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保羅教的稱義理論與神的話語衝突

作者: angke (angke)   2016-05-16 20:54:54
其實這以前說明過,只是保羅教徒sCHb68沒意願理解我說的。

保羅教徒說這是我的稱義說法,不是的,我談的都有引出希伯來聖經神的話語作為根據,還有引出雅各的教導也是,這不只是我個人的說法。
雅 各 書
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麼。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
朋友。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我從來沒說是以行為稱義,行為稱義這是在雅各的話中有提到。
我也說明過,雅各這麼說是在駁斥保羅說猶太人也不用遵守律法的看法。
雅各的意思是信神就必須遵守神的誡命律法,這兩者是一體的。
申 命 記
5:10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雅各與保羅的衝突,並不是行為稱義和因信稱義的衝突,本質上是對於"信神的定義"的衝突。

保羅教徒搞不清楚一件事,在保羅理論出現之前,雅各所說的猶太人必須遵守神的律法,已經實行了至少幾百年了。
如果如保羅教說的這個方式無法實行,幾百年來神的先知早就提出來了,不用等到保羅。
在神的預言中,連末日後猶太人還是必須遵守律法。(以西結書37章)
保羅教的嚴重錯誤在於,認為以前幾百年來的眾先知們通通都很無知都不懂真理,只有保羅一個人最高明知道希伯來聖經的稱義觀的問題。
保羅教說沒有人能守全律法,這與福音書對當時人的記載互相矛盾。
路 加 福 音
1:5 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亞比雅班裏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他妻子是亞倫的
後人、名叫以利沙伯。
1:6 他們二人、在 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這記載提到這兩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這福音書的記載否定了保羅教的看法。
況且保羅以沒有人能守全律法來主張猶太人不用遵守律法,
這種藉口就好像說交通法規、環保法規、消防法規一大堆,每個人難免都會有違背法規的狀況,所以乾脆將法規都廢除,
以後大家都不用遵守了,可以這樣搞嗎?
這是保羅用來替自己作為猶太人不願遵守律法開脫的藉口,而很明顯是說不通的。

再者縱使猶太人不小心有違背神的律法誡命的情況,可以悔改,
施洗約翰以及耶穌宣揚的訊息就是悔改。
以西結書
33:14 再者、我對惡人說、你必定死亡.他若轉離他的罪、行正直與合理的事.
33:15 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遵行生命的律例、不作罪孽.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33:16 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記念.他行了正直與合理的事、必定存活。
保羅教要是反對悔改才能得赦免,就是反對神的話語,並且也是反對耶穌所傳的訊息。
當然猶太人必須遵守所有律法,而外邦人只需遵守基本道德律,如約拿書中並沒有要求尼尼微人必須遵守給猶太人的律法書內容,只是要他們悔改惡行。

以上神的話語很清楚,也是切實可行的。
保羅教徒之所以會認為不可行的原因完全是出在"心態"與"人性"的問題,想要給自己藉口,想給自己一條輕鬆的得救之路。
就像保羅因為與外邦人生活在一起受影響,保羅作為猶太人不想遵守某些律法,就設法找藉口說猶太人也不用遵守律法了。
當然此板保羅教徒不是猶太人不需要遵守所有律法,但一些耶穌的教導,也就是耶穌對於神的道德律的解釋。
"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
很多教徒知道自己沒有遵行,也沒打算悔改。(例如仗著人數多壓制對基督信仰有不同看法的聲音,在過去歐洲以及現在)
所以需要給自己一套能放心的藉口。

保羅教批評希伯來聖經以及雅各的說法,問題是保羅那套毫無希伯來聖經的根據,並且起了衝突。
保羅教通常宣稱以賽亞書53章是根據。
但經文中提到的根本不符合。
以賽亞書
53:10 耶和華卻喜悅把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若以他的性命作贖罪祭,
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得享長壽;耶和華所喜悅的,必在他手中亨通。
53:11 他受了生命之苦以後,必看見光明,並且心滿意足;
我的義僕必使許多人因認識他而得稱為義,他也必背負他們的罪孽。
53:12 所以,我要使他與偉大的人同分,他必與強盛的均分擄物,
因為他把自己的性命傾倒,以致於死。他被列在罪犯之中,卻擔當了多人的罪,
又為罪犯代求
這段經文說這神的義僕"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得享長壽"
"他與偉大的人同分,他必與強盛的均分擄物"
耶穌並沒有"看見後裔,並且得享長壽",所以不是在預言耶穌。
這是一段詩,是當時那些被俘虜但依然堅定信奉耶和華神的猶太人在談自己的情況,
雖然他們受到痛苦,但最後會苦盡干來"必看見後裔、並且得享長壽"
當時猶太民族因許多人違背神的約違反神的律法誡命,受到神的懲罰亡國被奴役。
但是當然不是所有猶太人都如此,有一些堅定信奉耶和華神的人如許多神的先知們,
他們雖然沒有背棄神的約卻也與其民族一同受苦。
也就是說他們是因其他不虔誠的猶太人的違約帶來的懲罰而受連累受苦,
但他們依然堅定信奉耶和華神並要求族人悔改才可得到赦免使猶太民族復興脫離奴役。
這樣的處境可以說他們是在擔當其他那些違約的猶太人的罪,這是在抒發他們遇到的處境。
其實這種情況人類社會常常有,有些人雖然並非自己犯的錯,卻因那些犯錯的人的錯誤而
承受了苦果。這段詩就是在談這樣的情況。
保羅教徒若不要斷章取義再看看前一章52章內容對這神的義僕是怎麼說明的
52:11 你們要離開,要離開,要從那裡出來,不要觸摸不潔淨的東西。
扛抬耶和華器皿的啊!你們要從巴比倫城中出來,要自潔。
52:12 你們出來,不必著急;你們行走,也不必奔逃,因為耶和華要走在你們前面,
以色列的 神必作你們的後盾。
52:13 看哪!我的僕人必行事亨通,他必受尊崇,被高舉,成為至高。
52:14 許多人怎樣因你而驚奇,(因為他的容貌毀損得不像人,
他的形狀毀損得不像世人);
52:15 照樣,他也必使多國的人驚異,君王要因他閉口不言,
因為從未向他們述說過的事,他們必看見;他們從未聽過的,他們要明白。
提到這個"他"是從巴比倫城中出來的神的僕人,並提到"他的容貌毀損得不像人"
耶穌可沒有容貌被毀損,這是在講亡國在俘虜中飽受折磨的猶太人,才會容貌毀損得不像人。

保羅的稱義理論與神的預言衝突。
從使徒行傳的記載雅各要求保羅到聖殿獻祭,可知原始雅各的基督信仰沒有保羅這套。
而在希伯來聖經神的預言中,末日後會重建聖殿辦理獻祭的事,證明了保羅的救恩理論是錯
誤的,與耶和華神的話語衝突。
請問教徒憑什麼以保羅的話否定耶和華神的話?
耶 利 米 書
33:14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應許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恩言、必然成就。
33:15 當那日子、那時候、我必使大衛公義的苗裔長起來.他必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33:16 在那日子猶大必得救、耶路撒冷必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33:17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必永不斷人坐在以色列家的寶座上.
33:18 祭司利未人在我面前也不斷人獻燔祭、燒素祭、時常辦理獻祭的事。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5-17 07:54:00
中槍了(・・;)路1:20馬上又說撒迦利亞的不信了。你還在選擇性使用這段經文。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5-17 09:48:00
這應該算loop 0.5,等一下接loop 1還是無法靠行為稱義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5-17 10:07:00
有有angke的研究材料了 XD又不是「因行為稱義」,是「『信』神人因行為稱義」,真有趣。是神叫人因行為稱義的喔,與我無關。angke的邏輯一直滿妙的。反正他要講的就是:「神就是要人因行為稱義,有缺失靠悔改就好」,竟然還兜了一整圈 XD。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7 10:33:00
angke缺了一些基本的哲學或思維訓練...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6-05-17 10:40:00
我倒覺得他是想避開「因行為稱義」的批判,然後用這種欲蓋彌彰的方式,反而捉襟見肘。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5-17 11:35:00
他或類似觀點是認為「稱義」是假議題,或者邊陲議題...對於那時的猶太教而言...。但我亦認為「窄門」,或者「登山寶訓-雅各書」的一脈教訓,不是如a所認為的那樣與保羅完全衝突...。要幫保羅辯護,我想「登山寶訓-雅各書」的教導是需要被好好處理的。當然不純粹為了回應a,而是我們需要更認真地面對新約正典的整體有效性。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6-05-18 09:05:00
大先知書中多帶有預言成分,你對以賽亞書53章的理解並沒有考慮到預言的性質,以此否定預言耶穌是沒有根據的你說52章的「他」是指從巴比倫城中出來的神的僕人,請問那個神的僕人「受尊崇、被高舉,成為至高」?到底是誰在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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