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聖經作者說「上帝存在」,
: 你「相信」聖經作者,所以「上帝存在」成立;
: 請問這到底是「相信」,還是「證明」?XD
釐清一下ㄧ些概念:
證據 (evidence) 有七種,現在主要的爭議是一方說只有科學證據才算證據,一方說
科學證據與人證都算「證據」。而按維基的引文,科證與人證都是證據的ㄧ種。
說服力 (persuasion) 是一個依證據來影響對方信念的過程。任何證據(包括人證)都
可以使用。
相信 (belief) 是一個建立在證據上的信念。有板友可能認為說科學不需要「相
信」,但那是錯誤的。多數人能夠「證明」的東西很少。你可以自己用紙筆
論證數學公式或哲學公式,但多數科學概念,你只能選擇「相信」科學期刊雜誌,
並相信說這個期刊是誠實且沒說謊的,因為你個人並不俱備能證明多數科學概念
的能力或工具。而這種「相信」也常被科學家所濫用,造成每年都會爆出的實驗
造假新聞。
證明 (proof),是用證據堆積來的。最嚴格的標準是,只能有一種合邏輯的答案,
其他答案都是不合邏輯,這樣算是「證明」。數學或哲學可以做這種 “proof" 但多
數科學沒辦法做到這種嚴格標準的「證明」,多數科學也是堆積證據,增加論述可
能性的機率。這個論述最大問題是,沒有一個通用的證明標準,所以theologe的
問題沒辦法有效的回答。當然我也可以耍賴說,對於我個人的標準,聖經就已是
「證明」,不過我還是誠實說,這個問題沒有通用答案。
所以當板友說,基督教是「信仰」,但科學是「證明」是一種錯誤的二分法。
兩種都是「相信」,只是這個相信的根基, 一個主要是建構在人證上,一個主要
是建構在科學證據上。當然你這裡可以開始說你只接受科學證據,不接受任何其他
證據,但這種思維的下場是你會無法回答ㄧ些關係生命最重要的問題,像是生命
意義為何、上帝是否存在、等等。自然主義對於生命問題的答案都是很悲劇的。
這也是為何在科學當道的現代,基督教還是神氣活現的存在。科學的「證據」能
回答的問題有一個非常清楚的界限,拿科學證據嘗試來回答ㄧ些生命的問題
下場就是悲劇 (e.g., 社會達爾文主義)。