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邏輯的「等價」概念:信vs愛神愛人之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5 14:22:54
因為pin在#1QBrseIY仍然提出「無敵等號」這個奇怪的標籤,
之前的回應埋在#1Q01pvnS:
作者: mapuff (酒窩)   2017-12-15 16:21:00
「體現」、「對象」這些可以用等價來看?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5 16:24:00
所以要看脈絡或語境。「耶穌的十架」是人類能認識的「愛之極致」;一切的愛都要在這個啟示底下去檢視或理解。這也是CS Lewis「四種愛」將所有愛都跟agape連結的原因。愛是意念、是概念、是行為、是?其實就是一個全人的活動。而「信」,或者「信耶穌是救主」當然也是遍及生命的每一層面--其作用是如此,我們要接收的「官覺」亦如是。信必定是知、情、意、行都作用的事情,就是耶穌在每一個層面、靈魂體都作我們的救主。耶穌拯救我們的方式,就是十架的愛,故也就是我們生命每個層面都要在十架的愛中。
作者: jacklin2002   2017-12-15 18:02:00
欸,我想推東西,不過你先答應我不準刪我才要貼~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12-15 18:16:00
就事論事討論,當然不會刪。那還是刪了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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