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為何基督教對同志那樣反感?其他宗教不會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6-10-31 00:30:39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引述《windcanblow (戲謔人生)》之銘言:
: : 我猜這預設是有問題的,或者說,基督徒面對這樣的預設不該有你所想像的衝突。
: 我只能說,就你對基督宗教(嗯,是宗教,我沒用錯詞)歷史發展的外行認知
: 話別說太早
我也是就你的論述去推論出一種可能,
是基督徒可以把同性戀彼此相愛視為理所當然,就像面對獅子一樣
所以若某個宗教其歷史發展的某種意外,
導致這種結果被其他意外排除,那可能是你要去補充讓大家知道的
這對討論會有正面的幫助
就像有同志揶揄保羅可能有恐同症,才會在經文裡刻意強調,
讓新教自此對同性行為過度敏感,使其超乎了猶太教本身舊有的戒律規範,
引導出一些新教雖已不再去遵守舊約許多戒律,卻對留下對反同戒律耿耿於懷的立場。
這也是一種歷史發展可能的因果關係,但我不覺得基督徒喜歡這種假設。
: : 一個基督徒不會想方設法讓獅子去吃素,他只會接受獅子吃肉的事實,
: 理智比較正常的基督徒,的確不會急著在現今想方設法讓獅子去吃素沒錯
: 但也不會就覺得"這世界的規則永不會變"
: 你把我寫的文章截掉了,明明我有寫出"重點"
我截掉是因為那不是重點,重點就是你如何詮釋宗教「歷史發展」對基督教反同,
所有人類不該是為著成全基督信仰的某種發展上面臨的創傷或戒律,
所以就該接受他們危害他人權益的立場。
比方說有宗教不吃豬肉,OK啊,那是無傷大雅的戒律。
但是有宗教允許強暴鄙視女性,就不OK,即使那是信仰核心價值,也沒有人會同意,
不管這宗教如何辯解他們有什麼「歷史發展」,那又關其他人什麼事?
這種會妨害他人的戒律,即使是要人尊重信仰自由也沒立場,不是嗎?
: : 剩下的讓上帝去處理,那為什麼面對其他人的性向就會有意見呢?
: : 如果這世界的花草動物等都被詛咒了,同性戀也是被詛咒的,
: : 我覺得這樣的宗教前提是OK的,那只是種詮釋世界的架構。
: : 但是基督徒既無法改變這世界現在的樣子,為什麼就會想改變人?
: : 如果說上帝終究會處理同性戀,但那也是上帝的工作,不是人的工作,
: : 我猜同性戀者不會在乎你的上帝怎麼處理他們,但眼下基督徒是否要越俎代庖,
: : 豈不是個有趣的問題嗎?
: 那問題對我而言並不有趣,我也可以講出我的答案
: 但更重要的是,我的行動是更進一步的呼應我的答案
: 我的上帝要怎麼對待同性戀者,你又從何得知呢?
上帝要怎麼進行它的工作,我已經講了我並不是很有興趣,
但基督徒的態度就著實有趣,如果露出一丁點他們灌輸世人反同的觀念
背後理由是因為相信上帝要他們這麼作的樣子
我覺得這就好像是瘋狂的素食科學家想去改變獅子的食性一樣
你說理性的基督徒可能去接受同志存在的合理性
但你同時又表述得基督徒好像是動物方城市裡的素食動物一樣
無時不刻希望肉食動物有朝一日失去它們的本性
理性的基督徒究竟只是想想覺得有趣,還是認真覺得這是必要的呢?
保持著那種「有一天同志即錯誤的價值觀將成為政治正確」的態度,
用再多的理性跟尊重來包裝,我覺得都是假的。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0-31 00:39:00
推 用政治正確來形容真的讓人很不愉快世人認知到對同性戀的壓迫是經歷過至少一世紀的抗爭死在禁止同性性行為的人何其多結果被一句政治正確給帶過不是政治正確而是這世紀的人開始感受到良知與同理罷了
作者: popclick (反正)   2016-10-31 01:22:00
鱷魚會改吃素喔!http://tinyurl.com/zr4o8aw
作者: teamax (大肥精英)   2016-10-31 01:44:00
所以樓上承認這是佛法的感化囉?
作者: popclick (反正)   2016-10-31 02:20:00
佛教是好的教育 基督教十誡裡說不可殺人 佛教五戒裡也說不殺生 兩個宗教都是教人行善避惡基督教十誡說不可姦淫 佛教五戒說不邪淫 也相通聖經【羅14: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佛教五戒也有不飲酒 後來佛教又教人吃素 又跟基督教相通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0-31 02:44:00
佛教認為永恆存在的神是常見,基督教認為造佛像是拜偶像佛教的禁殺生包括人以外的動物昆蟲皆不可殺泰國寺廟是南傳佛教, 允許三淨肉, 沒要求一定要素食至於邪淫...藏傳佛教認為嫖妓不是邪淫 XD泰國若是華人佛寺可能是大乘,但我懷疑會大乘佛寺會買肉所以那新聞還滿可疑的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6-10-31 04:23:00
婚外情和多重性伴侶也是「天性」,但基督徒就是要放棄而且基督徒也是反對婚外情和多重性伴侶的我猜有哪天,婚外情不是犯(台灣)法,而是有法律保障時基督徒也是會出來出來反對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6-10-31 08:42:00
推neo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10-31 11:20:00
婚外情不犯法啊"婚外情有法律保障"不知道是什麼鬼意思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而且風可吹看起來是把基督徒和同志對立, 所以基督徒要放棄和同志也沒什麼關係.而且婚外情和多重性伴侶真是天性? 是男人的天性? 還是社會制度?就算是要說好色是男人天性, 婚外情也只是其中一種表現,只跟自己配偶縱慾多次,也是這種好色的一種可能表現像大衛王娶多個老婆也是其中一種表現?
作者: Jeby171 (你好嗎)   2016-11-02 04:54:00
呵 聖經根本不準離婚啊 教徒不要臉沒人敢叫一聲
作者: windseeker (windseeker)   2016-11-02 19:57:00
樓上,至少我確定新教是可以離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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