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延續#1PwPCwla。
「因信稱義」當然是新教徒的共同信仰,是五唯獨之一
(抹黑「信堅持到底必定得救」是行為稱義也太誇張了點);
而此「信」必定是唯經、唯恩、唯基督、唯神榮耀,
與其他四唯獨相協調、同時滿足。
故基本上「因信稱義」之「信」必定有知情意行的成分,
而板上觀點亦形成一個光譜:
一、光譜一端:使人得救之「信」不需要任何知情意行
pin主張不需要任何知情意行前提的「簡單信/接受耶穌為救主」,
就能「一次簡單信,永遠得救」,這是很清楚的。
caleb13241的說法也清楚扼要地描述這種主張:
"今天我們得救並不在乎我們是否認罪了,是否做好人了,是否認識真理了,
所謂恩典,唯一要求就是' 接受' 。而且只要接受了,就不會收回去了,
因為這才是恩典,這才是福音。"(#1NLPA7DY)
實際上操作起來,我所謂光譜另一端的「芥菜種信」或「複雜信」,
其實跟簡單信可能差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