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再問擴充版雙重預定的神學根據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4-17 14:26:03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再問擴充版雙重預定的神學根據
: 時間: Sun Apr 17 09:51:12 2016
:
: 先處理「預」這件事。
: 神在永恆中的定旨,對人來說,就是「未來」,但對神而言,是其永恆中的行動;
: 正如神的預知,對人來說,是「未來」被看到,但對神而言,是其永恆中的觀看。
:
: 你對預知的批評,當然可以回歸到預定;
: 你對預定的肯定,當然也可以回歸到對預知的肯定。
看來我得先釐清我批判是什麼樣的『預知』。
我批判的是「不以預定為預設的『預知』」,
這種『預知』認為「一件事的發生」沒有任何決定性或必然性。
以蔡英文當選2016總統這件事來說,
這種『預知』表達的是「蔡英文可能會在2016當選總統」,
但是無法100%肯定,充其量只是種可能性極高的猜測。
而上帝也是這樣預知罷了,
上帝沒有預定蔡英文當選2016的總統,
上帝只是『預知』蔡英文當選2016總統而已,不過可能性極大罷了。
你如果反駁說:「上帝預知的事一定會發生啊!你在說什麼?」
那你就不得不承認「蔡英文當選2016總統」是上帝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所以這件事才能「一定發生」。
所以我並沒有批判「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總結
(A)
不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只能說上帝在永恆中預知到一件發生可能性極高的事,
但是這件事不是必然發生的。
若預設「不以預定為根基的『預知』」,
又要說上帝預知某件事,而這件事就必然發生,
那就得提出這個「必然性」是從哪裡來的。
(B)
我對預定的肯定當然可以回歸到對預知的肯定,
因為對我而言預知就是以預定為根基,
雖然預定跟預知不盡相同,但卻是一個整體。
(C)
當上帝遷就人,用人的「預知」在聖經中表示祂預先看到一件事的時候,
是肯定身為第二因的人的自由與偶發的性質,
但並不表示身為第一因的上帝本身有任何不確定性、偶發性。
如威敏斯特信仰告白5.2所論到的:
 │雖然萬事萬物按照他們與上帝預知和預定的關係(祂乃是第一因 「firstcause」),
 │絕對會發生,不會改變;
 │但是上帝用同樣的護理,按照第二因(人的自由選擇)的性質安排,
 │使他們以必然的方式、或自由的方式、 或偶發的方式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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