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Hb68 (sCHb68)》之銘言:
: 在公眾領域上,基督徒必須噤聲。
: 這也是雙重標準,不是嗎?
: 但我相信還是有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朋友是樂意基督徒發聲,
: 並雙方能夠進行理性的討論的。
台灣教會教導出來的基督徒多半是性議題的童子軍,
對同志以及同權,同性性行為的批判,武器往往就只有聖經那幾句話
一路看下來我們只能確定基督徒的立場,知道基督徒在表態,
但是要表態到什麼程度,論點跟評論該如何著手,卻是很生澀的。
大家都是成熟人,看得出來當我們之中有人說「你們同志是淫亂的」,
即使是當事人也會猶豫這樣的話語是否攻擊了不必要的對象,樹立更多敵人。
接著有人問「難道我們要閉嘴,連反對都不行嗎?」
這種顧忌是理性的,尾隨的叩問也極其合理。
但這些現象都顯示了台灣基督徒在這個議題上的認識是淺薄的,迷惑的,
只是在意識型態上想選邊站,但不確定自己應該站在什麼角度。
反同立場其實很簡單,取決於你有多痛恨同性戀者
我建議大家可以認識「威斯特布路浸信會」這個有趣的組織
http://tinyurl.com/jhlaa53
這是個散佈仇同思想的教會,但其實他們什麼都罵,
立場跟一些基信板基督徒板友也很接近:
討厭歐巴馬,討厭猶太人,討厭天主教,討厭中國人,討厭同志
這也是我為什麼要問各位「你有多痛恨同性戀者」?
你可以像個威斯特布路浸信會信徒一樣身體力行四處抗議,
或詛咒同性戀者下地獄,美國法律依然保障你的言論自由。
所謂「我覺得同志是淫亂的」跟上面那個組織的人言論比起來,根本沒什麼。
如果美國人願意容忍那種教會,基信板應當也可以容忍這種類似「你壞壞,
我不跟你好了」之類小學生等級的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