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教會帳目不清要怎麼處理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8-04-15 21:27:52
一般成立社團法人以後,財務處理原則就是依據社會團體財務規範。
A. 社團法人協會等因為數量太多,零零總總大概是超過三萬家,政府不會主動查。
B. 依據社會團體的財務規範,不管是繳納或捐獻費用,都應該開立收據。
C. 不過對於財務的部份:
1. 你是否是該團體會員?如果是,你可以要求檢視帳目。
2. 支出要有憑證,不管是統一發票或開免稅收據,都是核銷必要的。
部分憑證遺失,可以組織同意後,改用支出證明單證明。
但支出證明單使用過多,會影響財務的公證性,連帶簽署的長官也要負責。
3. 一般來說非營利組織,收入或支出超過3,000萬應該要出具會計師財務簽證。
低於3,000萬也應該依據會計準則製作傳票及分類明細帳。
你現在可以做的,
1. 要求教會定期提供財務報告。
2. 財務報表應該有第三方簽證,並建立內控制度。
3. 奉獻應開立捐款收據,不具名捐獻應該當場開箱,並開立收據。
如果狀況真的太誇張,檢具相關證據後,建議直接向主管機關舉發。
※ 引述《joe0725a (Leslie Chang)》之銘言:
: 我夢到某個教會帳目一直不清
: 然後奉獻都沒開立收據
: 支出好像也不用發票
: 奉獻都要求收到1/10~1/2
: 說是神的錢
: 還可以經營直銷
: 還有收取房租
: 牧師還可以4~5台車的車貸
: 我都沒夢到帳目本
: 我也沒夢到有會計師這些東西
: 然後我就夢醒了
: 這個夢可以跟誰說啊
作者: jacklin2002   2018-04-16 00:13:00
宗教團體法趕快過就好啦,不見基督教體系對這法都樂觀其成嗎(可以成立宗教法人)?只有8+9跟宮廟才會反對
作者: 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   2018-04-17 03:03:00
推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本肥有次暑假當訪問學者去另一個城市參加的那個教會,每周都會把財政支出放在投影上每次打出來都是支出大於收入 XD ,通通都紅字教會長老執事的功用好像就是自掏腰包貼錢 XD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18-04-17 14:19:00
宗教團體法快點過啊!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8-04-17 19:55:00
宗教團體法只是提供信眾(捐款者)一個監理機制和架構,如果沒人監理,就只是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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