆穿有心人士的手段~還有人明目張膽承認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07:00
gkc可以指出是哪些人嗎?就當作是提醒大家也可以啊XD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09:00
你是說哪些人是有心人士嗎?? 如我昨天推文所說~每當事情平緩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8:09:00
就算這邊有任何一個是被煽動 都不影響妳失職的事實本質..你不用再模糊焦點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10:00
時就會有什麼Yxx、Yaxxxx、xxxx046、akxxxx等人出來挑撥添火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10:00
不要一直講這些啦 我只想知道是哪些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11:00
74該做的我一定做~該回得我明天也一定回。不是在模糊焦點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11:00
ok 這樣比較明確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12:00
可以的話ID能完整打出來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12:00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13:00
怕有人ID類似會被誤認就不好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13:00
可是好像沒有人認同你的被挑撥離間論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14:00
還有哪些人是中計的?有包括我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14:00
如果你在龍珠版很受歡迎,他版的人再怎麼挑撥離間也沒用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14:00
其實認不認同無所謂~重點是有沒有正中特定人士的下懷最重要即使表面上不認同~但那些有心人士心理大呼(二虎相爭真好看)(借刀殺人成功),那基本上他目的達到了~你認不認同也不重要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18:00
認不認同無所謂? 所以你不重視龍珠版友的意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20:00
要看懂我的意思~我是說你不認同~但事有心人士卻達到他的目的那基本上他的陰謀還是成功,不認同也於事無補。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21:00
勸你還是明講哪些人被利用,比較能讓人信服,不講也是引戰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7-01-14 08:24:00
gkc,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奉勸你還是少抱怨先檢討自己.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4 08:31:00
什麼時候有事情平緩的幻覺了,你甚至沒有跟任何一個龍珠版友,跟所有被你害得必需站出來討回公平正義的人一個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8:32:00
於事無補的是你的心態....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14 08:32:00
誠心的道歉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4 08:33:00
PTT各板之間雖獨立 卻像是鄰居關係 有小人出沒特別來此地通知 這就是我們的目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35:00
又被我預言中了~又一隻出現了。
作者: yatinguna (太過認真會受傷)   2017-01-14 08:35:00
守望相助 拔刀一場 盼各位理解諒解:)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37:00
又被你預言中,又一隻出現,那又如何?如果你在龍珠版很受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4 08:38:00
而且 你覺得平緩是因為 我們大多不是整天有時間看板回話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38:00
歡迎,你的做法版友都很認同,再多隻來都沒幾個會被利用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39:00
平緩是因為一堆人忍著不申訴?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40:00
你要不要被利用隨便你~~至於受不受歡迎看原因吧~總之明天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40:00
怕影響罷免案判決的時間?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41:00
不然你在龍珠板辦投票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41:00
廠廠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42:00
看看你受不受歡迎?^^你不是最尊重民意嗎? XD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42:00
在龍珠版辦投票吧,題目是gkc版主受不受大家認同,gkc我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43:00
就連合法的投票辦了都這樣了~我現在對投票可考慮考慮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4 08:43:00
信你對自己應該很有信心建議你還是辦一辦,來證明自己,再不辦你就沒機會辦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44:00
你可以扣掉你說的那些人的票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4 08:45:00
無所謂~先把小組長這篇要我說明的還有相關文章回完再說。
作者: HSKAO (^o^)   2017-01-14 08:45:00
剩下的票會是你當選時的幾倍呢?XD很晚了 大家晚安 ^^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4 10:28:00
真的很無聊的人 自己的行為不被眾人接受動不動就說人家在挑撥,你龍珠板惹得爭議就夠多了好嗎
作者: wayne1027 (涿郡屠夫張翼德)   2017-01-14 15:48:00
這種垃圾人跟他多說也是浪費力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0:17:00
我看垃圾人是講你自己吧~看自己的用詞難怪會有人不屑來版。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0:35:00
執法不公的才是垃圾人 明顯違規不桶一堆人講述事實結果被你濫權擴大解釋桶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1:15:00
你自己看清楚吧~反而因為某人在人家自介開戰文,讓有人不屑本版。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1:27:00
被不削的是誰呢? 應該不是龍珠板吧?要不要辦要投個投票看看板友的意見如何? ^^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1:55:00
注音文跟別人有什麼關係?真的濫權使用板規清算的垃人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1:57:00
看清楚人家不屑本版的原因吧~就可知道垃圾人是否事在說....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2:02:00
所以你是認定他走在陳述事實所以不罰嗎?那渣醜N也是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03:00
人家是指誰啊?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2:03:00
陳述事實因為妳的判決實質遭到駁回數次何以他要被桶?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03:00
辦投票最公平,相信我,再辦一次投票,絕對很清楚很公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04:00
版規的連接詞是用"並"所以需前者和後者同時成立。我可沒清算,而且人家說不屑來正是因為有人亂開戰文。還想轉移話題到無關的注音文。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07:00
板規好像也不重要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08:00
很重要啊~我必須有版規或站規依據才判罰。不然就不是法治。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08:00
你發個公告就多了新板規啦XD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09:00
唉,不用跟他浪費時間了,先去吃晚飯比較實在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2:09:00
是啊,反正只要不是他討厭的有事就算明著犯板規也沒事,這就是他所謂的法治呀真的跟你浪費時間真的不重要,今天員工吃尾牙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10:00
必須有版規或站規依據才判罰,所以想罰人就馬上生出新規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10:00
某人又在曲解了~如果真的是不是我討厭的事沒事~就不會有人宣稱是我的粉絲但違規還是被我水桶。請問誰是被我公告後訴及既往處罰的??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12:00
大家都不討厭的事,你覺得討厭你就罰,這樣還說不是獨裁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13:00
我連投票的選項都是用你們的意見,都沒加入我的意見。請問何來我討厭就罰?? 現在投票底定我也是案投票結果來處理也沒對針對作品講幹字的人警告。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15:00
看清楚,這不是在說上次那個鳥投票的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15:00
這叫獨裁喔。何況原本大家不討厭的是(選項3)但明顯採線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15:00
投票出來的結果 結果照自己的意思來解釋 也是厲害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16:00
事實上就有人被你誤判劣退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16:00
K的部分經查屬實我就立刻還他公道了~這與是否法治無關。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17:00
影響到他的權利 你敢說你都沒錯嗎?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17:00
上次投票結果大家都不滿意,你真的尊重版友,就再辦一次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18:00
我的確有說這部分經查屬於誤判,所以還他公道。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18:00
上次投票結果大家不滿意的原因,是因為你照自己意思去解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19:00
那是你自己不來投的吧~何況再辦一次更扯,不然以後選舉只要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2:19:00
然後其他五件都是濫用版規的判決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20:00
你可以發一篇文 請大家再推文 討論要不要投票阿 你不是會吸收各方意見嗎^ ^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21:00
某C引戰功力果然厲害,之前判決多的是因(以前沒有判例吧)。而不是濫用版規。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21:00
沒有要求重新選舉阿,是完全不同的選舉題目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22:00
既然同樣一個議題已經合法定案,那麼就沒有再投必要。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2:22:00
又在用慣用的跳針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22:00
一言不合就說別人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23:00
你下面連看字詞都看錯,還在說人跳針。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23:00
你眼睛也業障很重,我都說是不同的選舉題目了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25:00
我是沒看到有別人說c大引戰 請指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26:00
龍珠版上自己觀察就知道。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26:00
......你的觀察力真是一級棒我只觀察到大多數的板友都對你很感冒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27:00
又只是「參考」版友意見,我不會中你的技倆,廠廠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27:00
你要轉移話題我也沒辦法。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2:27:00
反正就他自由心證為主啊,連明顯違反版規也不辦,甚至還承認是蓄意的欸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28:00
我沒說蓄意~L也有寄信問我版規問題~我也回信解釋告訴它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29:00
我先提個問題 你在龍珠板公告要討論板務只能在那篇下推文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29:00
..這樣叫轉移話題 我暈...自己說人家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29:00
事實就是不符合罰則的要件,當然無法處罰。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29:00
版友都已經說想再辦投票,題目就是對版主認不認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30:00
連觀察上面推文都看得出來,是你看不出而已。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31:00
當初你剛選上時,辦個投票那麼容易,現在卻這麼龜毛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31:00
目前是~但是該公告到1/16日自動失效。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31:00
我真是服了你的強辯精神....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32:00
那你實施細則、選項認定....等具體內容先寄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34:00
那當初投票為什麼版友不需要寄實施細則、選項認定等等給你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34:00
雖然設有期限 但影響到板友發文權利 請問你是憑那條規定大家不能發文討論板務?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34:00
那是你現在提議的阿~所以由你負責,之前我是以推文討論處理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35:00
不只我提議喔,現在也是有版友推文說要辦理投票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35:00
重點是版主有為持版面清潔的責任,況且下篇你既然有看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36:00
所以這也應該以推文討論處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36:00
就不該再問我版規和公告的問題。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36:00
汗 到底誰是板主啊 (笑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37:00
誰規定投票只能處理版規,投票最基本精神是要符合民意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37:00
廢文才會影響板面清潔吧?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39:00
現實上政府也不會辦與(政策無關)的任何投票。因為你說的那些直接做""民調""就能解決,不需要發動公投或投票。而你說的投票題目明顯無關版規和版務政策。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40:00
板友認真發文討論板務你認為影響清潔?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40:00
當然你可以自己做民調我不反對。事實就是有版友反應版面已經被相關文章當各版洗版了。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41:00
所以禁止發文 只能在推文下討論?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41:00
不用扯到政府,版上只有你獨大,沒有民意代表與監督機構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42:00
該公告只禁5天,就是希望5天可以把進版第一頁的洗版狀況改善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42:00
不要推給板友 我是問你身為板主自己的認定!!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42:00
一版獨大 跟政府的執政環境大不相同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43:00
所以暫時開放專文推文討論,還是可以發表意見。有阿~組務就是一個監督機構。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44:00
你覺得發文討論板務影響板面清潔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44:00
而且你說有人反映影響版面 也就那個釣魚的sos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45:00
都有人反映說被人當個版以版務文洗版而且確實會使龍珠版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45:00
小組長和組務是你的「上級」,你硬要說是監督機構,那民意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46:00
代表的機構呢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46:00
版眾就是~而且這又扯遠了,這跟投票與政策相關無邏輯關聯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47:00
扯遠也是因為是你先扯到政府,逃避版友想辦新投票的意見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47:00
你最會扯遠 然後又變成我們扯遠耶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48:00
因為你在做的是民調而非投票。所以當然沒有必要性。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49:00
版眾只是人民 並沒有一個有權力能管理政府的民意代表民調都想辦新投票,版主卻覺得沒有必要性,所以不尊重民意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0:00
那你要不要順便去管管站長??因為與政策面無關~當然為何要用行政資源滿足你的民調做法?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51:00
又想轉移話題,你是男人就正面回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2:00
轉移的人是你,同樣的問題即便我去問某隱版的版主群~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52:00
我說過喔,不只有我想辦新投票,上面一堆推文都有提到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52:00
"有人說"?請問有多少人? 是大多數人都這麼認為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3:00
也不會有幾位版主會只為了做民調來辦正式投票。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53:00
不辦個投票你怎麼知道?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53:00
他就是不敢辦阿,看到那罷免的壓倒性票數,誰敢辦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53:00
GKC的有人反應影響版面 就一個人 還是那個釣魚的SOS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4:00
參酌實際狀況就是如此~處理版面洗版我還辦正式投票??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54:00
萬一只有極少數人這麼認為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54:00
GKC說有人反應L大引戰,也就只有那個釣魚的SOS....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5:00
問題就出在有人反映的經查證確實是事實。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55:00
你因為少數人去影響大多數人的權利?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56:00
我字誤 是c大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2:56:00
gkc又沒看清楚,沒人說你說L大引戰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6:00
至於你要討論~你還是可以討論,只是先以推文。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2:56:00
"事實"是啥?同一件事不同人就有不同的認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7:00
我幾時說(有人反映L大引戰)。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57:00
是我打錯 我道歉 我指的是你說C大引戰 我只看到SOS說你指的兩個事情都是同一個釣魚的SOS說的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8:00
一個版面進版全被相關議題占滿還不叫洗版喔。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2:58:00
你都說"相關"議題惹 不能嗎?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2:59:00
我是說與版務相關議題。況且戰時禁止討論某些議題在其他版也有判例,還是要我幫你詢問其他版的版主??只不過希望不要又是壓倒性一堆版主一致認為我的做法正確。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3:02:00
又推給其他板怎樣又怎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3:03:00
這樣最有說服力啊~你有疑問我可以以第三方公證證明。
作者: malosing (瞇瞇眼)   2017-01-15 03:03:00
我們提到其他板就不能 你提到其他板就可以 標準何在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3:04:00
不管你參考什麼? 只要你在龍珠板發公告 這就是你的認定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3:04:00
有人是在龍珠版討論他版事務~現在這裡是申訴用的小組版~一樣?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3:05:00
既然這做法是認定可行的那就沒有問題。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3:12:00
請問我有有離題嗎? 現在是你被申訴+罷免我討論你在龍珠板上的行為那裡不對? ^^上面多打一個"有"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03:14:00
我上上句又不是在回你。
作者: HSKAO (^o^)   2017-01-15 03:16:00
我問看看確認一下嘛XD推文討論很容易搞錯 所以請註名ID 謝謝 ^^不要"有人"來又"有人"去XD像我講的都是指龍珠板板主gkc大師 ^^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15 03:29:00
對他人嚴格,對自己寬鬆,一直是他的作風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5 04:28:00
gkc就徹底貫徹什麼叫獨裁啊 行政+司法+立法一把抓自為行政~自己釋法~不爽在新生板規 然後說自己依法行政 呵
作者: cute781217 (XXX)   2017-01-15 05:23:00
跟他多說真的無意 我沒錯都是別人錯 曲解別人文意來合理化自己的濫權 被打臉就說事小組長意見不同只能說真得拜託小組長 罷免案可不可以先審 不要在拖了
作者: Danny74 (小泓)   2017-01-15 09:51:00
我只知道 如果今天有個板友是他分身以他的行為他早就把他的分身終身水桶了
作者: gkc (冠元 大師)   2017-01-15 22:18:00
都依規定並參考判力也叫獨裁,那我沒話說。
作者: Knulp (歪帽)   2017-01-15 22:25:00
“判例”這個字請不要隨便亂用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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