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這篇很多東西哦!大家自己認領自己的那段吧!哈哈!)
拜託!還在渾水摸魚哦!
看這個討論從“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發展成為“千年國批鬥大會”,真讓人無語誒!試看
看把討論在拉回到最初的爭論:“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是否是“預定論”。
先說一個故事:
《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孝公既用衛鞅,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未布
,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
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應該很多人知道這個史記的故事。商鞅在鹹陽城納悶立了根棍子。貼出賞金。沒人理。然
後賞金加五倍。有一個人『自願』碰運氣扛了柱子,就得了50金。
在這個故事裡,秦國政府公佈的『賞金』條款,就等同於基督寶血所成就的救贖。只要有
人幹,就一定能夠拿到50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