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同團的跳躍式邏輯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12-25 22:40:34
※ 引述《Xenogeous (非洲大陸)》之銘言:
: : → uka123ily: 不過我想問的是請問,民法修訂版本是侵害了誰的自由? 12/25 22:29
: 以後身分証的父母欄需不需要改成雙親一、雙親二?
: 以後方文山會不會出來抱怨歌詞愈來愈難寫?
: 歌詞要改成:
: 我叫你雙親一 你打我雙親二 這樣對嗎 幹嘛這樣
: 何必讓酒牽鼻子走 瞎 說都說不聽 聽
不會,因為雙親一雙親二本來就是假議題,
法律用語的雙親就是你的家長,至於你要叫你的家長什麼,是你家的事。
即便真的真的這樣好了,現在就可以改了,不需要民法修訂。
而且真的真的這樣好了,身分證上的雙親一二欄位這件事,完全無關自由。
頂多你會覺得身分證做的很爛而已。
身分證本來我就覺得可以刪去很多欄位,包含配偶等。
會問這個問題我覺得還蠻無聊的,因為這只是一種無知的理解。
不然你知道你在法律上叫做自然人嘛?
至於寫歌用雙親一二,大概也是會拿來諷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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