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成立社團法人以後,財務處理原則就是依據社會團體財務規範。
A. 社團法人協會等因為數量太多,零零總總大概是超過三萬家,政府不會主動查。
B. 依據社會團體的財務規範,不管是繳納或捐獻費用,都應該開立收據。
C. 不過對於財務的部份:
1. 你是否是該團體會員?如果是,你可以要求檢視帳目。
2. 支出要有憑證,不管是統一發票或開免稅收據,都是核銷必要的。
部分憑證遺失,可以組織同意後,改用支出證明單證明。
但支出證明單使用過多,會影響財務的公證性,連帶簽署的長官也要負責。
3. 一般來說非營利組織,收入或支出超過3,000萬應該要出具會計師財務簽證。
低於3,000萬也應該依據會計準則製作傳票及分類明細帳。
你現在可以做的,
1. 要求教會定期提供財務報告。
2. 財務報表應該有第三方簽證,並建立內控制度。
3. 奉獻應開立捐款收據,不具名捐獻應該當場開箱,並開立收據。
如果狀況真的太誇張,檢具相關證據後,建議直接向主管機關舉發。
※ 引述《joe0725a (Leslie Chang)》之銘言:
: 我夢到某個教會帳目一直不清
: 然後奉獻都沒開立收據
: 支出好像也不用發票
: 奉獻都要求收到1/10~1/2
: 說是神的錢
: 還可以經營直銷
: 還有收取房租
: 牧師還可以4~5台車的車貸
: 我都沒夢到帳目本
: 我也沒夢到有會計師這些東西
: 然後我就夢醒了
: 這個夢可以跟誰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