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3:52:16最近因這節解釋,出現許多紛爭
希望在這邊再做一次清楚的表達
以免誤會
你們若在我的名裏求我甚麼,我必作成。 約翰福音 14:14
這節禱告主必作成的先決條件
是在主的名裏求
什麼是主的名裏呢
參考上下文
這是一個與主連結是一
與主彼此內住
簡單說,當你禱告時,主也這麼想
人要做的,與天上要行的相同
參考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捆綁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捆綁的;凡你們在地上釋放
的,必是在諸天之上已經釋放的。 馬太福音 18:18
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
無論求甚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 馬太福音 18:19
什麼叫和諧一致呢,必須參考前節
天上跟地上是有相同意志的
地上捆綁,天上已經捆綁
也就是說這樣的禱告,才算在主名的禱告
或者說,主也要這樣的禱告
好比jac叫我去他家拿錢包
我就跟jac媽媽說我奉jac名來拿錢包
隔壁老陳看到,也這樣模仿,是沒有用的
jac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
彼得奉主名叫瘸子起來
也許是聖靈叫彼得去
也許是彼得禱告後聖靈同意彼得去
總之彼得當時是有把握的。
他不是宣稱在主的名,而是實際在主的名
現在解決另外三個問題
Q1主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是否衝突
Q2那平常是否還要禱告(沒有主靈肯定時)
Q3這樣這經節是否大多數人都用不上
第一個問題
這節是主給基督徒的,所以本身
不能適用主
如果要類比的話
主的禱告,要跟父的意志一致
父才會作成,也不符合
講實際的話其實主可以改變結果的
但是主也沒有真的想改變
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派遣十二營多的天使來麼? 馬太福音 26:53
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能應驗? 馬太福音 26:54
第二個問題,
那我們還要不要禱告
當然還要,因為腓4:6節
告訴我們還是要凡事禱告
禱告並非只有祈求得成全一個目的
第三個問題,
是否就限制非常嚴格,一般人難以適用
我認為否,這節經節不是只給彼得保羅
還給所有基督徒
問題你要先像約14到17所描述
成為一個與主互相內住生活,與主是一的基督徒。
這樣的基督徒神隨時可以使用你來與
祂天上職事配合
以過傳記來看,慕勒,蓋恩夫人等,
都是神可大用的人
不是他們特別,而是他們願意
整個濃縮來說
就是基督徒當過一種與神是一的生活
而能用禱告與神配合推動神在天上的旨意
sCHb68:「你怎麼知道的」?「你怎麼知道的」?所有基督徒都適用,那所有基督徒都有辦法像彼得一樣知道嗎?竿舞柯靈?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04:00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主題,我們下篇討論
「遵行神的旨意和奉主名的禱告,幾乎就是一件事。」上面這句話是出自你貼的文章依據我之前提供神學上分類神的旨意有隱藏的旨意、教導的旨意那你認為按照教導的旨意禱告,事情沒有成就,算不算在主裡的禱告呢?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29:00不算在主的名裡禱告
那你這樣就自打嘴巴了啊,人家明明遵行神旨意,你卻說人家沒在主的名裡禱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33:00我舉個例子,彼得叫瘸子起來主的意思也是要彼得叫瘸子起來但是隔壁基督徒搶先過來奉主名叫瘸子起來瘸子起來,不是主的旨意嗎,但為何這基督徒禱告就無效了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35:00但是這不是神的旨意嗎,另一位基督徒為何不行?
神的旨意不是只有這種叫瘸子起來這種隱密的旨意而已你那題是另一個問題了,那很好理解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37:00我知道,但是你說的聖經教導的顯明旨意好比是軌道而靈中聖靈的帶領是火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38:00對以軌道來看大方向是對的,但主的火車還沒開到那,有其原因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39:00這就是我們要問主,這事為何受到攔阻這跟在不在主裏不完全同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41:00比如彼得在主裏,向隔壁另一個瘸子醫病未必成功,因為神沒有要這麼行
→ pinjose: 不算在主的名裡禱告 07/27 14:29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42:00一面重生的基督徒都在主裏,但我們能代表主,才叫在主的名裡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43:00嗯,我想這是關鍵,我的表達也有瑕疵就是說保羅在主裏這是無疑的,但不是保留的禱告就都是在主「名」裏的禱告
「遵行神的旨意和奉主名的禱告,幾乎就是一件事。」還是一樣,照你這篇文章的邏輯,教導的旨意禱告,仍然是在主「名」裏的禱告,不管有沒有成。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47:00我以為父母禱告為例
所以我說,你這樣就跟你自己貼的文章講的不合了,如果「遵行神的旨意=奉主名的禱告」,神的旨意不是只有隱密的旨意啊。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54:00我再細論看看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4:58:00下午教書時間到,先上課,有問題先問。回頭討論
那如果禱告到最後,你的家人最終死亡都還是沒信主,這些禱告全部變成不是按神的旨意禱告?
jacklin2002的論述是我目前覺得最合理的神隱密的旨意 or 神顯明的旨意神顯明的 教導的旨意是 凡事都可以禱告但成不成就 還要看神隱藏的旨意
但是我們不能因神隱藏的旨意未如我們所想的作成,就反推回去說之前的禱告全部都不是在主的名裡!這就是我們從頭到尾一直care的點啦!
這題其實前面也回答過了,只是那時兩邊都還沒交集,所以你可能也沒注意到。聖靈會不會給這種你要不要穿衣服的帶領?可能會。但你要穿的衣服,跟我要穿的衣服,跟歌星要穿的衣服會一樣嗎?肯定不一樣嘛!所以我們很強調一點就是,這東西無法複製、不能複製也不該複製,更不可能SOP化。這種隱密的旨意,是不可能有標準流程可以去跑的,企圖想要用經驗或其他方式去複製達到「在主名內」的禱告,我絕對反對到底。ps.上句「在主名內」是用pinjose的定義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7:54:00若你看清楚,就知道我說的重心,是達到與主是一至於sop我會再開一篇,因為我覺得不同主題
你的那種與主和一的定義就是大部分基督徒不可能達到的啊坦白講,我覺得你這種解法就是解爽的,純理論完全解得通,但實際上根本絲毫不可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02:00感覺不一定都是「神秘不可知」的,例如說「美感」、「品味」等等都是感覺,每個人也不盡相同,但有沒有一些原則在?能不能養成?其實都是可能的,故「靈感」應該也是往這種方向去理解,而不是又回到Avon的law或SOP的範疇律則化,或SOP化,本就不是養成靈感或者增進與主親密關係的目標所在。
...你不要來亂啦,美感跟品味跟上帝主動讓人受到聖靈感動一樣喔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09:00新約的「心之律」或「在基督裡」,應當在Pesha的範疇去理解。「真善美聖」,誰說信仰與「美」無關?Pesha裡面,或其對治,談的是agape,而不是形式化、教條化的law。
...你扯遠了這裡的感動先單指上帝的旨意,要不然討論沒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14:00我沒有扯遠,這就是約14:13為什麼與「信」及「愛」密切相關的原因。上帝的旨意,除了用「規條」(Avon)去理解,也應該用「關係」或更應該用「關係」去理解。也就是粗糙的講「主觀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16:00」的真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17:00請去讀「真理與方法」。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18:00神學語言就是一種類比,因為是人在做神學,不是神在做。神不需要神學,需要神學的是人。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8:18:00jac所以我們真正分歧,在於內裡生命派與非內裡生命派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8:19:00我相信這派的教導,也肯定這條道路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19:00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8:21:00沒有人在跟你吵,是你自己在跟你自己吵。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7 18:21:00如果你還有興趣我再進入內裡生命派,不過請相信我們並非要藉sop滿足自己的私欲,而是要走一條聖經中說的憑靈而行的路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7-27 23:58:00所以pinjose確實認為基督徒可以透過練習感覺來更加了解神隱藏的心意(神的絕對主權意志), 而目的是更加與神合一, 這樣理解正確嗎?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7-28 01:16:00是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7-28 01:26:00再問細一點, 靠著聖靈練習感覺是「可能」或是「必定」更加了解神的絕對意志.「必要」也就是在問:我還是不了解, 聖經哪處提到要用是否了解神的絕對意志來當作index來調整練習我們與神合一的感覺呢。(不是目的、而是指標)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8 01:45:00(我還是覺得要從尋求神旨意的概念轉至尋求神性情的概念;從稱義的model轉至復和的model)(就「操練情感」這件事來說)
作者:
GSXSP (Gloria)
2016-07-28 02:52:00與主是一 可以是與主的道德意志是一, 也就是神的性情, 神教導的旨意等等. 要說有可能是絕對主權意志合一的, 就如 「在主名裡求, 主必作成」. 但這句本身並沒有說透過練習感覺,會「必定」更加能夠在主名裡求. 憑靈生活也可以是聖靈充滿的特徵=喜樂於神教導的旨意. 「義人的禱告大有功效」這邊可能算吧, 但也沒說透過練習感覺會「必定」更加了解神隱藏的旨意. 我想問是「必定」或「可能」更加了解, 是想問我是否要把「禱告沒有成就」當成index來看待自己的生命成熟.就算不是目的, 若是「必定」, 羅輯上就暗示他是一個指標.沒有成就暗示生命不夠成熟. 為什麼你覺得不需思考這個用詞呢?
作者:
Damaris (Damaris)
2016-07-28 03:09:00和諾斯底主義者以及士林哲學對話?(大家需要知道這麼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