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主] 請辭龍珠版版主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7-01-23 01:11:21
引言恕刪
認同上篇文章推文中的看法
gkc前板主必須給權益受到其損害的使用者一個實質的道歉
就算組規沒有明令規定,網路禮儀也必須遵守
倘若gkc不願出面道歉
我會向群組長秉報,必要時甚至上報板務站長
說小組長未能將gkc前板主訓練好並做好板主應盡的義務
並有違網路禮儀,於組務板出言不遜,與使用者出現紛爭
如果gkc不必因此道歉,那日後使用者也不須尊重小組長而於組務板亂板
畢竟他曾經是從小組長認為可當上板主之人
先自重而人而重之,這是互相的
現實中的政治人物,都必須要向權益受損的民眾道歉
難道網路的PTT就不必嗎?
再則
小組長你曾提過不想對轄下看板進行干涉
但此事件已證明當某個看板發生混亂,且相關板主無法應付或根本不管事等緊急狀況
小組長還是有義務處理,這在站規已寫得非常清楚:
板務緊急處理權
組長有對該小組內看板緊急處理權,當遇到有緊急狀況時,組長有權介入該看板
之運作,然不得以常態方式存在之。
最後,對於s板主的檢舉
我不客氣的說,s板主並未起到協調爭議與gkc前板主溝通的作用
反倒讓爭議不斷擴大,甚至延燒至組務板
該專板的風氣也陷於非正常之狀況,違反站規中: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的義務
對於此案,本人認為s板主已不適任,應交由其他有熱心的人士前來管理
請小組長明鑒
※ 引述《kid725 (凱道基德)》之銘言:
作者: bobyacool (逼歐逼耶酷)   2017-01-23 02:05:00
我講句公道話啦 小組長也沒訓練gkc網路禮儀的義務他就是板友投票選上的 小組長也沒什麼插手的餘地吧gkc辭職以後 兩袖拍拍就閃人了 怎麼可能還出來道歉他現在就是個普通的使用者 你也奈他無法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7-01-23 03:21:00
我同意s版主也該讓位給其他有志之士來服務但是對於原PO說的"教導版主網路禮儀"之云云 無法認同另外您貼的緊急處理"權" 不等於"義務"小組長最多就是拔掉版主位子 你是要他怎麼逼gkc道歉?對於gkc衍生出的眾多爭議 小組長也花了不少心思在處理您要上報群組長甚至版務站長所為何事? 說小組長怠職嗎
作者: kirbycopy (鐵面騎士)   2017-01-23 11:21:00
我也覺得小組長已經算盡責了 教導版主網路禮儀確實不關小組長的事 但我還是要重申這件事情的結局和處理過程確實讓蠻多人不太開心的 感覺組規或處理方式還有修改的空間?
作者: frankieeeee (我好像有不死身..)   2017-01-23 12:19:00
小組長盡力了 他都成年人 有義務自己遵守網路禮儀同樣他當板主時也有義務看懂板規和組規 他沒有是他的問題反而我希望要有罷免判決文 因為他被罷免是事實他還有一大堆敗訴的判決文 理應記帳以及作出警告等處罰 請辭代表他沒案底 也不影響日後他選其他版版主的資格 對申訴人十分不公平
作者: bighead50405 (大頭大頭下雨不愁)   2017-01-23 12:24:00
同意樓上,網路禮儀沒有明確規範,確實不易要求但需要罷免判決文
作者: elvismao (alive...)   2017-01-23 12:37:00
認為需要正式判決公告+1
作者: NohohonZoku (のほほん族)   2017-01-23 13:13:00
請辭兩邊都有順水人情可做,沒什麼不好咩。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1-23 13:48:00
同意frankieeeee的建議
作者: licajlh (lica)   2017-01-23 15:45:00
推這篇最好有個罷免結果,而不是因為懲處一樣所以就不用判了,這跟某g總是拿其他靠山當擋箭牌有何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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