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判決不當 #1W0nd8w7 (C_GenreBoard)

作者: jschenlemn (sinra)   2021-01-28 11:59:00
※ 引述《hay955940 (hay955940)》之銘言:
: ※ 引述《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之銘言:
: : 針對該案進行說明
: : 1.C_Chat看板板規4-4係為對短時間大量發文之限制
: : 其中並未給予硬性的客觀限制,故何謂短時間、大量,以板主群之解釋為準
: : 2.a板主之判定單純以發文頻率判定
: : j板主則同時考量發文頻率及文章內容充實度
: : 兩位板主皆認定申訴人違反板規4-4
: : 3.本組參閱申訴人之發文時間,確實為34分鐘內發表四篇文章
: : 據此認定a板主與j板主之判決並未明顯悖於常理
: : 故尊重板主群判決維持原判
: : 以上幾點說明
: : 若群組長需要其他資訊,請再通知本人說明,謝謝
: 由於小組長認為4-4之解釋權在於版主
: 故此希望C_CHAT現任版主協助說明以下幾點
: 1.
: 請C_CHAT現任版主,提供版規4-4過往判例,
: 希望能有達標與未達標的判例作為參考
an94mod0板主 於#1W4DmdZp (C_WorkBoard)有提供說明
再補充C_ChatBM精華區 z-2-2 有4-4違規與無違規的判例相關存檔
: 2.
: 請問C_CHAT版規4-4對於洗文的認定是否有明確的規範
: 例如是多久內發幾篇文? 又或者是內文相似度需多少以上?
過往與目前板規並無明確時間或數量上的規定。
主要討論也是認為硬性規定時間數量,反而會扼殺優文連發的人
而且會促使想發廢文的人發好發滿。
: 3.
: 若板規無明確規範,
: 請參與認定的板主說明認定申訴人洗文之依據
如同先前於小組回應所示 #1W0MVsD5 (C_GenreBoard)
我個人判定是否違反4-4時,會同時考量時間與內容
時間上就是發文頻率,最常見的是在同一天內發了好幾篇
半小時內發了四篇,換算下來一天等於可能有48篇的產量,頻率過高
另外就文章內容而言,不但字數不多,且大多是貼圖或提問
全部都不是具有心力或創意的內容
因此基於時間與內容考量給予違規判定
: 全文轉知
: C_CHAT版主群 redDest/an94mod0/dragon803/jschenlemn
: 與
: C_GenreBoard組長群 Rainlilt/houseman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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