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lin2002 ()》之銘言:
: 重點段落擷取:
: 《何謂神的旨意?》
: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7&msgno=22
: 傳統我們通常會說:
: 第一,有聖經的根據。這很好,但聖經不會說你要到哪裡上班,或嫁娶誰。
但聖靈會說
: 第二,內心有平安。這很好,但這也只能參考。
: 因為,約拿違背神的心意逃往他施去躲避時,海上狂風大作,船幾乎破壞,
: 他還是沉睡不起,平安得不得了。
: 良心死了的人,即使違背了自己的良心,內心還是有平安。
有些人良心像烙過鐵,並不能以此反對
良心價值,相反,操練良心,是基督徒
重要功課
: 第三,與屬靈長輩的建議符合。這也不一定,
: 當大衛告訴拿單要為神建殿的時候,
: 拿單就不知道神的心意是不讓大衛建聖殿(撒下第七章)。
一樣,不可憑少數事例,聖經尤其是新約
要我們重視身體上的交通。
: 第四,環境的應證。這最不可靠,因為人可以製造環境。
: 而且從聖經來看,很多走在神心意中的僕人,都是備受逼迫、折磨的。
環境的應證並不是指順境吧
: 因此,我覺得這些的參考價值都不高,況且聖經的帶領也不是叫我們問這些事。
: ~~~~~
這個我認為推論太快,並為見相關
證據和經節支持
: 在聖經裡面,「神的旨意」主要是在講:
: 神的旨意是「神拯救人」的心意:
: 「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理。」(提前二4)
: 「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 這神的心願、神的意願。
: 神的旨意是要我們「過聖潔的生活」:
: 「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十九2;彼前一16)
: 神願意我們過一個聖潔的生活。
: 神的律法是表現出神的旨意,所以神的旨意是人打從心裡遵行「十誡」:
: ~~~~~
: 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傳福音」:
: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 (太二十八19-20)
: 神的旨意是要我們「捨己,背十字架」:
: 「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 聖經裡面講到神的旨意,百分之八九十不是我們今天所問的。
: ~~~~~
: 如果,你自己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
: 你到任何地方、你做任何事,都是合神的心意。
大衛是合神心的人,卻非做的任何事都
合神的心意
: 反之,你自己不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
: 你到任何地方、你做任何事,都不合神的心意。
: ~~~~~
: 我舉另外一個例子,假如你是一個脾氣暴躁、不理想、不合神心意的人,
: 你有兩個女朋友,你不知道哪一個才是神預備的。
: 如果你娶了甲,你會打她。你說,早知道我應該娶乙。
: 那你娶了乙,你還是會打她。
: 問題不在娶的對象錯誤,不合神的心意;而是你這個人不對,不合神的心意。
: ~~~~~
: 《神的旨意》
: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8&msgno=43
: ~~~~~
: 神學上說,神的旨意,指兩件事:
: 第一,神預定的旨意( “decretive will”,源於 “decree”〔御旨、天意〕),
: 就是神在隱藏中(deus absconditus),用祂絕對的權柄(dei potentia absoluta)
,
: 計畫做的事,是人不可知不可探的奧秘。
這裏是分歧的關鍵,只憑一節
證據不足推論這句。
相反,聖經中許多地方啟示
聖靈要將許多奧秘啟示給我們知道
從亞伯拉罕與神說話
神啟示祂要作的事豈能瞞亞伯拉罕
另外,許多經節啟示神要我們求問
明白祂的法則和渴慕我們完全認識祂
當然我不是說每件事都要知道
也有些事是神不願人知道的
我們不問。
但不能上綱到聖經沒寫的事尋求
就叫探索隱祕的事。
我想這是最大的歧異處。
就先寫到這了
所以我反對用這樣的二分法,
事實上新約中也沒這樣二分的法則
新約啟示的是
事事,隨時隨處,到祂面前告訴祂
當然,沒說神每件都回你
而非這也不敢問,那也別探求
是我會多一個分類
聖經有寫明的
聖經註明不可越線的
例如那人將來如何
以及其他讓那靈自由的
: 申命記29:29a,「隱密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
: 第二,神教導的旨意(“preceptive will”,源於“precept”〔教、規〕),
: 就是神在啟示中(deus revelatus)、在對我們的啟示中(dues erga nos),
: 用祂普通或規定的權柄(dei potentia ordinata),
: 教導或命令人行(律法)及安慰或吸引人信(福音)等事。
: ~~~~~
: 《再論神的旨意》
: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7&msgno=19
: 可是,身為基督徒,對神的旨意卻明知故犯:
: 不走十字架的窄路、不對付肉體、不捨己愛人,
: 卻想要知道神會怎麼引領生活中的細節。這是緣木求魚,因小失大,甚至惹神憤怒。
神引領的生活,就是要你過十架,對付肉體的生活,捨己愛人的生活啊,
當然從大到小是對的
以下很多都是舉落差很大的反例
不過內裡生命派一面必須符合
康說的大處,顯明的旨意
一面又追求事事尋求神
所以這篇打的到假靈恩
打不到真的這樣行的內裡生命派
: 一般而言,神並不要我們知道明日如何:
: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雅四14)
: 只要我們
: 「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彼前四2)。
: 屬血氣、體貼肉體的基督徒,「隨從外邦人的心意」(彼前四3)、
: 「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約壹二15),
: 一心想回埃及;
: 這種錯誤,已經違反神旨意的大方向了,再痛哭流涕、禁食禱告問神:
: 「主啊,我走哪條路回埃及才合祢的心意?」
: 或者是,一心想留在所多瑪,堅決反抗神旨,然後苦苦哀求、迫切尋問:
: 「主啊,我在所多瑪做什麼工作才合祢的旨意?」
: 這豈不是惹神的憤怒嗎?
以上述為例,內裡生命派尋求的
就是不回埃及,遠離索多瑪,然後
繼續問,那現在往哪走更好呢,求神帶領我繼續往前
: ~~~~~
: 希望事事都有個異象、聲音、神蹟來確定神的旨意,仍犯了兩個錯誤:
: 第一,把自己從成人變成孩子。
: 不用那在聖靈光照和神的話語管束下的心智去思想、考量、判斷,
: 而想靠外在的兆頭行事,實在是極其幼稚和不成熟。
: 第二,更危險的是,想要用奇特經驗來確定神的旨意,很容易上魔鬼的當
: 《申命記》十三章指出,異端的產生,就是有人因著神蹟的發生,
: 去「事奉素來不認識的別神」(申十三2)。
: ~~~~~
: 但你不是就放棄思想、判斷、反省和對付(捨己、背十架),
: 只求看見異象、異夢,和聽見先知預言。
: 要一個權威者(無論是人事物或神蹟奇事)告訴你如何做,
: 這是奴性、是長不大的孩子,也留下破口給魔鬼。要知道,
: 你永遠都不能靠找對工作、出對國、移對民、娶對妻子、嫁對老公……,
: 來討神的歡心,或使自己前面的道路平順快樂一些。
: ~~~~~
: 倪柝聲的東西,是很好的屬靈前輩的參考,
: 但我認為感覺這種經驗是無法複製、不能複製、甚至不該複製的,
: 就像你不可能複製保羅感受到三層天的經歷一樣,
: 老老實實按著聖經的教導走,才是正道。
這篇講的亮點可以做為借鑒,
不可尋求靈的帶領,到違反甚至丟棄
聖經顯明的教導
不過我查所附網址,
康有一處說的很好,先大方向做對
再尋求個人生活帶領
所以仍需平衡,無須講到生活帶領
就好像這人是丟西瓜撿芝麻
而真正的內裡生命派要過的生活
就是一面符合聖經原則的教導
一面學習生活事事帶到主面前,讓主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