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們是神的兒女嗎?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7-08-18 00:14:18
※ 引述《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之銘言:
: 信了耶穌、得到救恩的信徒不會["永遠"滅亡在火湖],
: 但信仰偏差或沒長進或沒預備好、...等類失敗信徒,最慢在耶穌再臨時,
: 會被(非永久性)懲治。這類失敗信徒可能的被(非永久性的)懲治之狀況,例如:
: 沒資格享受屬靈豐富(太10:37-39)、
: 被主吐出(啟3:16)、
: 失味的鹽被丟在外(路14:35)、
: 不夠格的信徒在主來時被擋在國度門外(太25:11;路13:25-28)蒙羞(約壹2:28)、
: 在黑暗處(太25:30;8:12)哀哭切齒(太22:13;24:51)、
: 不常在主裡的枯枝被扔在火裡燒(約15:6)、
: 受虧損如從火經過才最後得救(林前3:15)
: 簡說如上,詳另可參:
: simplified.lsmchinese.org/gb/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10-905-003-1
4
:     那些認為[接受了救恩後仍可能會永遠滅亡]的人,可以想想:
: 一、聖經啟示:神救了我們,不是按我們一時的行為,乃是按祂在萬古之先,
: 在基督裏所賜給我們的恩典。
: 這恩典既是神在萬古之先,在基督裏就賜給我們,
: 不是在今天因著我們的行為才賜給我們,就以後也絕不會受我們行為而有所變動。
: 二、如果失敗的信徒仍會永遠滅亡, 那麼是不是可以來位大偉人在各基督徒信主之後,
: 趕緊殺掉基督徒, 以免基督徒後來失敗被丟在火湖? 這樣的"大偉人"竟決定了
: 基督徒的永遠得救與否?!
: 三、許多神的兒女無法完全得勝,但也沒有追求世福、享樂、或迷失在屬世洪流,
:   但結局卻永遠滅亡,這樣的信徒豈不是世上可憐的一班人?
: 四、聖經啟示:神的愛遠勝過父母對子女的愛。世間父母有可能將兒女撇棄、
:   永不管,但天父不會如此. 如果我作罪人的時候,神就愛我到一個地步,
:   甚至將祂兒子的生命都賜給我,難道說,我作基督徒之後,當我信心薄弱,
:   靈性軟弱、離開主,我攀不上一定程度時,祂就不要我了?
:   如果我作罪人的時候,祂的兒子都能為我死在十字袈上,
:   難道今天我信了祂,只因為稍微一點軟弱或離開,祂就不愛我了?
: 五、聖經啟示: 眾信徒乃是基督的身體,各信徒乃是各肢體。
:    假若祂身體許多部分被永遠的被丟在火湖,基督將成為永遠殘缺。
: 六、聖經啟示: 眾信徒乃是神的居所、靈宮. 若信徒永遠的被丟在火湖,
:  那麼神的最終居所(新耶路撒冷)無法誕生.
: 七、聖經啟示: 信徒的救恩有聖靈為質押在信徒裡。
: 八、聖經啟示: 耶穌在為我們信徒代求、救到底。
:    若信徒會永遠失去救恩,那麼耶穌的拯救就落空.
: 九、聖經啟示: 信徒有永生、永不滅亡. 若信徒會永遠失去救恩,
:    那聖經的應許會落空.
林前3:15
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要用這ㄧ節來說未得勝的基督徒僅能得救是可以的,但要曉得ㄧ點:這個工程儘管被燒毀
,根基仍然是基督,也就是說這個基督徒雖然犯罪但是卻沒有離棄神,那與希10:26以下
所說的離棄神並不相等,因此要以此來說ㄧ次得救,無論後續怎樣,永遠都得救是不行的
1.若說神的恩典在萬古之先賜給我們,所以我們之後行為是怎樣不會影響得救,這其實是
落入預定論的問題當中
但是其實要知道的是:神願意萬人得救
這才是神的預定內容
而人只要願意,就能夠得救
這是人的自由意志
2.這個偉人並不存在,並非殺死你的人成就你的義,否則猶大豈不成就神的大能
3.這個問題正顯示出最大的問題,你說:神的兒女無法完全得勝,但也沒有追求世福、享
樂、或迷失在屬世洪流,這就是我所說基督仍然是他的根基,他只是做的不夠好而已
因此若是完全離棄神的、去從假神的、以世界為神的、以自己為神的曾經的基督徒,他們
當然是要滅亡的
4.神永遠是愛著人的,只有人會主動離棄神,因為神不能背約,但是人可以。
因此人若願意,仍然可以回到神面前
人若不願意,那就枉然
5.信徒離棄神,神的身體並不會殘缺
葡萄枝離開葡萄樹,葡萄樹並不會殘缺
只有樹枝會枯乾失去生命而已,但若重新接上,仍然是有生命的
6.信徒為神的居所,這乃是指神的靈內住在人的心裡,建造的靈宮乃指教會,是屬靈的集
合體,這與將來的新天新地並不相同
7.這問題就應該要是:離棄神去從別神的人,聖靈是否仍然在他心裡。
如果聖靈是無論如何沉淪都不會失去的,那麼當他崇拜假神的時候,聖靈何在呢?
ㄧ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若是完全沉淪到死不悔悟,怎麼能夠得救
8.9.若仍是信徒,救恩當然不落空
所以我的總結是:誰是你的主、你的神
若耶穌是主,那你仍有救恩的恩典
不然,就是被砍下來焚燒的
作者: Xenogeous (非洲大陸)   2017-08-18 00:48:00
弟兄,你是有福的,你沒有像預定論者執著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在這個錯謬的前提下而必須去曲解經文。
作者: jdcbest (殺生為護生 斬業非斬人)   2017-08-19 17:15:00
若能從頭到尾好好看完與理解我的文 就不會持續鬼打牆若把"一次得救就永遠得救"這種化約說法套在我的文 就錯了我非[一次信就永遠得救]派,也非[得救仍可能會永遠滅亡]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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