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AntiPiece、eno4022多重帳號案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8-22 11:48:33
※ 引述《untilnow (彈指之間)》之銘言:
: → eno4022: 你認為不是就不是囉,程序正義,不是嗎? 08/22 09:28
: → eno4022: 你們這些反基的怎麼看我,你覺得我會在意嗎? 08/22 09:29
程序正義的意思就是未經正當程序處置,判決即不具正當性。
(但程序問題,當初他應該自己桶自己嗎?應該自己解自己桶嗎?)
如果8/18推文取消判決,原則上在8/18以前都應該維持水桶。
我必須要說這期間鐵指確實沒有發個人文章,都是處置板務,相當自律。
(但另一個程序問題:板主被禁言,應該處理板務嗎?)
但是我認為就程序來說被禁言應該釐清是否應該持續處理板務。
我們不是只有一個版主的板,是有兩個板主,是否受禁言期間應該迴避?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8-22 13:49:00
如果PTT有規定"一定不應該",歡迎你引經據典給我看我配合辦理。不然沒有定論的東西,不用拿出來嗆我或薩德要不然"你或其他人覺得應該怎麼樣",關我什麼事?不過我想應該是這種規定啦,不然你或u早去檢舉我了,對吧你們的水準我很清楚,既然還沒衝去組務板,就表示...呵呵
作者: speed2 (祝平安.喜樂^_^)   2016-08-22 14:15:00
這種文章要解決很容易 就是走程序 沒程序可走 就摸摸鼻子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8-22 14:21:00
我覺得要談可以談,不過直接公開發文搞得像公審然後是非對錯又沒有公定標準時,就沒啥好談了話說回來,我現在才注意到這討論串打一開始就違反板規4正義的代言人優卡怎麼會犯這種錯呢?算了24小時內改正吧
作者: untilnow (彈指之間)   2016-08-22 14:29:00
禁言公告也都是ID啊, 版主都帶頭違反了版規四好像也沒說禁言公告除外,一起改改吧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8-22 14:46:00
往上找的話 有些檢舉文也違反了啊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8-22 14:48:00
其實標題出現id違規實屬不合理何不趁機修正一下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8-22 14:49:00
根據檢舉文的標題規範 還一定會違反版規4 這...XD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8-22 14:50:00
我是認為標題出現id屬違規,這件事本身應該很不必要吧
作者: sopare (手帕)   2016-08-22 14:54:00
這條是因為有人在標題指名道姓對罵才出現的 我是覺得還好雖然要規避也很簡單 但簡潔易懂好判定 算是讓版主管理方便另外有個賤招 若你把自己的ID打在標題上 別人就不能回文喔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08-22 15:15:00
但是會使一些指向性討論不方便比如論eno之末世論,回應eno之判決之類
作者: eno4022 (eno)   2016-08-22 15:48:00
有ID的公告都收入精華區並且刪了,檢舉範本也改了這部分下次板規大修時會列入有鑑於df31的存在,還是不會輕易開放標題出現他人ID他一個人能左右板規方向,就某個角度來看也算一項成就了當事人那叫申訴,不要裝了,這方面你比我還懂另外你的原文沒有問的意思,只有我優卡發話你照辦就對了的氣勢。我那時就覺得奇怪了,沒有站跟組給你當靠山,是在大聲啥原來覺得那是在"問"啊,我懂了,不虧是優卡我不是講了,你覺得該怎麼樣,關我啥事?你可以講,好,我聽見了,然後維持現狀,就這樣另外你的個人意見就別拿程序正義出來說嘴了,都不是基本必要的程序了,何來正義不正義的爭議,可笑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