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衛犯奸淫為何沒被處死?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4-16 01:00:52
※ 引述《sCHb68 (sCHb68)》之銘言:
: 對神的旨意要有個清楚的區分:
: 必須區分「神顯明的旨意」與「神隱藏的旨意」。
: 『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
: 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申 29:29)
隱秘的事屬神就是要人不用在那邊胡亂猜測。
這段經文就是在強調要猶太人必須遵行一切律法,與保羅神學正是衝突的。
經文說得很清楚,
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所以猶太人必須永遠遵行一切律法。
保羅神學就是保羅這個人自以為神的猜測,是作為猶太人卻不願遵行律法的保羅為自己開脫的說詞。
神這段話就是在警告這樣的事,拿人自以為神的猜測否定神清楚給猶太人的律法。
後來保羅教會那些神學家的神學理論也都是人自以為神在猜測屬神的事。
猜測到後來神學看法不同就起衝突分裂,宗教戰爭互相屠殺,反而違背了神給人的誡命。
: 以基督被釘十字架為例:
: 依照神顯明的旨意(不可殺人),
: 全能的神不應該定旨讓耶穌被釘十字架,
: 但是神卻這麼做了:
不可殺人是神"給人的誡命",這與當時有人不遵行神的誡命處死耶穌,兩者本來就沒有矛盾,那是人不聽從神的誡命。
後來一千多年與羅馬帝國和歐洲各國勾結在一起的保羅教會,
一直都在效法羅馬帝國處死耶穌一樣處死一大堆宗教與政治的異議者。這也是人不遵行神的誡命。
你要搞清楚,不可殺人並不是給神的約束,神當然有權力取人的性命。
我覺得你的例子是牛頭不對馬嘴了。
而你這篇的解釋我有個疑問要問你
你整篇對於為什麼大衛沒被依律法治死的解釋其實就是一句話。
"神高過人以為的原則,神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但之前我跟你的討論,你說民數記14章的經文與約拿書中神因尼尼微城的悔改而赦免是自相矛盾。
我當時也是這樣解釋給你聽,"神高過人以為的原則,神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你不接受這個解釋,堅持說這樣沒有處罰就赦免是神自相矛盾是不公義。
你說了如下這樣一段話
→ sCHb68: 另外,你稱的悔改沒有公義沒有十字架沒有刑罰, 02/20 13:39
→ sCHb68: 只有一位好好上帝隨時可能原諒悔改的人,帶他們進天國。 02/20 13:39
→ sCHb68: 不過以你那種不公義的悔改而上天國,我還寧願在地獄。 02/20 14:13
好強的公義感,強大到神必須配合你才行。
當我提出來的希伯來聖經內容沒有配合保羅教的立場時,縱使提出的是跟你這次一樣的解釋,你堅持說這樣的神是不公義。
當時你拒絕接受神可以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的看法,堅持神必須符合你這人以為的原則才是公義,才沒有自相矛盾。
因此我想請問你,為什麼在這篇你的解釋卻與我當時的解釋一樣呢?
配合保羅教會的立場,腦袋與公義感就可以跟著轉彎嗎?
我也早就跟你說了,拿你這種被教會立場左右的感覺去指責神赦免人不公義?
神當然是不會自相矛盾的,會自相矛盾的是人,人會為了配合所屬宗教組織立場自相矛盾雙重標準。
其實這問題只要想想當時的社會背景有個很簡單的解釋,但我就不說了,請你回答我就你的解釋提出來的疑問,謝謝。
: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
: 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
: 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徒2:23)
: 在我們看來我們都知道,
: 耶穌必須要死才能以祂的死吞滅罪惡帶來的死亡。
: 但是耶穌當初被釘十架的時候,
: 人們只是看到一個該死的罪犯,
: 因為依照神自己顯明的旨意,
: 神自己被釘死是違背祂自己的旨意的,
: 神不可能是罪犯
: 因此耶穌不可能是神。
: 在「當時」的他們看來,
: 他們不知道「神隱藏的旨意」,
: 也就是:「要以死亡吞滅死亡的福音」。
: 甚至對一個熟知福音基督徒而言,
: 也會認為神「顯明旨意」跟「隱藏的旨意」是違背的。
: 而這隱藏的旨意在耶穌道成肉身至死亡這段時間是隱藏的,
: 直到耶穌復活之後,
: 這隱藏的旨意才顯明出來。
: 因此:
: (1) 依照「神顯明的旨意」是不該預定基督受死的
: (2) 但是「神隱藏的旨意」卻是預定基督受死
: (3) 此隱藏的旨意「看似」是與顯明的旨意相違背的
: 神顯明的旨意彰顯人的罪惡,
: 如第六誡「不可殺人」顯出人的罪惡;
: 而神隱藏的旨意卻似乎是了反面的第六誡,
: 彷彿「可殺人」才是神的頒布的第六誡。
: 而這種想法一定會把神看作會轉彎的神、
: 雙重標準的神。
: 但聖經不允許我們如此推論,
: 我們從約瑟身上可以知道,
: 神仍然是神,仍然是美善的神:
: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
: 景。』(創 50:20)
: 是上帝預定約瑟被賣埃及且受一切苦的嗎?
: 是!
: 但罪惡仍然在約瑟的哥哥們頭上,
: 神仍然是美善的。
: 我們從來不知道上帝的「預定」是怎麼一回事,
: 為什麼人以為自己能夠用掌控一場電腦遊戲的概念去等價於神的預定呢?
: 當我們稱神是「全」能、「全」善的時候,
: 不正表示此「能」此「善」超出我們的理解嗎?
: 全能、全善的神就是與人有無限本質的差異,
: 如果我們能理解神的「全能」神的「全善」,
: 那加這個「全」有何意義?
: 連當我們用「無限」的時候,
: 我們也根本無法理解其本體論上的意義,
: 我們反而被我們自以為是的「無限」所限制,
: 而對這一位無限的神一無所知。
: 神預定耶穌釘十字架、預定約瑟被賣到埃及,
: 就如同大衛犯奸淫沒被神處死,
: 都是「看似」違反神顯明的旨意,
: 但卻是了神化惡為善的隱藏旨意。
: 如果大衛沒被神處死是雙重標準,
: 那麼基督的十字架最雙重標準的,
: 既然該死的大衛沒被神處死是雙重標準,
: 那神預定無罪的基督釘十字架就不是雙重標準?
: 即使你是亞米念主義者,
: 難道神「預知」基督釘十字架卻不去救祂,
: 就不是雙重標準?
: 無論顯明旨意還是隱藏旨意,
: 都是出於同一位神,
: 神本身不會矛盾,
: 即使在人看來隱藏旨意違背顯明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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