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AntiPiece、eno4022多重帳號案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7-26 20:53:33
※ 引述《MarquisSADE (~薩德先生~)》之銘言:
: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第一,他受自己檢舉後,他是當事人。
: : 受檢舉當事人如何判決自己?板主為受檢舉當事人,難道不應該想辦法迴避?
: 如果他是自己判自己三天,判別人三十天,那你來講這個也就罷了。神說殺該隱的人要受
: 七倍報復,而兩個人爭吵,鐵指判自己是另一人的十倍,這不夠勇於承擔,那什麼叫勇於
: 承擔?
: 你是不是現實生活中沒什麼大事,所以要在這裡程序來程序去的雞蛋裡挑骨頭?你沒讀過
: 賣柑者言啊?你喜歡在那裡沒事找事,我偏偏崇尚大道至簡,曷不為太古之無事,所以你
: 的看法我不採納。
我覺得很奇怪,現在爭點是他有沒有勇氣承擔?還是我是不是很閒?
為何答非所問?
第一,板主身為被檢舉人是否可以自己裁決?
第二,板主非僅唯一人,第二位板主不能處理?
第三,板主被水桶是否應當進行板務處置?
結果該回答不回答,只會說別人去程序中雞蛋挑骨頭。
一般來說以上問題,在僅有一位板主時,問題比較大,
因為板主一旦自請水桶或違規進入水桶,板務就會停擺。
但是今天基信板明明有兩位板主,
為何不能讓非當事人的板主來裁判?為何要被水桶的板主進行板務處置?
另外
24160 m 5 7/23 eno4022 □ [公告] eno4022 禁言30日
●24161 m 7/23 eno4022 □ [公告] pinjose 禁言3日
自己桶自己,還桶了(認為)罵自己的板友。
有板主身為(疑似被)人身攻擊當事人,自行裁判,不尋求迴避的八卦?
: : 第二,本板尚有其他版主,並非只有鐵指一個人。
: : 如果你認為他可以自己裁判自己。
: : 這莫非代表你不想管板務,執行板務處置板主實際只有一人或者你同意板主球員兼裁判
: 。
: 沒錯,我同意。我同意他有全權處理板務的權力,並且最重要的,我同意他必須要比另一
: 方有更長的禁言時間。
: : 第三,此外是他判自己水桶後,是否還應該執行公務進行板務處置?
: : 這個板難道板主剩他一個,非得被水桶後還要苦命地從水桶起來處理板務?
: : 他水桶期間不處理板務,就沒人可以處理板務嗎? 我們不是有兩位板主嗎?
: 我認為鐵指板主在禁言期間,仍必須「辛苦的」從「水桶裡爬起來」,這是我的要求也是
: 我對鐵指的期望。我這樣的做法並不需要與你的期待相符合。
: 而且我們爺們在社會上行走做事,就是一人做事一人當。像鐵指這種爺們犯錯就是抱著「
: 扛了」、「擔了」、「頂了」、「全部我負責」的態度來面對。所以板主犯錯,仍要從水
: 桶裡爬出來。鐵指跟你這種,「唉呦~~應該要褫奪他公務權啊!要讓他桶好桶滿啊!最
: 好薩德自己出來啊!」的這種非爺們的思維不一樣。
: 這世上人有很多種,出事了拍拍屁股就跑掉。鐵指既然敢坐自己三十天水桶,又願意負責
: 繼續處理板務,這麼勇於承擔,我就成人所好的同意並且相當欣賞。而你一不繳稅給我,
: 我二不拿你錢財,板上有幾位板主又要如何分工,幹嘛,我需要跟你報告嗎?
板主分工是不是要跟板友報告是很有趣的。我認為需要。
: : 所以你是說我當版主期間有嚴重違反中立,或者球員兼裁判?
: : 還是你認為別人擺爛,你也可以擺爛?
: : 確實不是每個人都是聖人,不過有踰矩的就處理,這不是很簡單的事情?
: : 有瑕疵有問題就補起來,這並不難吧?
: : 無償服務從來不是免責的藉口,
: : 台灣法律下當志工若有重大或故意過失,除服務單位外,
: : 志工自己可能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何況是你所謂無償服務的板主?
: 請問要賠償什麼?你吃飽太閒在發文中所浪費掉的時間跟因發言時間少賺的新台幣我也要
: 賠償你?你吳三桂引清兵入關般的搞出一群多元成家過來霸佔地盤,今天好意思敢跟我說
: 你板主期間沒違反中立沒有球員兼裁判?沒有擺爛?要比藉題發揮我也很會!
: 每次都在這裡藉故檢討作業檢討行政檢討法律的,吃飽太閒,世之為大欺者,不寡矣,而
: 獨我也乎?今子是之不察,而以察吾柑!
我板主期間一直可以接受公平,也沒有說別人很閒阿。
不管意見好壞,我都可以接受對於板務處置的建議,即便可能只有情緒。
但擔任板主是承擔權威,受到板友監督,而不是板友被你監督。
況且,我是不懂為什麼板主要不斷的關心板友是不是太閒?
而說穿了,板友的時間跟你有什麼關係?
這也不是自薩德上任以來,板主第一次關心板友了,是否可以請板主自律呢?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6-07-26 22:00:00
如果鐵指在沒被檢舉的情形下,自覺犯錯而處分自己,這叫做有勇氣承擔。但在被檢舉的情形下,自己已是當事人,最好還是迴避。更何況不是只判自己,還判了別人,更容易惹議。禁言後開分身的作法也是一樣,就算沒有違規,也是社會觀感不佳呀!這樣的禁言又有多大的意義呢!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07-26 22:33:00
分工合作阿「能不能」與「需不需要」是兩回事目前也沒有規定說鐵指一定要迴避,看不懂這篇是在戰啥可能會有道德上的批評,但差不多也只剩這樣重點是沒有明確規定,鐵指的做法好像也不算犯規頂多也只能說他開分身有道德瑕疵,但也只剩這樣了Uka,這沒得戰的我講的跟薩德講的原判決一模一樣頂多提出修改版規提案,然後討論提案大概剩這樣,爭這個判決的程序有點在浪費時間...好好,那你去討論吧。我去旁邊玩沙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6-07-27 13:26:00
u大變成道德魔人了....
作者: taonlys (564)   2016-07-27 14:22:00
U卡大只講程序沒講道德吧但反過來說如果這個版上最在意且唯一強調道德的是非基督徒我也是很難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6-07-27 15:40:00
程序正義也是廣義的道德阿 不過這個在意如果說成是魔人,另一端的不在意也是讓人感到絕望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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