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o eno4022
: 但我看你上寫一大段教會是否應該也XXXXXXXXXX寫一堆
: 無關定罪後該如何行動啊,反而像是對「定罪」一事的反彈
: 你不是還在那扯什麼這樣根本就法利賽人之類的云云?
:
: 你會不會連自己想要表達什麼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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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主張的是定罪後該如何去行動,這點是可以談的
: 但你顯然認為連「什麼是該被定罪的?」都想拿來談
: 這完全是二碼子事,麻煩你不要混為一談
:
: 同性性行為是一種淫亂的表現,是不該容許出現在教會內的罪行
: 對這點的態度應該是要無庸置疑的堅定,然後再來談我們該如何在這個前提來面對同志
: 而不是好像教會連這個前提都可以談、可以被討論、可以容許妥協
哈哈 一般閱讀時若感覺怪怪的就表示有可能發生誤讀
而且我很確定您是真的誤解了我的意思
(或是因為推文推來推去,我的表達上面也有欠缺吧)
以下是我的原文,附上黃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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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 theologe: 我想同光教會也不會教導淫亂不是罪的 03/08 11:36
: 那要不要請同光教會先公布一下統計數字
: 看這些被接納的同志弟兄姊妹,他們現在的性伴侶數是多少?
: 這些人有沒有因為被教會接納,而改變自己的性行為模式?
: 如果有可以把數據拿出來,讓教會界知道這些人信主後是會改變的
: 如果一樣群交辦爽爽,現在更方便,弟兄姊妹可以一起無套交流,
: 那他們還是繼續自己騙自己說上帝愛他們吧,別奢望一般教會會接納了
[D]
: → theologe: 一般教會也可以公佈一下教會內各種犯罪的統計數字... 03/08 12:00
: → theologe: 不饒恕的、看見別人/圖/物起淫念的、說謊的、驕傲的、 03/08 12:02
: → theologe: 仗勢欺人的、以言語傷害人的、不好見證使人跌倒的、對於 03/08 12:03
: → theologe: 弱勢或受傷者輕忽、冷漠、傷口上灑鹽的..... 03/08 12:04
: → theologe: 漠視不公義而不採取行動的、....應該很多可以統計的 03/08 12:06
: → theologe: 錯誤觀念不願意改正的、軟弱不成熟不願意成長的、... 03/08 12:06
以上簡單來說,用耶穌的話就是:「你們中間誰沒有罪的,就可以丟她石頭」
所以我講的不是罪的相對化,而是罪的內在化或自我負責(相對於幫別人認罪)
而且其實我是把罪的標準拉高到登山寶訓,以上舉的一些罪是我用白話來講登山寶訓
[D]
: → theologe: 舉例來說,對於飲食無法控制的長輩,除了念他、罵他、嘮 03/08 13:17
: → theologe: 叨外,甚至跟他斷絕往來外,還有甚麼更適當的作法呢 03/08 13:18
這邊也不是罪的相對化,因為嚴格的標準來說,做對健康不利的事的確是罪
但我的意思是說,對於犯罪的人,罵他、隔離他未必能夠真的幫助到他
事實上,真正能幫助到人的,是「持續的陪伴」
所以耶穌跟那些大家認為是罪人的人混在一起,就是很明顯的榜樣
反之,當教會自以為義而自絕、隔離起「罪人」時,就失去這個陪伴的召命
: 推 theologe: 按您舉的例子來說,有些該報警、該對簿公堂的,我認為該做 03/08 13:37
: → theologe: 所以不是鄉愿,而是「如何有建設性地讓整體狀況變好」 03/0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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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o sCHb68
: → sCHb68: 基督教福音核心:
: → sCHb68: 「基督是除去上帝憤怒的贖罪祭、挽回祭。」
: → sCHb68: 不知道theologe大的「行動」一說跟福音有何關係?
我講的行動嚴格說來是「基督徒的公共行動」,
其實我前面已經有論述#1MrecwC5,
用信仰語言來說,就是「行道」。
我的角度是,基督門徒在世上的行道必定是具「公共性」的,
也就是說,不是侷限在個體倫理(但做為個體倫理基礎的康德之自由概念仍是核心),
而是要進到群體乃至實效倫理(韋伯-潘霍華)。
至於回答您問的,基督徒的行動,就是行道,跟福音的關係是?
基本上是一個受聖靈的門徒的行動
可以簡化為「成聖」的概念
也可以說身為基督徒就該這麼做(義的奴僕)
也與莫特曼的「盼望」(共同創造)概念相連結
舉例來說,
a.對方是錯的,所以我斥責之(個體倫理的角度)
b.對方是錯的,但我私下告誡之,或採取其他不會讓他受到額外傷害的方式,
並且我思考過的方式是真的能幫到對方的(實效倫理的角度)
(如果聖經的教導不是實效倫理的,那麼為什麼要提到「用愛心說誠實話」呢?)
點到為止的聖經神學的說明參下...有需要再詳談....
(亦參#1MrqfA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