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生命危急的時候利誘、脅迫他們照自己的信仰、禱告,求你的神救助,
只是利用他人對死與痛苦的恐懼,成全自己的信心與對親人的不捨而已。
這樣的人若不先對自己的行為懺悔,那麼去不去頭七有差別嗎?
想去,只是代表這個人仍然在乎親人
猶豫,只代表這個人還有良知,知道什麼是該作的,即使那會違背原則
去年我也曾走過死亡陰影,而我媽是基督徒,
但她沒有拿自己的信仰要求我作些什麼,
即使是同樣是基督徒的保險員來家裡交辦保險金事宜,
對我媽說「讓我們替你兒子的病症禱告吧」
她也一口回拒。
而我的外祖父外祖母也都不是基督徒,外祖母更是虔誠的佛教徒
但他們走的時候,我母親什麼場合都沒有錯過,什麼儀式都沒有回拒
即使她是基督徒
作這些事,只是證明自己是個活生生的人,是他人的子女與親人
而不只是束縛於宗教的行屍,覺得全天下的人都要尊重自己的選擇與原則
但,那只是自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