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0:04:50※ 引述《sCHb68 (sCHb68)》之銘言:
: ※ 引述《angke (angke)》之銘言:
: : 不是你說的這樣,我舉個例子,若有一個人"偷竊",這個行為是犯法了沒錯,
: : 但犯法不一定結果就會被定罪。
: 所以我犯了第一誡跑去敬拜別神(這很明顯是干犯上帝的律法),
: 但是這個犯法的行為(敬拜別神),不一定會被上帝定罪,是這樣嗎?
是的,但是神說了要悔改惡行,重點是有沒有悔改。
悔改可以不被定罪,神說的很清楚只是保羅教徒不信。
以西結書
33:14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33: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33: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而且在這段神提到"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
所以這個悔改必然有相應的行為表現,如向受害者道歉並盡力彌補。
奧古斯丁等教會教父、馬丁路德與加爾文等新教領袖主張迫害猶太人以及思想上的異己,可沒有改變他們的主張。
: : 包括在人類的司法制度也有赦免權的規定,
: : 如果考量各種原因國家最後決定赦免這個人犯法的偷竊行為,
: : 這個人就是不被定罪而無罪。
: 既然犯法行為不一定是罪,所以結果有兩種可能(1)有罪與(2)無罪。
: 從(1)有罪的結果來看:
: 這裡用到赦免是正確的,也就是本來有罪但不被定罪(被赦免了)所以無罪。
: 從(2)無罪的結果來看:
: 無罪就不需要被赦免,
: 他之所以沒被定罪是本來這個行為就是無罪的,
: 所以最後的結果是無罪的。
: 而這裡是不可能置入「赦免權」的概念,
: 「赦免」指的是一個人有罪,但卻獲得無罪開釋。
: 你在這裡混淆了(1)與(2)這兩個邏輯:
: (1)這個人偷竊的行為本身就是無罪的,所以沒被定罪,結果才沒罪的
: (2)這個人有罪,但是被赦免了,所以沒罪
: 若這個人的偷竊行為一開始就沒被定罪為何還要動用「赦免權」的概念呢?
: 赦免一個本來就無罪的人,豈不是怪哉?
我分成四點回覆你
一
你會看不懂是因為你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
以我提出的例子,你的認知是以為今天一個人一作了犯法的偷竊行為就直接是被定罪得到有罪判決,都不需要經過法院判決。
當然不是這樣,就算你今天親眼看到一個人有偷竊行為,還是要等法院判決他有罪才是有罪。
有沒有罪是"法院的判決結果",不是人作的那個行為。你將這兩者搞混了。
而在司法制度上有很多因素可以使一個有犯法行為的人不被定罪,
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國家可以行使赦免權使犯法的人沒有得到有罪判決。
舉例如整個社會都覺得他的處境其情可憫,如家裡很貧窮偷竊是避免老父母餓死等等,國家決定赦免他不定罪。
在這種情況下雖偷竊這個行為犯了法,但他並沒有得到國家給予有罪的判決。
其實法律也可以這麼規定,
偷竊處幾年徒刑,但偷竊者之後悔改並得到受害者原諒不予起訴,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人偷竊的行為是犯法沒錯,但若他之後悔改了會不會被法院判決為有罪,不會。
這種情形是法律的但書。
同樣的一個作了違反律法誡命行為的人他並不一定被神定罪,
神可以行使赦免權而不給一個有違反律法誡命行為的人定罪,神提到的就是悔改惡行可以得到赦免。
再提出一次
以西結書
33:14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33: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33: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如果你覺得這段說是神的赦免權,你無法理解,或者你可以將這段當作是神給的但書。
這不存在你說的有罪當無罪的問題,因為神就是已經給了這個可以不被定罪的但書。
而且你要想,神超越人的時間感覺,在你作為人的感覺,你看到一個人有偷竊行為,你內心就定罪判他有罪,
他之後悔改被神赦免而不定罪,你會覺得這是原本有罪(雖然這是你將自己當作神而判他的罪)而被當作無罪,你以此指責神不公義。
但是對超越時間的神而言,並沒有你感覺的時間先後的問題存在。
二
又如果以你的看法,行為一犯了罪就等同是被定罪。保羅基督教徒都有犯罪,所以你們也全都被定罪了。可是你們又辯稱因為耶穌代替獻祭使教徒可不被定罪,這樣是自相矛盾了。
你的看法也是否定了保羅教的理論。
保羅教的理論同樣也認為犯罪的行為不一定會被定罪得到有罪判決,只是保羅教不被定罪的條件是希伯來聖經中沒有根據並且衝突的耶穌代替獻祭理論。
而希伯來聖經中神清楚提到可以不被定罪的方式是悔改惡行,這神說的你們反而不願相信。
其實神的僕人耶穌在世時傳的福音也是傳悔改惡行可以被神赦免,也就是以西結書所言,
耶穌傳福音時還沒被處決,當然不可能是傳保羅那套。你是為了保羅而否定了耶穌基於希伯來聖經內容所傳的福音。
保羅教徒你們正如神的僕人耶穌所批判的不聽從神的話卻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訓人。
三
就算退一萬步跟你談好了,縱使保羅教要將耶穌的死當作是代替希伯來聖經中的獻祭儀式,但神也清楚提到
何 西 阿 書
6:6 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勝於燔祭。
6:7 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
6:8 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
6:9 強盜成群、怎樣埋伏殺人.祭司結黨、也照樣在示劍的路上殺戮、行了邪惡。
這段經文提到的"我喜愛良善、〔或作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 神、勝於燔祭",神的僕人耶穌也有提出來。
當然這段經文的意思不是告訴猶太人可以不用到聖殿獻祭了,因為耶利米書有預言在末日聖殿重建後還是要獻祭。
33:18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
何西阿書這段經文意思是比起獻祭儀式,悔改遵行神的誡命才是更重要的事。
神的僕人耶穌也再次強調遵行律法上那些良善的事比獻祭和十一奉獻更重要。
馬 太 福 音
23:23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而保羅教會卻反其道而行,認為有沒有入教相信教會的耶穌獻祭理論比較重要。
請看我今天提出的"保羅教會只是重視在萬國信徒的數目字"一文。
縱使退一萬步來談,將耶穌的死當作是代替希伯來聖經中的獻祭儀式,要得到神的赦免最重要的還是必須悔改惡行遵行神的誡命,但是保羅基督教會沒有悔改,一千多年來帶頭作盡惡行。
保羅教會將理論中的耶穌獻祭儀式當作比悔改更重要,這就是和耶穌所罵的一部分法利賽人的情況一樣了。
我知道一提到這些對教會不利的你又會繼續迴避不回,那你就不該說你信耶穌,說你信教會就好了。
之前你將自己扮作公義的姿態指責約拿書中神赦免悔改的人是不公義,
而一提到對教會不利的你就迴避,你說你真的在乎公義嗎?
四
還有你之前在推文中說悔改一定得不到神的赦免,這種看法與約拿書以及以西結書33章衝突,
請問你是否承認你根本不知道有這些希伯來聖經內容?
這是保羅教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如果人們能在還沒入教被教會的人際關係綑綁前好好看過希伯來聖經中神的話語,就不會被保羅所言迷惑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0 21:08:00干犯第一誡到底是「一定」被定罪還是「不一定」?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1:13:00已經說那麼清楚了,如果有悔改可以不被定罪,請看完全文很明顯你沒看完全文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0 21:15:00悔改前的狀態是?被定罪了?還是不一定?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1:19:00你的問題是欠缺法律常識才會看不懂,定罪是法院或神的判決將全文看完想一想,還看不懂去問一下你週遭較有法律常識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0 21:20:00所以悔改前不知道是否被定罪了?因為不知道神如何判決?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1:21:00我文中提到的但書,你應該也不懂,去跟人問一下吧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0 21:22:00用「你不懂」就想塘塞我?迴避問題?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1:23:00你的法律常識不足,是你自己要先去加強,我沒有義務教你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0 21:24:00沒有要求你教什麼啊,只要你回答討論中相關問題。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1:24:00這段經文如果赦免權讓你無法理解,以但書來解釋也是可以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1:26:00你若有追求真理的心,自己就會去了解這些法律常識,了解後你就會看懂我表達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0 21:27:00所以你不回答我推文中的問題就是了?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0 21:32:00我建議你先去了解這些法律常識,這樣回答你才有用。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0 21:36:00那你也該說說為什麼我不了解?那句推文使你產生這樣的判斷?原因請詳細說明一下。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4-11 00:56:00XD反正angke沒錯,都是讀者的錯angke只要負責批評就好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4-11 06:18:00有錯也是保羅的錯
悔改+贖罪+赦免 本就是三個不能分開的連動 ( ̄▽ ̄#)保羅強調的是:[悔改] 到 [得赦免]之間,人本身毫無功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