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基督徒在社會上支持或反對同性婚姻,支持其行動背後的神學理由,
就是如美國神學家Reinhold Niebuhr在基督與文化所說的第五種分類:
「基督更新(改造)文化」。
也就是耶穌的主禱文中的『願你的國降臨』(太6:10)。
從終末論的意義上來講,
「上帝國」一直存在著「已然未然(alread-but-not-yet)」同時存在的張力,
「已然」就是上帝一直在這世界上掌權(但4:35),
因此耶穌能道成肉身並受死、復活,且能賜下聖靈給教會;
而「未然」則表示仇敵未在基督腳下(林前15:24-25),
儘管萬膝尚未跪拜這位主、萬口尚未承認祂是主,但這件事必然成就(羅14:11)。
而這種觀點─「基督更新文化」,也是彼得書信一直所教導的兩國論,
基督徒應當是入世但不屬世、要活出在地如在天的生活,
因為上帝是聖潔的,基督徒理所當然也要是聖潔的(彼前1:16)。
聖經的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彼此沒有血緣關係,
沒有一男多女、沒有多男一女、
沒有一男一男、沒有一女一女、沒有一男多男、沒有一女多女。
這是上帝的話,基督徒應該持守這個婚姻定義,
我們也可以採取行動反對違反此立場的不同立場。
但是,基督徒是「入世但不屬世」,
我們不應當採取抵制某商店的手法反對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場,
我們也不應當採取人身攻擊的手段反對支持同性婚姻的立場,
因為上帝是聖潔的,我們採取的手段也應當是聖潔的。
而許多「支持」同性婚姻立場的基督徒常常說:
「反對同性婚姻在教會內部講講就好,不必要到公眾範疇裡傳講。」
然而他們卻又會採取「基督更新文化」的立場,
以基督徒的名義表示他們支持同性婚姻。
一方面反對基督徒以基督徒名義到公眾領域反對同性婚姻,
一方面又以基督徒名義自居到公眾領域支持同性婚姻,
這豈不是雙重標準嗎?
而支持同性婚姻的非基督徒朋友,
他們以一個符合聖經的道德原則(即:社會上再微小的聲音都需要被聽見),
來表達他們支持同性婚姻的出發點。
然而他們在為同性婚姻發聲支持的同時,
卻反對「基督徒反對同性婚姻」的這種聲音,
表示基督徒到教會內部裡反對同性婚姻就好,
在公眾領域上,基督徒必須噤聲。
這也是雙重標準,不是嗎?
但我相信還是有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是樂意基督徒發聲,
並雙方能夠進行理性的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