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我對綿羊山羊的解答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8-04-07 01:27:13
這篇回復theologe所謂的「可能性」。
※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非基督徒或者未聞正確福音者(在今世我們無法定義非基督徒是已經拒絕福音、
: 沒有機會的人),
: 有沒有可能在「沒有入基督教前」享有這樣的自由?
: 或者像來11的舊約聖徒一樣,自己的心無意識地被指向了基督?
: 以致於最後審判時,他們竟被稱為綿羊?
: 這本來就是「可能性」的問題;
: 按聖經中對於外邦(因信稱義之)義人的描述 https://goo.gl/frJmqF,
: 來11,
: 以及綿羊山羊審判中不是以「入教」與否來區分
: (亦參考太7「窄門」等等一貫的論述),
: 我認為是有可能的(neo他們認為是零,這就是差別)。
本肥先跟大家解釋一下統計裡面所謂的「可能性」(probability)。
通常科學實驗有使用統計,都在追那個 p<0.05。甚麼是 p (可能性)
小於 0.05? 它的意思是說,當一個事件的偶發可能性是小於 0.05時,
我們可以說這件事情應該並非偶然發生的,它應該是可以用因果論述來解釋。
我打個比方。比方說我做一個實驗,兩組一樣平均體重的肥宅 (85kg),一組的肥宅
我讓他們繼續過著醉生夢死的肥宅生活,另一組送成功嶺改造。一年後,我測量
兩組肥宅的體重,發現送成功嶺的那組平均 60kg,醉生夢死的那組平均 85kg。
統計比較 (t-test) 發現 p=0.001,代表說肥宅在沒有外力影響之下能減重 15kg 的
偶發可能性只有 0.1%。有沒有可能是偶然發生的? 有,當然是「有可能」,但那個
可能性小到無意義,討論或發表文章時根本不會有人在那裏大聲嚷嚷說肥宅有可能
自然減重 15公斤。因為這種宣稱根本是欺騙讀者的宣稱,也是不符合學術討論應有
的精神。
回到theologe的論述,他說綿羊可能是非基督徒,非基督徒也是有可能行出真善的,
他論述的舉證只有 1)哥尼流這個斷章取義的例子、2)太25的文字翻譯不確定、和
3) 在基督來臨之前的人,如亞伯拉罕。他無視說在現在是基督來臨後的社會,他
這個論述不適用,也無視多數經文反對非基督徒可以行出真善的。我不反對上帝
可能對任何人做出特赦,或給予特別恩典。但既然是特例,那就表示它發生的機率
與頻率都是很低的,也不符合多數經文的論述。
所以,一直強調非基督徒可以行出真善的人有點像江湖賣膏藥的騙子。每天在大街上
跟肥宅喊說,來喔! 買theologe江湖膏藥「有可能」讓你變得跟海軍陸戰隊的現役軍人
一樣精實喔! 這個「有可能」就是騙你掏錢的謊話。可能性很低,沒有有力證據支持
的論述在那裏嚷嚷叫賣。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08:36:00
屁話一篇XD你應該拿出可能性為零的經文根據或其他根據出來。要強調一點是,我不認為綿羊是可以被人為製造的,所以賣膏藥的類比只是造謠罷了。btw, 太25、來11、徒10,我已經引了耶穌、保羅等教導來說明那是聖經一貫的原則:上帝不是看外貌,而是看內心。所以你說什麼機率很低、不符合大多數經文,那是你宣稱的空話而已。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09:13:00
還記得th說過:"看不懂的人就會說對方模稜兩可、含混不清阿XD這本就是稱為「惡人先告狀」的東西"沒想到他馬上就在這篇證明自己就是「惡人先告狀」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09:15:00
還有,羅3的部份,https://goo.gl/frJmqF 已經說明過,沒有行為稱義的義人,但有因信稱義的義人。綿羊就是用其五餅二魚/芥菜種的信來稱義的。「愛最小弟兄」的行為,就是要以來11解釋;這也說明了神選民得救原則的一貫性。良心--連到基督,律法--連到基督,非典或無意識的信--連到基督(包含綿羊的「愛最小弟兄」),基督徒有意識的信--也是連到基督。人的殘缺良心、行律法、愛最小弟兄、信,都算不得什麼;是神悅納這些,而被歸於基督的信實/十架,才有得救的果效。故反過來說,就沒有什麼人為製造綿羊的可能;因為愛最小弟兄本身算不得什麼,是神悅納之才有果效;而神如何悅納?例如陳樹菊上帝是否如同對待哥尼流一樣悅納?我們不知道,所以當然要盡力傳福音給他。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09:27:00
講了一大堆最後還是什麼都不知道,你是在講爽的?還是根本意圖暗示未重生的罪人可以靠行為稱義?科科。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09:28:00
上帝悅納的不是「完美」,而是人的一小點行為中透顯的信心;故連到基督的,都是信心。「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也是一種「行為」,被上帝悅納則歸於基督;但若用倪李講的「沒有信入」,那只是囈語,未必是被神接納的真信。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09:31:00
原來沒重生沒被稱義也可以將一小點行為透顯的信心連到基督(筆記)。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09:31:00
故信心是人自己說的,但顯出來的是那些不完全的、小小的行為--無論是決志、愛最小弟兄、OOXX。被上帝悅納的信才是真的信。從預定論來說,那是聖靈發動的信,故來11是把信心當成那些莫名其妙行為的動力。故預定論是說重生先於人的決志。也就是無意識的信先於有意識的信。摩西他們的信都是無意識的信,甚至死前都是如此。哥尼流實際接觸彼得前,他敬畏的神也不過是未識之神罷了--無意識的信(基督),接觸彼得後,才真正有意識信基督。然後,重生到底是什麼表現與狀況,每個人都不同,而且「風隨著自己的意思吹」,也不可能把他用人的角度標準化。故無意識的信也不用跟「重生」綁在一起,因為預定論的「標準化」也不過就是人為的神學之一罷了。無意識的信,就是聖靈的工作,但未必已經內住了,起碼來11的狀況就是如此。有些人的信被審判為山羊的沒有愛最小弟兄,就顯明並非真信。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09:43:00
原來無意識的信心叫做重生(筆記)。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09:58:00
↑我不就說不用綁在一起了嗎?XD s很難脫離造謠魂的樣子不過舊約,起碼大衛的詩句就說要聖靈不要離開他;也是有「內住」的狀況,但跟新約的重生是否有所差異?--大衛說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00:00
造謠?等你來釐清解釋清楚啊!隨時洗耳恭聽,希望您別再模稜兩可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00:00
「不要離開」,但可能聖靈待他就跟待耶穌後的基督徒一樣?老實說,我對於這些要把聖靈給標準化的討論興趣沒那麼大;起碼就五旬宗/靈恩宗,乃至某些敬虔派的角度,很多外表的基督徒是沒有重生,或者沒有受聖靈的洗的;這些說實在也無法證明誰對誰錯。我們能夠盡力檢視的,就是大誡命的議題--但無法論斷什麼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05:00
所以你的「無意識的信心」也無法標準化囉?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06:00
,就是相互提醒,並且應當將光照在人前--教會的集體見證。「信心」本就無法標準化,這部份我之前已經跟pin辯很多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07:00
你有講等於沒講嘛,什麼都「或許」、「可能」,一切都建立在機率、或然率上,回頭看neo批判你的「可能性」這篇真是絲絲入扣。請問你是演化論式的神學嗎?一切都建立在「可能性」上。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26:00
他本文就是屁話,我已經講過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27:00
我嚴重懷疑th對於上帝的存在也是「可能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28:00
拿不出機率為零的根據,講半天空話有何意義?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28:00
我嚴重懷疑th對於聖子道成肉身也是「可能性」。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29:00
我不懷疑sCH的造謠魂。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29:00
我嚴重懷疑th對於聖靈的存在與超自然地施行救恩在罪人身上也是「可能性」。你不釐清我的懷疑我就當你承認了。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32:00
信仰不是「科學知識episteme」,當然一切都是可能性大小的問題。否則「信心」何用?如果是知識,就不需要信心。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35:00
原來對th而言上帝的存在是可能性而已。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36:00
知識上是可能性,就我的信心上當然沒有懷疑。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36:00
看來又真又活的上帝被th可能性化了...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37:00
知識上為可能性,信心上沒有懷疑,原來你是黑暗中信心跳躍的唯信主義者。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40:00
不然你證明一下上帝存在來告訴我們你我的差別?:p「知識」不是宣稱來的,是需要「證明」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41:00
看來那些相信媽祖的信徒跟th信心沒有兩樣。"「知識」不是宣稱來的,是需要「證明」的"你先證明你上述這段話再來講吧。科科。犯了自我攻擊/指涉的哲學謬誤還要求別人證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44:00
所以你是間接承認你只是「宣稱」,沒有證明囉?:p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48:00
首先,你要何種「證明」呢?是要我把上帝帶到你房間給你看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0:50:00
你如何證明,就表現你的知識論。我當然不能幫你決定你的知識論。所以如何證明是你要自己表述的。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0:57:00
相當簡單,證明上帝存在的事實和證據就是上帝的創造與護理,例如:上帝創造人奇妙的眼睛構造,以及整個人類歷史在上帝的護理下而應驗聖經中的預言,也就是基督的死與復活。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1:29:00
拿掉信心的話,你講的這些太多可以吐嘈了XD奇妙的眼睛構造,要怎麼回推是一個創造者?(設計論證)而這個創造者又如何是聖經中講的那一位?
作者: jacklin2002   2018-04-07 11:32:00
↑所以這個人到底是不是基督徒啊?還是懷疑論者?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1:32:00
我要說的是,任何的上帝存在論證,都只有「可能」為真,不會是百分百的知識。神學的「知識」,必然是信心+根據,不是只有根據而已,而可以拿掉信心。當然,進一步講,一切的知識,說實在也是不會好到哪裡去XD 所以否證論才是一個大家幾乎都接受的科學哲學。neo最起碼這方面很誠實說他無法證明。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12:07:00
這位上帝說一切都是祂造的,這樣一位上帝是不會容許人有任何藉口說他看不見這些創造物是證明上帝的事實與證據的,如果有人在台灣否認101大樓存在,難道你不會帶他到台北把101大樓指給他看嗎?一個人的信心與重生若沒有客觀事實之客觀真理為依據的話就是毫無意義的,就像th你一樣,只是個黑暗中信心跳躍的唯信主義者。簡單來講,你的信仰跟嘲諷基督教的義大利麵神沒兩樣了。當然,選擇當個義大利麵神式的基督徒也是你的自由 (^_^)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8-04-07 13:27:00
你從統計數據講,那人死後能得救的統計數據在哪…
作者: fauna (黑與白的變幻)   2018-04-07 15:39:00
怎麼會有基督徒挑選證據這檔事當戰場的...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8-04-07 17:21:00
我不太懂用統計數據的意義在哪這邊一開始就是在討論可不可能你用統計學只是代表這種事個案沒意義所以我們還是需要神,不能因為有可能不靠神行出善行而覺得信神沒意義這點th很前面就說了Sch大,你抓個佛教徒跟他說你看眼睛的構造這麼複雜,一定是神造的,他會立刻相信嗎?你舉的例子,應該是我們能直接把不信者帶到上帝面前那這就不是可能性而是必然存在但是哪個基督徒傳教時有辦法這麼做?退一步講,就算是能證明這些是神創造的,你還得證明是基督教的神所以本來宗教就是一種可能性,而我們願意去相信這種可能性而已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8:03:00
人文學是講「說服」(對方「相信」),而非證明。嚴格來講。訴之以理,動之以情;但按episteme的標準,還差得多。基督教要義中加爾文用了一堆「證明」的概念,但時代不同,知識論的討論進展也不同,不應該照搬。改革宗有一些現代的知識論討論之作品,但也不是能夠談得那麼簡化。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8-04-07 18:07:00
就拿眼睛來說,不信者也可以反駁說人眼的構造其實談不上完美,我們不能一目千里,不能在黑暗中視物還得擔心近視、白內障、青光眼之類的問題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8:10:00
期待sCH好好去研究一下,對付好自己的知識論,再來跟我
作者: NewCop (新警察裡王)   2018-04-07 18:10:00
我們相信這是神創作的,那是我們願意相信,但是這不是無法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8:13:00
「一切的神學都是否性神學、都是類比」就說明了一切。但神學不是不能論述,或者可以隨意亂來;文史哲的論述方式比較屬於神學論述的範疇。修正:屬於→"符合"故回到「文本解讀」還是基本。其實,以數學公理系統的類比來說,神學可以盡力達到一個公理系統內在的融貫一致之「證明」。但神學的「公理」或「信念」是不可少。華神之前出的系統神學(Erickson),就講到起碼「我信上帝」跟「我信聖經」,這兩個信念是必要的。從這個角度,神學可以說是一個知識體系,但說實在也還有很多問題。所以簡單談的話,不如還是承認信心>知識,才是神學的性質吧;但其實人文學都差不多是這樣XD攤開來講,自然科學也還是有一些信念或者典範在運作;只是畢竟是處理物質的世界層面,比較能直接有「類」或「準」因果結果的知識多得多。不過回到文史哲的角度,即便沒有能夠「大一統」的知識,需要辯證、理解的東西也多到處理不完。所以要我講的話,神學就是一門處理神學信念的學術研究;從頭到尾都是「相信」的問題,但信念本就不是隨便的。衛理宗講的聖經、傳統、理性、經驗四基石,還是重要的。這四基石都是以「歷史文獻/文本」的形式呈現,故文史哲的處理是基本;而後再延伸到心理學、社會學等等社會科學神學解釋學或者釋經學,基本上也就是這些學科的綜合。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8-04-07 19:35:00
話說,非基督徒本就能(無視基督教神學的學理)逕直主張不需要是基督徒也能行(真)善所以「那條大街」可能只存在於基督教內部而已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07 19:43:00
說來說去其實就是這樣XD 所以硬要定義別人的善不是真善行,除了防堵「普救論」跟「行為稱義」外,意義何在呢?而本板基督徒基本上都沒有在主張普救論跟行為稱義,所以?XD不如好好理解別人的善的實質意涵,就是我所謂的就事論事、case by case,反正基督徒自己的善也是同樣如此阿。(行為稱義指的是保羅定義的,不是雅各定義的)(雅各講的「行為」,就是保羅、來等講的「信心」,活的信心--這個部份西敏信條也是如此理解)
作者: sCHb68 (sCHb68)   2018-04-07 20:23:00
義大利麵神式的基督徒th又在推廢文了 (・∀・)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04-07 20:26:00
外邦人可能被神記念嗎?其實是有可能的。我提供一個例子給你研究一下,大衛的勇士赫人烏利亞,一個外邦人,聖經未說他信神,但是神親自為他申冤,名字被記在耶穌的家譜。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4-07 21:17:00
記在耶穌的家譜是強調大衛的過犯,重點不在為烏利亞申寃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04-07 21:45:00
如果是這樣就寫拔示巴就好,申冤是拿單先知出馬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4-07 21:57:00
只寫拔示巴就不能強調出大衛的過犯。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04-08 09:50:00
那麼為何不寫烏利亞的妻拔示巴,而僅提烏利亞的名,事實上所羅門跟烏利亞沒有關係,家譜也提及其他女人的名字,我想這個問題留給neo思考一下
作者: df31 (DF-31)   2018-04-08 10:12:00
想不到tjc也是普救論?希望我沒看錯誒!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4-08 10:59:00
家譜也提及其他女人的名字,難道也是申冤嗎?他瑪就不是了,所以不能以家譜記載烏利亞就說是為烏利亞申冤。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04-08 14:39:00
你看錯囉,我說的是外邦人行為可能被神記念
作者: df31 (DF-31)   2018-04-08 14:43:00
大人吵架,小孩子別在旁邊說些無關痛癢的話!
作者: damonwhk (Damon)   2018-04-08 14:57:00
申冤是你提的,不是我無中生有的何況你是藉由申冤來論述記念,我的回應自然也都包括在內還有,就算烏利亞被神記念,那他是因為善行嗎?顯然不是所以你提烏利亞的名字本來就大有問題
作者: tfnop (網管測試中)   2018-04-08 18:30:00
只要知道外邦人有沒有可能被記念就夠了
作者: eno4022 (eno)   2018-04-08 18:35:00
腦補時間又到囉~~~娘子,快出來看
作者: df31 (DF-31)   2018-04-08 19:10:00
哇!外邦人被紀念和山羊/綿羊有N大關係餒!真腦補哦!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10 10:43:00
neo連NC和tf的文字都看不懂,看來真的沒救了。至於可能性問題,就是回到經文;neo完全沒有談任何經文,還有什麼好嘴可能性大跟小XD 不要笑掉大牙;反正你宣稱也是當成證明XD我有三處主要經文,及其他各處佐證的經文;neo只有嘴砲,所以可能性無限小的應該是neo的主張才是。至於case by case,這跟斷言沒有,當然差別很大。既然聖經上有各種上帝悅納人(非基督徒)行為的紀錄,這個可能就已經成立了。剩下的當然是要去看各種宣稱好行為者,是否合乎聖經倫理學的總原則;總不能說有可能性,然後就跳躍到所有宣稱的好行為都是神悅納的吧。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8-04-10 12:10:00
"來喔!買...一樣精實..騙你掏錢"---> 這裡來買的人是在指非基督徒,不是嗎?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8-04-11 02:27:00
你以弗所書就引錯了,還要講什麼XD 你引經卻沒有深入經文;最起碼你的主張要能夠從經文推出來。弗就只是說得救是預備行善,沒有說除此之外,無法行善。我的主張基本上都有經文根據,有不同解經是正常的;但我的解經可以融貫目前為止的經文;任何主張都要盡力融貫所有經文。你對來11、太25、徒10,基本上就是用「想當然耳」帶過,就跟你對待弗2是一樣的,這樣不要說取消我的解經,你根本沒有進行任何融貫經文的功夫。連你自己的立場也支撐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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