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vaticannews.va/zht/vatican-city/news/2018-08/pope-francis-cdf-ccc-
death-penalty-revision-ladaria.html
https://tinyurl.com/y8oajk4u
教宗方濟各修改《天主教教理》有關死刑條文文本
(梵蒂岡新聞網)教宗方濟各以一道詔書批准了《天主教教理》第2267號關於死刑
的新文本。這段新條文繼承若望保祿二世在《生命的福音》中的訓導,指出處死一個
罪犯的生命作為對其罪行的處罰是不能接受的,因為這殘害人的尊嚴。縱然犯了極嚴
重罪行的人,也不能讓他失去人格的尊嚴。
修改後的2267號內容如下:
「長久以來,合法當局在完成了合法程序後便訴諸死刑,這被認為是一種對某些罪
行的嚴重性作出恰當的回應,是可接受的手段,即使方法極端,卻使公益受到保護。
今天,人們越來越強烈地意識到,即使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該失去他的人性尊
嚴。此外,已經出現一種對國家刑罰意識的新理解。總之,迄今已經發展出更有效的
監禁系統,以保障公民受到應有的保護,但同時也不能斷然拒絕給罪犯自新的機會。
因此,教會依照《福音》的教導,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殘害人的不可
侵犯性和尊嚴』,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
2267號新文本的思想取自教宗方濟各於2017年10月11日向出席聖座促進新福傳委員
會會議的人士發表的講話。教宗方濟各今年5月11日在接見聖座教義部部長拉達里亞
(Luis F. Ladaria)樞機的機會上批准了上述文本,署名日期為2018年8月1日,聖
亞豐索主教紀念日。
教宗方濟各的這道詔書已透過《羅馬觀察報》公諸於世,同時還伴隨拉達里亞樞機
致全球主教的一封信函。樞機解釋道:「《教理》第2267號的新文本表達出一種教義
上真實可靠的發展,並不違背教會訓導之前的有關教導。」
「事實上,這教導能夠從國家當局保護公益的首要責任作出解釋,說明在一種對刑
罰具有不同瞭解的社會背景下,實施這種刑罰則更難確保罪犯不再重犯其罪行。」
拉達里亞樞機提到,教宗方濟各去年10月在紀念聖若望保祿二世教宗簽署《信仰寶
庫》宗座憲章及頒布《天主教教理》25週年活動的機會上,希望能重新提出關於死刑
的訓導,「好能更好地收集近些年來在這個問題上的教義發展」。
樞機最後寫道,2267號的新文本「也希望透過一種與政治當局相互尊重的對話,構
成一種堅決果斷的推動力,以期促成一種能承認每個人生命尊嚴的思維邏輯,並能創
造條件致使如今仍在實施死刑的司法體制得以廢除。」
2018 August 02,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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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說明與感想:
1.以上對於2267號新內容的顏色是我自己加上的。
2.附錄2267條原文如下:
假設有罪一方的身份和責任已完全被確定,教會的傳統訓導並不排除訴諸死刑,
但只要這是唯一的可行之道,藉以有效地保護人命,免受不義侵犯者之害。
如果非殺傷性的方法足以衛護人們的安全,免受侵犯者之害,掌權者只應採用這
些方法,因為這些方法更符合公益的具體條件,也更合乎人性的尊嚴。
事實上,今日由於國家具有各種有效地防止犯案的可能性,使犯罪者不得再逞,
而不至於決定性地剝奪其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此,絕對必須處決罪犯的個案就「十
分罕見,即使並未完全絕跡」。
3.我今天早上在上班路上從梵蒂岡新聞FB看到這則報導,直覺是「哇」。
這一方面是因為我由這一條知道不禁止死刑,
另一方面是因為忘了是在板上還是哪裡看到傳聞說,
聖若望保祿二世原本就想在編撰中的《教理》納入禁止死刑的意旨,
但因部分立場保守的神學家持反對意見
(他們擔心如此一改會開先例、最後導致任何傳統的教會訓導都可以改),
所以定稿時沒有把這裡寫死。
但現在想想,我與其說「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還不如什麼都不說,因為我真的無話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